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徵納禮錢敕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李存勖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兵部和吏部以台省礼钱为名，所司妄自滞留，在京者仓促难以应付，外来者固然拖延。必须条流，希望杜绝讹弊。自此以后特恩授官，侍卫军功，改转内廷，诸司带职外来进奉，阙廷绫纸，都应官府供给，不要令收买。旧例朱胶，一切停废。礼钱也不征收。又担心所司困缺人吏，不能备办食直粮课，每月两司各支给钱四十贯文。至于台省礼钱，应特别减免。比旧数五分允许征收一分，其特恩已下，并不得征收礼钱。仍令中书门下条流，敕画经过诸司，不要停滞。其官告如是宣旨除授，及品秩合进呈者，准例送回。其余并送纳中书门下，点简给付。敕书到本司，十通以上，官限三月内印署完毕。三十通以上，限五日。五十通以上，中书门下与催促。如临时缓急宣赐，不拘此限。少府监铸造印文，原属礼部，两司没有推注。停滞诸道使臣，广征铜炭价钱，纳后别须邀索。自此凡铸造印，应令本司限敕到五日内进呈。不计诸道在京，并不得征收铜炭价钱，所破料物，并计数于租庸院请领。仍预常给付价钱，使尽计帐，于租庸院更请。或有故违，必行宪典。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104
- 《全唐文》 · 卷104
- 《全唐文》 · 卷一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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