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則天不宜合葬乾陵表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臣谨按《天元房录葬法》说：“尊者先葬，卑者不应在后来开入。”臣听说葬则天太后卑于天皇大帝，如今想开乾陵合葬，就是以卑动尊，事情既不合常经，恐怕不安稳。臣又听说乾陵元阙其门，用石头闭塞，石缝间隙，铸铁来固定其中，如今若开陵，必须镌凿。以神明之道，体制崇尚幽玄，如今却动众加功，实在恐怕多有惊黩。又若另开门道，以进入元宫，那么往昔葬时，神位已先定，如今更改制作，为害更深。又因为修筑乾陵之后，国家频频有难，于是到则天太后权总万机二十余年，其难才平定。如今却更加营作，臣恐还会有难发生。但合葬并非古制，著在礼经，缘情为用，本无定准。何况如今事有不安，岂可再循此制？臣见汉时诸陵，皇后多不合葬；魏晋以来，才有合葬的。然而两汉积年，将近四百；魏晋之后，国祚都不长久。虽受命应期，有因天假，然而循机享德，也在天时。但陵墓所安，必须胜地，后嗣子孙，用以托付灵根，或有不安，后嗣自然难以长享。伏望依汉朝旧事，改魏晋颓纲，在乾陵之傍，另择吉地，取生墓之法，别起一陵，既得从葬之仪，又成固本之业。臣伏以为合葬是人缘私情，不合是前循故事。若以神道有知，幽途自得通会；若以死者无知，合葬又有什么益处？然而山川精气，上为星象，若葬得其所，则神安后昌；若葬失其仪，则神危后损。所以先哲垂范，具载《葬经》，欲使生人之道必安，死者之神永泰。伏望少回天眷，俯鉴臣言，行古昔的明规，制止私情的爱欲。使社稷长享，天下乂安，凡在怀生，谁不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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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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