# 禁園戶盜賣私茶奏（開成五年十月鹽鐵司）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臣以為江南百姓謀生，大多以種茶為業，官府根據情況設立法令，只對賣茶的商人徵稅，他們在店鋪交易，自然公私都能流通接濟。如今卻必須私自賣茶，如果一心隱瞞欺騙，都是主人、牙人、中間人引誘，又被販茶的奸黨特別勾結牽連。差役因此從中謀取奸利，都加以追捕收押擾亂，一人犯罪，數戶人家破敗，必須加以清除，使法令得到安定。那些園戶私自賣茶犯十斤到一百斤的，徵錢一百文，判處脊杖二十。到三百斤的，判處脊杖二十，徵錢如上。累次犯法累次科罰，三次犯法以後，委託本州上曆收管，加重徭役，以警戒鄉里。這樣法令就不會虛設，人們安於本業，既畏懼受罰的痛苦，自然沒有犯法的心思。條令既已施行，公私都安泰。如果州縣不加捉拿，放任私自賣園茶，那些被人告發的，就又砍掉茶園失業。本司察訪，另外詳細奏聞，請求按照放私鹽的條例處分。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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