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子留後殷彪授金州刺史兼侍御史河陰令韋同憲授南鄭令韋弁授絳州長史三人同制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白居易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敕：某官殷彪等：今之郡守，古侯伯也；今之邑令，古子男也。于吏有君臣之道焉，于人有父母之道焉。郡邑之间，承上率下者，州长史也。凡此之官，与吾共理，使吾人安而无怨者，其外在吏良而致平乎？金，秦之郡也，奏告专达，得行异政，以彪清平信惠，临事能守，大小之职，率著名绩，故仍宪简，俾往牧之。南郑，梁之邑也，上有贤帅，无忧掣肘，以同宪河阴有政，可以移用，故换铜印，俾往宰之。而绛为名藩，弁实良士，命之赞贰，亦叶其宜。宜各悉心，修举三职。可依前件。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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