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賜李岵自盡詔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李豫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恃众专杀，谓之乱常；合族并命，谓之不道。按以《春秋》，重其责帅，况自悖人理，实生厉阶，合从弃市之论，尚就议亲之典。夷州流人前颍州刺史李岵，幸以宗属，列于藩任。政之不修，乱是用长，轻侮法令，动摇军州。御史姚奭，巡至所部，其弟参，于佐理诸将，素有猜嫌。欲加之罪，不可无状。遂言使者之来，事在不测，俾其完聚甲兵，变更将守，潜疏其意，以构祸萌。而岵亲自点窜，诈云奭之遣堕，以此疑众，因而合谋。兄弟同诛，宗党咸沦胥而毙，又陷数家，勒兵抗威，以拒所统，人不堪命，一方骚然。顷发近臣，审令按理，丑图既露，奸状甚明。薄示戒惩，已从流斥，询于群议，颇屈常典。朕思以道德在宥天下，庶使一代之人，登于仁寿之域。风俗犹薄，政教不明，致令长吏，专此威暴。无罪无辜，横分身首，冤气惨结，有伤元和，惕然增怀，良亦自咎。期于止杀，不可措刑，宽其斧锧之诛，降从盘水之礼，宜赐自尽。虽恩不掩义，道在无私，而礼有缘情，诚亦多愧。王者之法，敢忘至公，凡百卿士，宜知朕意。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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