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乞分別邪正劄子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苏辙
体裁：poem

## 原文

竊見元祐以來，朝廷改更弊事，屏逐群枉，上有忠厚之政，下無聚斂之怨，天下雖未大治，而經今五年，中外帖然，莫以為非者。惟奸邪失職居外，日夜窺伺便利，規求復進，不免百端遊說，動搖貴近。

愚竊深憂之。若陛下不察其實，大臣惑其邪說，遂使忠邪雜進於朝，以示廣大無所不容之意，則冰炭同處，必至交爭，薰蕕共器，久當遺臭。朝廷之患，自此始矣。

昔聖人作《易》，內陽外陰，內君子外小人，則謂之「泰」；內陰外陽，內小人外君子，則謂之「否」。蓋小人不可使在朝廷，自古而然矣。但當置之於外，每加安存，使無失其所，不至

忿

恨無聊，謀害君子，則泰卦之本意

出

。昔東晉桓溫之亂，諸桓親黨，布滿中外。及溫死，謝安代之為政，以三桓分蒞三州，彼此無

怨

，江左遂安。故晉史稱安有經遠無競之美。然臣竊謂謝安之於桓氏，亦用之於外而已，未嘗引之於內，與之共政也。向使安引桓氏而置諸朝，人懷異心，各欲自行其志，則謝安將不能保其身，而況安朝廷乎？頃者一二大臣，專務含養小人，為自便之計。既小人內有所主，故蔡確、邢恕之流，敢出妄言，以欺愚惑眾。及確、恕被罪，有司懲前之失，凡在

內

臣僚，例蒙摧沮。盧秉、何正臣，皆身為待制，而明堂薦子，止得選人。蒲宗孟、曾布所犯明有典法，而降官褫職，唯恐不甚。明立痕跡，以示異同，為朝廷斂怨，此二者皆過矣。故

以為小人雖決不可任以腹心，至於牧守四方，奔走庶事，各隨所長，無所偏廢，寵祿恩賜，常使彼此如一，無跡可指。此朝廷之至計也。

近者朝廷用鄧溫伯為翰林承旨，而臺諫雜然進言，指為邪黨，以謂小人必由此彙進。臣嘗論溫伯之為人，粗有文藝，無

他

大惡，但性本柔弱，委曲從人。方王珪、蔡確用事，則頤指如意；及司馬光、呂公著當國，亦脂韋其間。若以其左右附麗，無所損益，遇

便流

轉，緩急不可保，

信誠

不為過也。若謂其懷挾奸詐，能首為亂階，則甚矣，蓋臺諫之言溫伯則過，至為朝廷遠慮，則未為過也。故臣願陛下謹守元祐之初政，久而彌堅，慎用左右之近臣，

毋

雜邪正。至於在外臣子，

一以

恩意待之，使嫌隙無自而生，愛戴以忘其死，則垂拱無為，安意為善，愈久而愈無患矣。

不勝區區，博采公議而效之左右。伏乞宣諭大臣，共敦斯義，勿謂不預改更之政，輒懷異同之心，如此而後朝廷安矣。取進止。

## 白话译文

窃见元祐以来，朝廷更改弊事，屏逐群枉，上有忠厚之政，下无聚敛之怨，天下虽未大治，而经今五年，中外帖然，莫以为非者。惟奸邪失职居外，日夜窥伺便利，规求复进，不免百端游说，动摇贵近。

愚窃深忧之。若陛下不察其实，大臣惑其邪说，遂使忠邪杂进于朝，以示广大无所不容之意，则冰炭同处，必至交争，薰莸共器，久当遗臭。朝廷之患，自此始了。

昔圣人作《易》，内阳外阴，内君子外小人，则谓之「泰」；内阴外阳，内小人外君子，则谓之「否」。盖小人不可使在朝廷，自古而然了。但当置之在外，每加安存，使无失其所，不至

忿

恨无聊，谋害君子，则泰卦之本意

出

。昔东晋桓温之乱，诸桓亲党，布满中外。及温死，谢安代之为政，以三桓分莅三州，彼此无

怨

，江左遂安。故晋史称安有经远无竞之美。然臣窃谓谢安之于桓氏，亦用之于外而已，未尝引之于内，与之共政。向使安引桓氏而置诸朝，人怀异心，各欲自行其志，则谢安将不能保其身，而况安朝廷吗？顷者一二大臣，专务含养小人，为自便之计。既小人内有所主，故蔡确、邢恕之流，敢出妄言，以欺愚惑众。及确、恕被罪，有司惩前之失，凡在

内

臣僚，例蒙摧沮。卢秉、何正臣，皆身为待制，而明堂荐子，止得选人。蒲宗孟、曾布所犯明有典法，而降官褫职，唯恐不甚。明立痕迹，以示异同，为朝廷敛怨，此二者皆过了。故

以为小人虽决不可任以腹心，至于牧守四方，奔走庶事，各随所长，无所偏废，宠禄恩赐，常使彼此如一，无迹可指。此朝廷之至计了。

近者朝廷用邓温伯为翰林承旨，而台谏杂然进言，指为邪党，以谓小人必由此汇进。臣尝论温伯之为人，粗有文艺，无

他

大恶，但性本柔弱，委曲从人。方王珪、蔡确用事，则颐指如意；及司马光、吕公著当国，亦脂韦其间。若以其左右附丽，无所损益，遇

便流

转，缓急不可保，

信诚

不为过。若谓其怀挟奸诈，能首为乱阶，则甚了，盖台谏之言温伯则过，至为朝廷远虑，则未为过。故臣愿陛下谨守元祐之初政，久而弥坚，慎用左右之近臣，

毋

杂邪正。至于在外臣子，

一以

恩意待之，使嫌隙无自而生，爱戴以忘其死，则垂拱无为，安意为善，愈久而愈无患了。

不胜区区，博采公议而效之左右。伏乞宣谕大臣，共敦斯义，勿谓不预更改之政，辄怀异同之心，如此而后朝廷安了。取进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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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栾城集》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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