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覆四陵七廟禮例奏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朝拜陵寝，《礼经》没有记载，历代圣君相沿，久已成为旧例。其中四陵，尤其违背典礼，请依太常所奏办理。其二太子庙，谨按《礼记》说：“未成年而死且无后嗣者，附从祖先享受祭祀。”又说：“王者不祭祀未成年而死者。”又说：“有阴厌，有阳厌。阴指嫡子未成年而死。”注说：“为宗子之殇在奥处祭祀。《尔雅》说：“西南角叫做奥。”这说明幼小未成年而死，所以在祖庙阴暗处祭祀。阳厌指祭祀庶子之殇，疏说：在宗子之家，祖庙之内。当室显露之处，所以叫阳厌。用来表明嫡庶之别。超过此限，就不再祭祀了。伏以惠昭太子位登储君，功业当主祭祀。论亲则是高祖神尧皇帝的宗子，论属则对皇帝为伯祖父。虽然礼文对旁亲无服，但骨肉之恩，不因宗子而改变。若在德宗皇帝庙内西南角设坎室，迁祔神主，以特牲展祭，不奏乐，不设折俎，去掉元酒，不告利成，差不多合于古礼。若依魏晋旧例，即晋湣怀太子、殇太子、哀太孙、仲太孙，都在祖庙北墙设阴室，岁时祔祭，直到亲尽。今伏以国家变三代之典，从东汉之制。九庙既有周殿的狭窄，一室难以修处奥之仪。况且别庙阴室，都是变礼，依前享献，于事为宜。其庙请不废，礼官或说：“惠昭太子弃东宫之日，已过殇年，若合裸享宜同祭。”臣以为古时处于奥，今祀于庙。虽不以成人而区别，已合过殇之礼了。又或说：“若以成人，合有主后。”臣以为惠昭太子后嗣都在宫中，若未满冠年，自宜抱奠。文以同姓为尸者，今只令宗正官属主奠，就雅符祀典了。其文敬太子，生非系本之重，殁有追命之荣。今于皇帝为曾叔祖，非大功之亲，《礼经》为庶，而服属已远。列于常祀，实为非经，请依太常所奏。又隐太子以下神主，或累朝嫡嗣，或圣代名藩。今其子孙皆居列土，因缘食禄，也叫做承家。各令自列庙祧，用申严配。臣伏详开元中敕，诸赠太子有后者，都令自主其祭。今请复行此制，各使子孙奉迎神主，归祔私庙。庶别子为祖，符列国不祧之尊；远裔传家，闻圣王教孝之典。其无后之庙及真顺皇后神主，即请依太常所奏。其赠奉天皇帝赠承天皇帝神主，既有常号，礼不可黩。盖王者不享于下士，诸侯不敢祖天子之义。纵有主后，法不当祭。也请依太常所奏。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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