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受田兼種五菜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丁受田，兼种五菜，吏税之。丁云在外，田稼不善，诣郡。科吏，吏固执合税，久莫能决，廉察使按郡守，令不行。〉

度土有众，务农理国。人力是借，公田为居，既八家而共资，亦五菜而云取。惟丁率常由己，不迁见异。守质抱瓮，将类汉阴之夫；闲居鬻蔬，未减河阳之令。相维彼吏，而乃弗经，既忘过籍之非，将为履亩之税。是同大桀，宜刺小东，且私田于人，余力岂让？吏之不恤，稼乃无成，失官之谴已彰，税人之理徒执。季孙苟赋，周典闻仲尼之言；宣公不仁，鲁史有谷梁之议。吏而多僻，守可论刑，不能莅官，何逃使按？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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