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三司重議稅法詔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朕曾领藩条，屡亲政事，每于求理，务在恤民，况今子育万方，君临四海，日慎一日，思渐致于小康；虽休勿休，冀终成于大化，能不察生灵之疾苦，知稼穑之艰难？俾蠲积弊之原，庶广惟新之泽。省三司使奏，自长兴元年至四年十二月已前，诸道及户部营田逋租三十八万八千六百七十二端匹束贯斤量，或频经水旱，或并值转输，悉至困穷，蹙成逋欠，加以连年灾沴，比户流亡，残租空系于簿书，计数莫资于经费。盖州县不公之吏，乡闾无识之夫，乘便欺官，多端隐税。三司使患其侥幸，便欲推寻。朕闵彼蒸黎，虑成淹滞，示体物忧民之旨，征涤瑕荡垢之文。特议含容，且期均济。应自长兴四年已前，三京诸道及营田，委三司使各下诸州府县，除已纳外并放。应有逃户，除曾经厘革外，所有后来逃移者，委所在观察司使刺史速下本部，遍令招抚归业除放。八月后至五年八月，并得归业，所有房亲邻近，佃射桑田，不得辄有占据。如自越国程，故不收认，其所征租税，却从清泰元年四月后，委三司重行厘革，别议施行。举赏罚之明条，立征催之年限，不得更欠租税，致启幸门。勉怀成务之勤，以副剧繁之选，有要行事件，三司画一奏闻。仍报中书门下，不得漏落。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113
- 《全唐文》 · 卷113
- 《全唐文》 · 卷一百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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