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敘宅經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易》曰：「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代圣人易之以宫室，盖取诸大壮。」逮乎殷周之际，乃有卜宅之文，故诗称「相其阴阳」。《书》云：「卜惟洛食。」此则卜宅吉凶，其来尚矣。

至于近代师巫，更加五姓之说。言五姓者，谓宫、商、角、徵、羽等。天下万物，悉配属之，行事吉凶，依此为法。至如张、王等为商，武、庾等为羽，欲似同韵相求。及其以柳姓为宫，以赵姓为角，又非四声相管。其间亦有同是一姓，分属宫、商；复有复姓数字，徵、羽不别。验于经典，本无斯说；诸阴阳书，亦无此语。直是野俗口传，竟无所出之处。唯按《堪舆经》云：「黄帝对于天老，乃有五姓之言。」

且黄帝之时，不过姬、姜数姓，暨于后代，赐族者多。至如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并是姬姓子孙；孔、殷、宋、华、向、萧、亳、皇甫，并是子姓苗裔。自余诸国，准例皆然。因邑因官，分枝布叶。未知此等诸姓，是谁配属宫、商？又检《春秋》以陈、卫及秦，并同水姓；齐、郑及宋，皆为火姓。或承所出之祖，或系所属之星，或取所居之地，亦非宫、商、角、徵、羽共相管摄。此则事不稽古，义理乖僻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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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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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一百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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