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貶責羅希奭張博濟敕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李隆基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前始安郡太守充任当管经略使罗希奭，侥幸获得这个资历次序，忝居太守之位。地处要荒，人多被流放诛杀。尤其加以委任，希望杜绝奸诈，反而却啸聚勾结逃犯，群聚不法之徒。凡是流放贬谪之人，公然安置；或差遣代理郡县，剥削黎民；或截留借用馆舍，侵扰吏民。不仅轻侮典章，实在也毁坏纲纪。列举多项罪过，岂止这些。可贬为海东郡海康尉员外置。张博济以往依附邪佞，行迹只凭仗势，曾经自己触犯，又因亲戚连坐。前后被贬官，岁月颇久，逗留不赴任，情形难以容忍。等到命令按察举劾，仍然更加潜藏隐匿，亡命逃避刑罚，没有比这更严重的。都应当严厉惩处，合当严刑，应在所在地各决重杖六十。使那些为政之士，能遵守章程，负罪之人，期望悔改。凡是在位之人，应当各自尽心。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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