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溪州誓文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右：据状，溪州静边都，自古已来无违背。天福四年九月，蒙王庭发军，收讨不顺之人。当都头将本营诸团百姓军人，及祖父本分田场土产，归明王化。当州大乡三亭两县，苦无税课。归顺之后，请祗旧额供输，不许管界围保军人百姓，乱入诸军四界劫掠。并盗逃去户人，凡是王庭差纲，收买溪货，并都幕采伐土产，不许辄有庇占。其五姓主首州县职掌有罪，本州申上科惩。如别无罪名，请不降官军攻讨。若有违誓约，甘请准前差发大军诛伐。一心归顺王化，永事明庭。上对三十三天，下将宣祇为证者。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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