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奴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下士有僮仆一千人，被邻居告发。县里判决不应如此，说“是遇到廉正的商人五

所导致的”。州里覆审认为无罪。〉

爵位用来驾驭贤人，俸禄用来颁赐士人，摒弃嫌疑恪守职分，即使危险也荣耀。舍弃道义而致富，在官者所丑恶，何况地位浸染下士，利益掩盖上农。一千人的家僮，等同于江陵的橘树；万金的商人，等同于洛阳的富商。蓄养伎人既与卓孙相等，遇业也颇同于翁伯。财所聚集之处，只觉得如浮云；讼所兴起之处，果真是鸣鼓。虽然州县两次判决，片言未分；而邻居一句话，商人又有何玷污？士人和贾竖相同，州里颇不明正刑，这可以忍受吗，谁是过错者？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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