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解鵲語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闕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乙被告杀夫，县执之。诉称邻妇，不伏其罪。郡以鹊来相告，将可为征者。〉

道存皆应，感至必通，能分禽兽之言，岂专夷貊之隶？公冶长之缧绁，鸟语知非；介葛卢之牺牲，牛鸣辨数。始由人听，终见物情。乙以气烈刚肠，冤深反目，素不谨于帷薄，终取败于嫌疑。行此乱风，自抵邦宪，徒嫁祸于邻妇，冀逃刑于我躬。属郡县察微，轻重不滥。比夫窭数知来，颇类乎方朔；验兹鳱鹄取效，何异于公明？古而有征，今也宁惑？杀人之罪，按律可求。孽乃自作，死将谁缓？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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