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林寺水閣院律大德齊朗和尚碑（並序）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大师法号齐朗，在寻阳陶氏家受生，承继大司马陶侃的后代。陶侃舍宅建西林寺，其子孙多人继承前志。因此大师幼年便有觉悟之心，师事峰顶寺律大德法真为和尚，出家受具足戒，皆目其下，传七支四分学，精进勇猛。所治如官之与宪法，其徒肃然而不敢犯。故自山发其风，行诸道流。如钧衡绳墨，所化之处，无不条理分明。所居水阁院，水阁之称，天下知重。长期讲授律业，兼通《无量寿》《净名》等经，又亲手作义记以传示后学。贞元三年，随从峰顶本大师陪荆州庆门寺灵裕、台州国清寺法裔同受廉使李公兼龙兴坛场之请。至七年，刺史崔公衍在当州开元寺置方等，请东林大德熙怡、大林、法粲、兴果、神清同赴坛会。十四年，郡守李公康兴甘露之会，请宣州开元寺大德慧庄、抚州景云寺上宏、吉州靖居寺道华、当州宝称寺智满同秉羯磨。至元和初，鄂岳观察使郗公士美在头陀寺建法会，又命简奉迎。说：“鹅珠在冰雪之中，鹤貌出风尘之外。”其感搢绅士大夫相知之深如此。享年七十三，法岁四十九，于长庆二年十一月十六日示寂灭。用该年闰月二十一日，奉葬于峰顶大师灵塔之右，恭敬遵从遗命。

呜呼！凡与大师交游者，自童年至暮年，未曾以言辞脸色高下，伤害于人。人之聪明，见此知教。虽庭户之近，必拟迹而后行；或饥寒之来，必审公而后取。所谓声为律，身为度，其殆庶乎！或有人来以持律相难者，答曰：“吾闻四十不惑，以至无邪，正当师之，我法只尔。”闻者降伏，知言要理深。自洪州升龙兴寺坛，转至甘露头陀，总一十四会，承羯磨者数盈千万计。故江西以为佛法钟鼓，皆自水阁出。考功员外郎李公渤，中书舍人白公居易，尝视郡事，得之精微，每至道场，膜拜起敬。

门人元超、元谏、元膺、元諲、元皓、清锐、元惣、智明等，惧先师之德光，不留于金石，乃以本际实行，付云皋比丘草具状，藉门弟子大德道建、如达、冲契、宗一等，虔请碑铭于荥阳郑氏子素卿。辞不能免，乃强起笔应之曰：

释之徒有持律，犹官之徒有持法。二者谨严，则教立而道尊。惟大师以惠觉心，以心治身。秉佛宪书，为佛翰垣。调驭诸根，不生一尘。提导孺孩，出离火燔。升我渐阶，入我便门。慈覆轩轩，法洒翻翻。膏之清濡，长之茂蕃。故自匡庐，散吴、楚间。受教比丘，知处元关。或坐道场，或登戒坛。景我之山，派我之川。珠贯大千，印可无边。来也不羁，去之偶然。吁嗟乎西林佛日，尝在此兮已焉。太和六年岁次壬子三月甲午朔六日己巳，门人元谏等树。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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