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小吏持劍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得乙为小吏，持剑执烛事功曹，后忽带剑于槐，弃炬于地，功曹将罚之，乙不伏。〉

周曰胥吏，汉称轓干，既别府中之位，仍标轸下之曹。所以安其计食，从座次赠版。乙忻逢有造，幸预可封，不学奇童，俄为小吏。既而心勤左右，荏苒驱驰，慕郭太之平生，有萧何之志业。带昆吾之宝，宁惭挂树之人？弃回禄之烟，谁赏移薪之客？功曹班同许邵，才谢山涛，未见优容，翻闻致罚。情有所急，罪不合加。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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