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書本傳宋景文公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韩愈
体裁：poem

## 原文

（今以李翺所撰《行狀》、皇甫湜所撰《墓志》、《神道碑》、《舊史·本傳》、《資治通鑒》，洪興祖所撰《年譜》，程俱所撰《歷官記》，方崧卿《增考年譜》，考其同異詳略，附註本文之下，以見公之行事本末。而文之已見於集者，不復載雲。）

韓愈，字退之，鄧州南陽人。七世祖茂，有功於後魏，封安定王。父仲卿，為武昌令，有美政，既去，縣人刻石頌德。終秘書郎。（李白作文公父仲卿《去思碑》云：「南陽人。」而公常自稱「昌黎」。李翺作公《行狀》，亦云：「昌黎某人。」皇甫湜作《墓志》，不言鄉里；又作《神道碑》乃云：「上世嘗居南陽，又隸延州之武陽。」而《舊史》亦但云：「昌黎某。」今按：《新史》，蓋因李碑而加「鄧州」二字也。然考《漢書·地理志》，有兩南陽，其一河內修武，即《左傳》所謂「晉啟南陽」也。其一南陽堵陽，即荊州之南陽郡。字與「赭」同，在唐屬鄧州者也。《元和姓纂》、《唐書·世系表》有兩韓氏。其一漢弓高侯頹當玄孫騫，避亂居南陽郡之赭陽。九世孫河東太守術，生河東太守純。純四世孫安之，晉員外郎。二子：潛、恬。（恬）隨司馬休之入後魏，為玄菟太守。二子：都、偃，偃生後魏中郎穎。穎生播，徙昌黎棘城。其一則頹當裔孫尋，為後漢隴西太守，世居潁川。生司空棱。後徙安定武安。至後魏有常山太守武安成侯耆，徙居九門，生尚書令、征南大將軍、安定桓王茂。茂生均。均生晙。晙生仁泰。仁泰生叡素。叡素生仲卿。仲卿生會、愈，而中間嘗徙陳留。以此而推，則公固潁川之族，尋、棱之後，而不得承騫之系矣。而洪興祖所撰《年譜》，但以騫之後世嘗徙昌黎，遂附《新史》之說，獨以赭陽為均州，小有不同耳。及其再考二《書》，而見公世系之實，則遂諱匿，不敢復著仲卿、會、愈之名，而直以為不可考。今固不得而據也。唯方崧卿《增考》，引董逌說，以為騫乃韓瑗、韓休之祖，而公自出於尋、棱，與二《書》合。其論南陽，則又云：今孟、懷州皆春秋南陽之地。自漢至隋，二州皆屬河內郡。唐顯慶中，始以孟州隸河南府。建中中，乃以河南之四縣入河陽三城使，其後又改為孟州。今河內有河陽縣，韓氏世居之。故公每自言歸河陽，省墳墓，而女挐之銘亦曰：「歸骨於河南之河陽韓氏墓。」張籍祭公詩亦云：「舊塋盟津北。」則知公為河內之南陽人。其說獨為得之。公詩所謂「舊籍在東都」，「我家本瀍谷」，則必以地近而後嘗徙居耳。但據此，則公與昌黎之韓異派，而每以自稱，則又有不可曉者。豈是時昌黎之族類盛，故隨稱之，亦若所謂言劉悉出彭城，言李悉出隴西者邪？然設使公派果出昌黎也，則其去赭陽，已歷數世，其後人屢遷徙，不應舍其近世所居之土，而遠指鄧州為鄉里也。方又引孔武仲之說，亦同董氏。而王铚以為公生於河中之永樂，今永樂猶有韓文鄉，則其說為已誕。蓋其世系雖有不可知者，然南陽之為河內修武，則無可疑者，而《新史》、洪《譜》之誤，斷可識矣。）

愈生三歲而孤，隨伯兄會貶官嶺表。會卒，嫂鄭鞠之。（李漢《序》云：先生生於大歷三年戊申，三歲而孤。見《祭嫂文》及《乳母志》。會事見盧東美《志》。洪《譜》云：盧《志》所謂宗兄，乃大宗小宗之宗。《舊史》以為從父兄，誤矣。又云：《舊史》（大歷十二年）夏五月，起居舍人韓會，坐元載貶官。柳宗元《先友記》云：「會善清言，有文章，名最高，以故多謗。」會既卒，公攜家北歸，葬會河陽。建中、貞元間，復避地於江南，韓氏有別業在宣城，因就食焉。見《歐陽詹哀詞》、《復誌賦》、《祭嫂》及《老成文》、《示爽》詩。）愈自知讀書，日記數千百言，比長，盡能通《六經》百家學。（《行狀》云：「讀書能記它生之所習。」《墓志》云：「先生七歲好學，言出成文。」今按：《復誌賦》云：「值中原之有事兮，將就食於江之南。始專專於講習兮，非古訓為無所用其心。」則公之為學，正在就食江南時也。）擢進士第。（洪《譜》云：貞元二年丙寅，公年十九，始至京師。見《祭老成文》、《歐陽哀詞》、《答崔立之書》。五年己巳，有《上賈滑州書》。六年庚午，有《河中府連理木頌》。七年辛未，有《送齊皞序》。八年壬申，登進士第，時年二十五，見《上邢君牙書》。《唐科名記》云：貞元八年，陸贄主司，試《明水賦》、《禦溝新柳》詩。公名在榜中。見《與陸員外書》。《舊史》云：大歷、貞元間，文士多尚古學，而獨孤及、梁肅最稱淵奧。愈從其徒遊，銳意鉆仰，欲自振於一代。洎舉進士，投文於公卿間，故相鄭余慶頗為延譽，由是知名。是年有《爭臣論》。九年癸酉，博學宏詞試《太清宮觀紫極舞賦》、《顏子不貳過論》，見《上考功崔虞部書》及《與韋舍人書》。十九年甲戌，有《省試學生代齋郎議》。方考：此議當系十一年試宏詞下，未詳是否。洪《譜》又云：是年嘗歸河陽省墳墓，見《祭老成文》。有《贈張童子序》。十一年乙亥，又試宏詞，見《答崔立之書》。有《三上宰相書》，皆不報。是年去京師，過潼關，有《感二鳥賦》。既歸河陽，有《畫記》。遂自河陽如東都，有《祭田橫文》。今按：八年以後，此年以前，又嘗遊鳳翔，以書抵邢君牙，不得意去，有《岐山詩》。洪、程皆定為此年六月，誤矣。）會董晉為宣武節度使，表署觀察推官。晉卒，愈從喪出，不四日，汴軍亂，乃去。依武寧節度使張建封，建封辟府推官。操行堅正，鯁言無所忌。（《董晉行狀》云：「十二年七月，晉拜宣武節度使，受命遂行，韓愈實從。」公《行狀》云：「董公辟公以行，得試秘書省校書郎，為觀察推官。」《墓志》云：「先生三十有一而仕。」《神道碑》云：「十四年用進士從董晉平汴州。」推官，《舊史》作巡官。洪《譜》云：二《狀》載公入汴，在十二年丙子，與史合，而《志》、《碑》所記，皆後二年，殊不可曉。豈今年辟公以行，至十四年始有成命邪？亦不應如是之緩也。方考：蜀本、樊本，無「三十一而仕」之文，但云「歷官二十有七年爾」。然自公卒之年逆數之，亦當以十四年三十一歲為歷官之始。故公入汴，雖在十二年，然《水門記》十四年正月作。石本猶但稱「攝節度掌書記前進士韓愈」，是辟命猶未下也。計必是年辟命乃下，故《碑》、《志》之言如此。不當以命下之緩為疑也。今按：公入汴之年，洪、方得之。《碑》、《志》所計年數，若以命下之日言之，亦未為失，但雲十四年從董晉平汴州，則誤矣。又《送俱文珍序》，亦在十三年，安得言十四年乃入汴乎？在要當以公之自言及二《狀》、二《史》、《通鑒》為正。持正狂躁，其考之或有未審，不足據也。《舊史》之作巡官，則程《記》已辨其非矣。洪《譜》又云：十三年扼，公在汴有《復誌賦》、《送汴州監軍俱文珍序》。十四年戊寅，公在汴，有《天星詩》、《水門記》、《楊燕奇碑》。十五年已卯，《董晉行狀》云：二月三日，丞相薨，公從喪行，四日而汴州亂。有《汴州亂詩》。《歷官記》云：汴軍亂，愈家在圍中，尋得脫。下汴東趨彭城，愈從喪至洛，還孟津，度汜水，出陳、許間，以二月暮抵徐州。節度使張建封居之於符離睢上，及秋將辭去，建封奏為節度推官試協律郎。至冬，建封使愈朝正於京師，見《歐陽哀辭》。是年有《此日足可惜》、《汴泗交流詩》、《答李翺書》、《上建封書》、《論晨入夜歸事》，後又有《諫擊毬書》、《賀白兔狀》、《徐泗豪節度掌書記廳石記》、《崔翰墓志》。十六年庚辰春，公朝正回徐，有《歸彭城詩》。夏去徐，西居於洛陽，見《孟東野書》及《題下邳李生壁》。按公《與東野書》，欲至秋辭去，而《題李生壁》，在五月十四日，則不待至秋而已去徐矣。《舊史》亦云：「公發言真率，無所畏避。」豈竟以此不合，雖建封之知己，亦不能容邪？公既去徐，而建封卒。翌日，徐軍亂，見白樂天《哀二良文》。在洛有《與衛中行書》。冬，公如京師。）調四門博士，（洪《譜》云：十七年辛巳，公在京師，從調選，三月東還，見《與盧汝州薦侯喜狀》。將歸，有《贈孟東野》、《房蜀客》詩。是年有《送李願歸盤谷序》、《李楚金墓志》。公自去年冬參調，竟無所成而歸，今年冬再往。十八年壬午春，始有四門博士之授。為博士日，嘗謁告歸洛，因遊華山，即《答張徹詩》所謂「洛邑得休告，華山窮絕陘」者也。李肇《國史補》云：「愈好奇，與客登華山絕峰，度不可返，發狂慟哭，為書與家人別。華陰令百計取之，乃下。」沈顏作《聱書》，以為肇妄載，豈有賢者輕命如此？考公詩，則知《國史補》乃實錄也。是年有《送陸歙州序》、《上巳日燕太學聽彈琴序》、《與崔群書》、《施士丐墓志》、《馬匯行狀》。）遷監察御史。上疏極論宮市，德宗怒，貶陽山令。有愛在民，民生子，多以其姓字之。（洪《譜》云：十九年癸未，公年三十六，自博士拜監察御史，時有《齒落》、《哭楊兵曹》、《陸歙州傪》詩，及《與陳京給事書》、《禘祫議》、《論權停選舉狀》、《苗氏墓志》。又上《李實書》稱「前守四門博士」，時已罷博士，未受御史之命。《書》云：「愈來京師，於今十五年。」蓋公自貞元五年，從鄭滑間復來京師，至此十五年矣。《實錄》於實詆之不余力，而此書乃盛稱其所長，此又不可曉也。方考：唐制，凡居官以四考為滿，公在官逾年耳，不知何故而罷，罷而復遷。《行狀》、《墓碑》皆只言選授四門博士，遷監察御史，而此書稱前官，又以文投贄於李實，似若不得已者。是固嘗罷博士而別遷也。是歲七月，公猶任博士，《乞免停選狀》，謂：「臣雖非朝官，月受俸錢。」可以考也。罷免之由，不可詳究。然恐不至於媚實以求進也。或云：德宗末年，不任宰相，所取信者，李實、韋執誼輩耳。公蓋未免於屈身以伸道也。然公《天旱人饑狀》，專指李實而言，其修《實錄》，又於實一辭不恕，獨於此書，抵牾如此。又公年十九，始來京師，在貞元二年也。至貞元十九年，實十八年矣。今云「來京師，於今十五年」，洪雖以再至言之，其實牽合也。並《志》所疑，以俟知者。洪《譜》又云：是時有詔，以旱饑蠲租之半，有司征愈急，公與張署、李方叔上疏言：關中天下根本，民急如是，請寬民徭而免田租。天子惻然，卒為幸臣所讒，貶連州陽山令。幸臣，李實也。見《進學解》及《祭張署文》。《舊史》云：愈嘗上章數千言，極論宮市之弊，貶陽山令。疏今不傳，則公之被絀，坐論此兩事也。方考云：公陽山之貶，《寄三學士》詩，敘述其詳，而《行狀》但云「為幸臣所惡，出宰陽山。」《神道碑》亦只雲，「因疏關中旱饑，專政者惡之」，則其非為論宮市明矣。今公集有《御史臺論天旱人饑狀》，與詩正合。況翺、湜皆從公遊者，不應公嘗論宮市數千言，而《狀》及《碑》、《志》，略不一言及也。然《行狀》且謂「為幸臣所惡」，而公詩云：「或自疑上疏，上疏豈其由。」則是又未必皆上疏之罪也。又曰：「同官九俊，偏善柳與劉。或慮語言泄，傳之落冤仇。」又《嶽陽樓詩》云：「前年出官由，此禍最無妄。奸猜畏彈射，斥逐恣欺誑。」是蓋為王叔文、韋執誼等所排矣。德宗晚年，韋、王之黨已成。是年，補闕張正買疏諫它事，得召見，與所善者數人皆被譴斥，意公之出，有類此也。《憶昨行》云：「伾文未揃崖州熾，雖得赦宥常愁猜。」是其為叔文等所排，豈不明甚？特無所歸咎，駕其罪於上疏耳。洪兼宮市、旱饑兩事言之，而又不考韋、王始末，故為申及之。洪《譜》又云：以公詩考之，蓋以十九年冬末貶官，二十年甲申春，始到陽山，時有《同冠峽》、《貞女峽》、《和張十一功曹》、《送劉生》、《謝李員外》諸詩，及《別知賦》、《送楊八弟歸湖南序》、《區冊序》、《答竇存亮書》、《王弘中燕喜亭記》。）改江陵法曹參軍。（洪《譜》及《歷官記》云：廿一年乙酉正月丙申，順宗即位；二月甲子，大赦；八月辛丑，改元永貞，遷者皆追回。愈為觀察使所抑，只徙江陵府法曹參軍，事見《八月十五夜贈張功曹》詩，及《張署墓志》、《河南同官記》。洪又云：公以今年春遇赦，夏秋離陽山，俟命於郴者三月，至秋末，始受法曹之命，見《祭李郴州文》。時有《郴州祈雨》及《郴口》諸詩。自郴至衡，有《合江亭》及《謁衡嶽廟詩》。自衡至潭，有《陪杜侍御遊湘西寺》及《湘中》諸詩。自此泛洞庭，有《阻風贈張十一》詩。至岳州，有《別竇司直》詩。赴江陵，有《途中寄翰林三學士》詩，又有《送孟琯序》、《荊潭唱和序》、《上李巽書》、《鄭夫人殯表》及《五箴》。序雲余生三十有八年，則其《箴》蓋是年作。所謂「幕中之辨」，蓋謂在徐州時；「臺中之評」，則謂為御史時也。）元和初，權知國子博士，分司東都，三歲為真。（洪《譜》云：永貞元年丙戌，正月丙寅朔，改元元和，時憲宗即位之逾年也。公年三十有九，其春夏猶在江陵，有《李花》、《寒食出遊夜歸贈張十一》、《鄭群贈簟》、《答張徹》諸詩。六月，自江陵召拜國子博士。還朝後，有《豐陵行》、《遊青龍寺》、《贈崔立之》、《送文暢》諸詩，《城南》諸聯句，及《祭十二兄岌文》並《墓志》。二年丁亥春，公為博士，有《元和聖德詩》，並《釋言》。《行狀》：「宰相有愛公文者，將以文學職處公，有爭先者，構公語以飛之。公恐及難，遂求分司東都。」而公作《周況妻韓墓志》，乃云：「從兄俞卒開封尉，愈於時為博士，乞分教東都生，以收其孥於開封界中，教畜之。」飛語，即《釋言》所解之讒，而竟不能解，故以兄喪為辭而求去耳。時宰相鄭絪，翰林舍人李吉甫、裴復也。公以夏末離京，赴東都，有《酬裴十六途中見寄》詩。是年有《張中丞傳後敘》、《答馮宿書》、《盧於陵墓志》。三年戊子，改真博士，見《行狀》。有《酬崔十六少府》及《東都遇春》詩，《與少室李渤書》，《裴復墓志》。《新史》渤傳云：洛陽令韓愈遺渤書。公時為博士，五年方為河南令，未嘗為洛陽令。）改都官員外郎，即拜河南令。（洪《譜》云：四年己丑，公年四十二，改都官員外郎，守東都省。《神道碑》云：除尚書都官郎中，分司判祠部。《行狀》、《新、舊史》皆云員外郎，《送李正字序》，亦但雲都官郎，碑文誤也。方考：公除都官，六月十日也。制辭亦作員外郎。洪《譜》又云：《神道碑》云：「中官號功德使，司京城觀寺，尚書斂手失職，先生按《六典》盡索之以歸。誅其無良，時其出入。禁嘩眾以正浮屠。」《歷官記》云：「公判祠部，日與宦者為敵，惡言罵辭，狼籍公牒，乃上書留守鄭余慶，乞與諸郎官更判，不見允。」在東都有遊嵩洛諸《題名》、《送李翺》、《侯參謀》、《和盧汀錢徽》、《與竇韋尋劉尊師》諸詩，《送李正字歸湖南序》並詩，《鄭涵校理序》、《祭薛公達文》並《墓志》、《京兆韋夫人墓志》、《河南府同官記》。五年庚寅，授河南縣令。《神道碑》云：「魏鄆幽鎮各為留邸，貯潛卒以橐罪士，官無敢問者。先生將擿（其禁，以壯朝廷，斷民署吏，俟令且發。留守、尹大恐，遽相禁。有使還為言，憲宗悅曰：韓愈助我者。是後鄆邸果謀反，東都將署留守，以應淮蔡。」又有《上留守鄭公啟》。時公以論事失鄭公意，既令河南，軍人有罪，公追而杖之。留守不悅，公以啟辨明，且力求去，見《集》中。《行狀》云：「改河南令，日以職分辨於留守及尹，故軍士莫敢犯禁。」疑鄭公卒聽其言，故軍人畏服如此也。在河南有《感春詩》、《燕河南秀才序》、《送石洪序》並詩，及《月蝕》、《招楊之罘》、《河南令舍池臺》諸詩，《張圓墓碣》、《盧殷墓志》。）遷職方員外郎。（洪《譜》云：六年辛卯，行尚書職方員外郎。是年春，公尚在河南，有《送窮文》、《辛卯年雪》、《寄盧仝》、《誰氏子》諸詩，《送溫造序》、《乳母志》。至京師，有《酬盧雲夫望秋作》、《石鼓歌》、《復仇狀》、《盧丞》、《房武》、《畢坰墓志》。）

華陰令柳澗有罪，前刺史劾奏之，未報而刺史罷。澗諷百姓，遮索軍頓役直，後刺史惡之，按其獄，貶澗房州司馬。愈過華，以為刺史陰相黨，上疏治之。既御史覆問，得澗贓，再貶封溪尉。愈坐是復為博士。（洪《譜》云：七年壬辰二月乙未，以職方員外郎復為國子博士，年四十五。《舊史》云：「愈因使過華，上疏理澗。」公自去年以來，未嘗出使。或云：即公赴職方時，過華睹其事，遂疏於朝爾。《進學解》云：「三年博士，冗不見治。」《舊》又作「三為博士。」按：公貞元壬午，授四門博士；元和丙戌，為國子博士；丁亥，分教東都；今年又自郎中下遷，凡四為博士矣。此先言暫為御史，繼言三為博士，則自丙戌而後，三歷此官也。若雲三年，則自元年夏赴召，至四年春尚為博士，首尾巳四年矣。方考：丙戌初除，丁亥分教，自不必厘而為二，其為博士，實三遷。當作三為為是。今按：上句言暫為御史，而此言三年博士，正以其居官之久近為言，恐當作年為是，然亦未敢必也。洪《譜》又云：是年二月，有《論錢重物輕狀》。《新志》云：「自建中定兩稅，而物輕錢重，民以為患，於是詔百官議革其弊。」方考以為：此議在穆宗即位之初，《通鑒》附之長慶元年秋，為得其實。今年初，無此議也。惟《會要》載元和六年二月制，謂建中後，貨輕物重，許諸道所納見錢，五分量征二分，余三分兼納實估匹段。或當時有此議，然亦非七年也。況公六年二月尚在東都，洪誤矣。洪《譜》又云：是年有《石鼎聯句》、《贈劉師服詩》、《祭石洪文》、《李素》、《石洪墓志》、《路應神道碑》。）既才高數黜，官又下遷，乃作《進學解》以自諭。執政覽之，奇其才，改比部郎中、史館修撰。（洪《譜》云：此除在八年癸巳三月乙亥，《舊史》云：「執政覽其文而憐之，以其有史才，故除是官。」時宰相武元衡、李吉甫、李絳也。是年有《答劉秀才論史書》，及《烏氏》、《田氏廟碑》、《鄭儋神道碑》、《李虛中》、《董溪》、《息國夫人墓志》。）轉考功，知制誥。（洪《譜》云：九年甲午十月甲子，為考功郎中，依前史館修撰。十二月戊午，以考功知制誥。是年有《元微之書》、《田弘正書》、《送張道士序》、《劉昌裔神道碑》、《王適》、《孟郊》、《扶風郡夫人墓志》。十年乙未，公知制誥，有《和庫部盧曹長元日朝回》及《寒食直歸遇雨》二詩，《與李絳書》、《進順宗實錄狀》。《舊史》云：「愈撰實錄，繁簡不當，敘事拙於取舍。」按：退之作史，詳略各有意，削去常事，著其系於政者，其褒善貶惡之旨明甚。當時議者非之，卒竄走無全篇，良可惜也。史又云：「愈說禁中事頗切直，內官惡之，往往於上前言其不實。」此言是也。是年有《與柳公綽》二書，《論淮西事宜狀》，說見明年。又有《捕賊行賞表》、《藍田縣丞廳記》、《獨孤郁》、《衛之立墓志》、《徐偃王廟碑》。）進中書舍人。

初，憲宗將平蔡，命御史中丞裴度使諸軍按視。及還，具言賊可滅，與宰相議不合。愈亦奏言：「淮西連年侵掠，得不償費，其敗可立而待。然未可知者，在陛下斷與不斷耳。」執政不喜，會有人詆愈在江陵時為裴均所厚，均子鍔素無狀，愈為文章，字命鍔，謗語囂暴。由是改太子右庶子。（洪《譜》云：十一年丙申正月丙戌，以考功郎中知制誥，遷中書舍人。丙申，賜緋魚。五月癸未，降為太子右庶子。《行狀》云：「盜殺武元衡，公以為盜殺宰相而遽息兵，其為懦甚大，兵不可以息，以天下力取三州，尚何不可？與裴丞相議合，故兵遂用，而宰相有不便之者。月滿，遷中書舍人，後竟以它事改右庶子。」時宰相李逢吉、韋貫之也。其雲月滿遷中書舍人者，蓋唐制臺郎滿歲則遷。公以去年冬知制誥，至今春，竟一歲矣。李漢云：「收拾遺文，無所失墜。」公掌綸誥一年，無一篇見收者，失墜多矣。唯後集有《崔群戶部侍郎制》一首爾。今按：《行狀》、《通鑒》、洪《譜》，《論淮西事宜狀》在去年知制誥時，而《神道碑》、《新史》則在遷中書舍人之後。但《行狀》言，公所論有殺宰相事，乃在去年六月，而《狀》中實無此語。若《狀》果在六月之後，則不應全不言及，則是此《狀》，不惟不在十一年正月之後，亦不在十年六月之後也。故《通鑒》直以系於五月之下。《行狀》敘事雖實，而記言則誤。《碑文》、《新史》固為失之。今當以《通鑒》為正。洪《譜》又云：是年有《酬盧雲夫曲江荷花行》、《周況妻韓氏墓志》、《王用碑》、《科斗書後記》。）及度以宰相節度彰義軍，宣慰淮西，奏愈行軍司馬。愈請乘遽先入汴，說韓弘，使協力。元濟平，遷刑部侍郎。（《行狀》、《神道碑》及《舊史》云：十二年丁酉秋，以兵老久屯，賊未滅，上命裴丞相為淮西節度使，以招討之。丞相請公以行，賜三品衣、魚，為行軍司馬，從丞相居於郾城。軍出潼關，公請先乘遽至汴，感說都統弘。弘說用命，師乘遂和。公知蔡州精卒，悉聚界上，以拒官軍，守城者率老弱，且不過千人，亟白丞相，請以兵三千人，間道以入，必擒吳元濟。丞相未及行，而李愬自唐州文城壘，提其卒以夜入蔡州，果得元濟。三軍之士為公恨。蔡州既平，布衣柏耆，以計謁公，公與語，奇之，遂白丞相曰：「淮西滅，王承宗膽破，可不勞用眾，宜使辯士奉相公書，明禍福以招之，彼必服。」丞相然之，公口占為書，使柏耆袖之，以至鎮州，承宗果大恐，上表請割德、棣二州以獻，遣子入侍。丞相歸京師，以功遷刑部侍郎，詔公撰《平淮西碑》，其辭多敘裴度事。時先入蔡州擒元濟，李愬功第一。愬不平之，愬妻出入禁中，因訴碑辭不實，詔令磨公文，命翰林學士段文昌重撰文勒石。是年有《送殷侑序》、《祭張署文》並《墓志》，及東征往還酬唱諸詩，《晚秋郾城夜會聯句》。為刑部時，有《舉錢徽自代狀》。十三年戊戌四月，鄭余慶詳定禮樂使，奏韓愈、李程為副。是年有《李惟簡墓志》、《權德輿碑》。）

憲宗遣使者往鳳翔迎佛骨入禁中，三日，乃送佛祠。王公士庶，奔走膜唄，至為夷法灼體膚，委珍貝騰杳系路。愈聞，惡之，乃上表極諫。帝大怒，持示宰相，將抵以死，裴度、崔群曰：「愈言訐牾，罪之誠宜。然非內懷至忠，安能及此？願少寬假，以來諫爭。」帝曰：「愈言我奉佛太過，猶可容；至謂東漢奉佛以後，天子咸夭促，言何乖剌耶？愈，人臣，狂妄敢爾，固不可赦。」於是中外駭懼，雖戚裏諸貴，亦為愈言。乃貶潮州刺史。既至潮，以表哀謝。帝頗感悔，欲復用之，持示宰相曰：「愈前所論，是大愛朕。然不當言天子事佛乃年促耳。」皇甫镈素忌愈直，即奏言：「愈終狂疏，可且內移。」乃改袁州刺史。

初，愈至潮，問民疾苦，皆曰：「惡溪有鱷魚，食民畜產且盡，民以是窮。」數日，愈自往視，令其屬秦濟，以一羊一豚，投溪水而祝之。是夕，暴風震電起溪中，數日水盡涸，西徙六十里。自是潮無鱷魚患。

袁人以男女為隸，過期不贖，則沒入之。愈至，悉計庸得贖所沒，歸之父母七百餘人，因與約，禁其為隸。（洪《譜》云：公以十四年己亥正月癸巳，貶潮州刺史。宰相疑馮宿草疏，出宿為歙州刺史。時宰相皇甫镈、程異也。公之被謫，即日上道，便道炔，以至海上。據《宜城驛記》，則以三月二日過宜城；據《瀧吏詩》，則以三月幾望至曲江；據《謝表》，則以三月二十五日至潮州；據《祭文》，則以四月二十四日逐鱷魚。其自曲江至潮，以十許日，行三千里，蓋瀧水湍急故也。方《考》乃云：《謝表》及《祭神文》皆止雲今月，而《逐鱷魚文》正本，皆但云「年月日」，則公之到郡，實不知何月日也。況自韶至廣，雖為順流，而自廣之惠，自惠之潮，水陸相半，要非旬日可到，故公表亦云，「自潮至廣，來往動皆經月。」則公到郡，決非三月；而逐鱷魚，亦未必在四月二十四日也。今按：道里行程，則方說為是，但《與大顛第一書》，石本乃云：四月七日，則又似實以三月二十五到郡也。未詳其說，闕之可也。洪《譜》又云：公自京歸至潮，有《路旁堠》、《至藍關示侄孫湘》、《武關西逢配流吐蕃》、《食曲河驛》、《次鄧州界》、《過南陽》、《瀧吏》、《題臨瀧寺》、《至韶州寄張使君》、《酬張使君惠書》、《過始興江口感懷》、《贈元十八協律》、《初南食貽元十八》、《答柳柳州食蝦蟆》、《別趙子》諸詩，及《宣城驛記》、《潮州謝表》、《祭鱷魚文》、《請置鄉校牒》、《賀冊尊號表》。是年七月己丑，群臣上尊號，大赦。十月己巳，準例量移，改授袁州刺史。）召拜國子祭酒，（洪《譜》云：十五年庚子閏正月，穆宗即位，公以今年春到袁，途中有《酬張韶州端公》及《韶州留別張使君》二詩。至袁有《袁州謝上》、《賀穆宗即位》、《賀赦》、《賀冊皇太后》、《賀慶雲》五表、《舉韓泰自代狀》、《滕王閣記》。九月，召拜國子祭酒，而《閣記》乃云「十月，袁州刺史」者，蓋命下在九月，受命在十月也。有《祭湘君夫人文》，祭文所謂「復其章綬」者，公為行軍司馬時，賜金紫，今為祭酒，始復其舊也。自袁趨京師，有《次石頭驛寄江西王中丞閣老仲舒》詩。至江州，有《寄鄂嶽李大夫程》及《題西林寺故蕭二郎中舊堂》詩。《因話錄》云：「蕭穎士子存，字伯誠，為金部員外郎，惡裴延齡之為人，棄官歸廬山。公少時，嘗受金部賞知，及經江州，遊廬山，訪金部故居，因賦此詩，留百縑以拯之。」行次安陸，有《寄隨州周員外君巢》二詩。至棗陽縣，有《題廣昌館》詩。至襄州，有《醉中留別李相公》詩。以冬暮至京師。是年有《南海廟碑》、《與孟簡書》、《論黃家賊事宜》及《典貼良人男女狀》。又《論夷僚》，請因改元大慶，遣使宣諭，仍擇經略使撫之。又有《柳子厚》及《侄孫滂祭文》、《墓志》。洪《譜》又云：《行狀》雲，公入遷祭酒，有直講，能說禮而陋容，學官多豪族子，擯之不得共食。公命吏曰：召直講來，與祭酒共食。學官由此不敢賤直講。奏儒生為學官，日使會講。生徒奔走聽聞，皆相喜曰：「韓公來為祭酒，國子監不寂寞矣。」公在國子有《雨中寄張籍詩》、《舉張惟素自代》及《請復國子監生徒狀》、《論新註學官牒》、《薦張籍狀》、《請上尊號表》。）轉兵部侍郎。（洪《譜》云：此除在長慶元年辛丑七月，時有《舉韋顗自代狀》、《李郱》、《張徹祭文》，《李郱》、《鄭群》、《薛戎墓志》。今按方氏《增考》，《論錢重物輕狀》，當在此年秋。）

鎮州亂，殺田弘正而立王廷湊。詔愈宣撫。既行，眾皆危之。元稹言：「韓愈可惜。」穆宗亦悔，詔愈度事從宜，無必入。愈曰：「安有受君命而滯留自顧？」遂疾驅入。廷湊嚴兵迓之，甲士陳庭。既坐，廷湊曰：「所以紛紛者，乃此士卒也。」愈大聲曰：「天子以公為有將帥材，故賜以節，豈意同賊反邪？」語未終，士前奮曰：「先太師為國擊朱滔，血衣猶在，此軍何負朝廷，乃以為賊乎？」愈曰：「以為爾不記先太師也。若猶記之，固善。且為逆與順利害，不能遠引古事，但以天寶來禍福，為爾等明之。安祿山、史思明、李希烈、梁崇義、朱滔、朱泚、吳元濟、李師道，有若子若孫在乎？亦有居官者乎？」眾曰：「無。」愈曰：「田公以魏博六州歸朝廷，官中書令，父子受旗節。劉悟、李祐皆大鎮，此爾軍所共聞也。」眾曰：「弘正刻，故此軍不安。」愈曰：「然，爾曹害田公，又殘其家矣，復何道？」眾乃歡曰：「侍郎語是。」廷湊恐眾心動，遽麾使去，因泣謂愈曰：「今欲廷湊何所為？」愈曰：「神策六軍之將，如牛元翼比者不少，但朝廷顧大體，不可棄之。公久圍之，何也？」廷湊曰：「即出之。」愈曰：「若爾，則無事矣。」會元翼亦潰圍出，廷湊不追。愈歸奏其語，帝大悅，轉吏部侍郎。（洪《譜》云：長慶元年七月，鎮州亂，殺田弘正，立王廷湊。命深州刺史牛元翼節度深冀以討之。十月，命裴度為鎮州四面行營都招討使。元翼為廷湊所圍。二年壬寅二月，赦廷湊，詔愈宣撫，歸，而牛元翼果出。《行狀》云：「公還，於上前奏與廷湊及三軍語，上大悅曰：卿直向伊如此道。由是有意大用，授吏部侍郎。」今按：「先太師」謂故鎮帥王武俊也。《神道碑》云：「方鎮反，太原兵以輕利誘回紇，召先生禍福，譬引虎嚙臃血，直今所患，非兵不足，遽疏陳得失。」今按：此數語不可曉，它書亦皆無之，未詳何謂，恐有誤也。洪《譜》又云：是年有《次壽陽驛》、《次太原呈副使吳郎中》、《次承天營奉酬裴司空》、《鎮州路上酬裴司空重見寄》、《鎮州初歸》諸詩，及《韋侍講盛山詩序》、《論變鹽法事宜狀》。二年壬寅九月，轉吏部侍郎。《行狀》云：凡令吏皆不鎖，聽出入，或問公，公曰：「人所以畏鬼者，以其不能見也，鬼如可見，則人不畏矣。選人不得見令史，故令史勢重。聽其出入，故勢輕。」是年有《鄆州溪堂詩》、《竇司業祭文》、《墓志》、《楚國夫人墓志》、《黃陵廟碑》。）時宰相李逢吉惡李紳，欲逐之，遂以愈為京兆尹，）兼御史大夫，特詔不臺參，而除紳中丞。紳果劾奏愈，愈以詔自解，其後文刺紛然。宰相以臺府不協，遂罷愈為兵部侍郎，而出紳江西觀察使。紳見帝得留，愈亦復為吏部侍郎。（洪《譜》云：三年癸卯六月，以吏部侍郎為京兆尹兼御史大夫，敕放臺參，後不得為例。十月癸巳，為兵部侍郎。庚子，為吏部侍郎。《行狀》云：「改京兆尹，六軍將士皆不敢犯，私相告曰：是尚欲燒佛骨者，安可忤？故盜賊止。遇旱，米價不敢上。李紳為御史中丞，械囚送府，使以尹杖杖之。公曰：安有此，使歸其囚。是時，紳方幸，旦夕且相，宰相欲去之，故以臺與府不協為請，兩改其官。紳既後留，公入謝，上曰：卿與紳爭何事？公因自辨。數日，復為吏部侍郎。」《神道碑》云：「復為兵部侍郎，銓不鎖入吏。選父七十，母六十，身七十，悉與三利擾，財勢路絕。」今按：《碑》失兵部一節，此兵字當作吏字。「不鎖入吏」，即謂前縱吏出入事。「三利擾」，未詳其義，疑銓法有此語，或是有脫誤也。洪《譜》云：公為京兆，有《舉馬摠自代狀》、《賀雨》及《賀太陽不虧表》、《祭竹林神》、《曲江祭龍文》。再為兵部，有《舉張正甫自代狀》。是年，有《羅池廟碑》、《送鄭權序並詩》、《祭馬摠》、《女挐文》，並李幹、女挐《墓志》、《韓弘碑》、《論孔戣致仕狀》。）長慶四年卒，年五十七，贈禮部尚書，謚曰文。（洪《譜》云：四年甲辰正月，敬宗即位，二月有《王仲舒碑》，四月有《張徹墓志》。八月有《孔戣墓志》，是年公沒，年五十七。《行狀》云：得病，滿百日假，既罷，以十二月二日卒於靖安裏第。公屬纊語曰：某伯兄德行高，曉方藥，食必視《本草》，年止於四十二。某疏愚，食不擇禁忌，位為侍郎，年出伯兄十五歲矣。如又不足？於何而足，且獲終於牖下，幸不至失大節，以下見先人，可謂榮矣。明年，張籍祭公詩有云：「去夏公請告，養疾城南莊。籍時官休罷，兩月同遊翔。」又曰：「共愛池上佳，聯句舒遐情。」又曰：「公為遊溪詩，唱詠多慨慷。」城南莊，在長安城南，公之別墅也。《池上聯句》，集中無之。遊溪詩，即《南溪始泛三首》是也。又曰：「公有曠達識，生死為一綱。及當臨終晨，意色亦不荒。贈我珍重言，傲然委衾裳。」其於死生之際如此。《神道碑》云：「遺命喪葬無不如禮。俗習夷狄，畫寫浮圖，日以七數之，及拘陰陽，所謂吉凶，一無汙我。」今按：此事，可見公之平生謹守禮法，排斥異教，自信之篤，至死不變，可以為後世法。而《譜》不載，蓋不以為然也。）

愈性明銳，不詭隨，與人交，終始不少變。成就後進士，往往知名。經愈指授，皆稱「韓門弟子」。愈官顯，稍謝遣。凡內外親若交友無後者，為嫁遣孤女而恤其家。嫂鄭喪，為服期以報。（《行狀》云：「公氣厚性通，論議多大體。」《神道碑》云：「朝有大獄大疑，文武會同，莫先發言；先生援經引決，考合傳記，侃侃正色，伏其所詞。」《墓志》云：「公洞朗軒辟，不施戟級；平居雖寢食，未嘗去書，怠以為枕，餐以飴口，講評孜孜，以磨諸生，恐不完美；遊以詼笑嘯歌，使皆醉義忘歸。嗚呼，可謂樂易君子鉅人者矣。」《碑》又云：「內外煢弱悉撫之，一親以仁，使男有官，女有從，不啻於己生。交於人，已而我負，終不計。死則庀其家，均食剖資，雖微弱，待之如賢戚。人詬笑之，愈篤。未嘗一食不對客，閨人或晝見其面，退相指語，以為異事。未嘗宿貨余財。每曰：吾前日解衣質食，今存有已多矣。」）

每言文章，自漢司馬相如、太史公、劉向、揚雄後，作者不出世，故愈深探本元，卓然樹立，成一家言。其《原道》、《原性》、《師說》等數十篇，皆奧衍閎深，與孟軻、揚雄相表裏，而佐佑《六經》云。至它文造端置辭，要為不襲蹈前人者。然惟愈為之，沛然若有餘，至其徒李翺、李漢、皇甫湜從而效之，遽不及遠甚。從愈遊者，若孟郊、張籍，亦皆自名於時。（《墓志》云：「先生之作，無圓無方，至是歸工。抉經之心，執聖之權，尚友作者，跋邪抵異，以扶孔氏，存皇之極。知人罪，非我計，茹古涵今，無有端涯，渾渾灝灝，不可窺校。及其酣放，豪曲快字，淩紙怪發，鯨鏗春麗，驚耀天下。然而栗密窈眇，章妥句適，精能之至，入神出天。嗚呼極矣！後人無以加之矣！姬氏已來，一人而止矣！」按：「知人罪，非我計」，此句中必有脫誤。疑當云：「人知人罪，非我所計。」方氏《附錄》：程子曰：「韓愈亦近世豪傑之士，如《原道》之言，雖不能無病，然自孟子以來，能知此者，獨愈而已。其曰孟氏醇乎醇，又曰荀與揚也，擇焉而不精，語焉而不詳。若無所見，安能由千載之後，判其得失若是之明也？」又曰：「退之晚年之文，所見甚高，不可易而讀也。古之學者，修德而已。有德則言可不學而能，此必然之理也。退之乃以學文之故，日求其所未至，故其所見及此。其於為學之序，雖若有所戾者，然其言曰：軻之死不得其傳，此非有所襲於前人之語，又非鑿空信口，率然而言之，是必有所見矣。若無所見，則其所謂以是而傳者，果何事邪？」今按：諸賢之論，唯此二條，為能極其深處。然復考諸臨川王氏之書，則其詩有曰：「紛紛易盡百年身，舉世何人識道真？力去陳言誇末俗，可憐無補費精神。」其為予奪，乃有大不同者，故嘗折其衷而論之。竊謂程子之意，固為得其大端；而王氏之言，亦自不為無理。蓋韓公於道，知其用之周於萬事，而未知其體之具於吾之一心；知其可行於天下，而未知其本之當先於吾之一身也。是以其言常詳於外，而略於內；其志常極於遠大，而其行未必能謹於細微。雖知文與道有內外淺深之殊，而終未能審其緩急重輕之序，以決取舍；雖知汲汲以行道濟時，抑邪與正為事，而或未免雜乎貪位慕祿之私。此其見於文字之中，信有如王氏所譏者矣。但王氏雖能言此，而其所謂道真者，實乃老佛之余波，正韓公所深詆。則是楚雖失，而齊亦未為得耳。故今兼存其說，而因附以狂妄管窺之一二。私竊以為若以是而論之，則於韓公之學所以為得失者，庶幾其有分乎。）

贊曰：唐興，承五代剖分，王政不綱，文弊質窮，蛙俚混並。天下已定，治荒剔蠹，討究儒術，以興典憲，熏釀涵浸，殆百餘年，其後文章稍稍可述。至貞元、元和間，愈遂以六經之文為諸儒倡，障堤末流，反刓以樸，刬偽以真。然愈之才，自視司馬遷、揚雄，至班固以下不論也。當其所得，粹然一出於正，刊落陳言，橫騖別驅，汪洋大肆，要之無抵牾聖人者。其道蓋自比孟軻，以荀況、揚雄為未淳，寧不信然？至進諫陳謀，排難恤孤，矯拂媮末，皇皇於仁義，可謂篤道君子矣。自晉訖隋，老、佛顯行，聖道不斷如帶。諸儒倚天下正議，助為怪神。愈獨喟然引聖，爭四海之惑，雖蒙訕笑，跲而復奮，始若未之信，卒大顯於時。昔孟軻拒楊、墨，去孔子才二百年。愈排二家，乃去千餘載，撥衰反正，功與齊而力倍之，所以過況、雄為不少矣。自愈沒，其言大行，學者仰之，如泰山、北斗雲。

## 白话译文

（如今依据李翱所撰写的《行状》、皇甫湜所撰写的《墓志》、《神道碑》、《旧史·本传》、《资治通鉴》，洪兴祖所撰写的《年谱》，程俱所撰写的《历官记》，方崧卿的《增考年谱》，考察它们的异同详略，附注在本文之下，以展现先生行事的前因后果。而已经见于文集的文章，不再重复记载。）

韩愈，字退之，邓州南阳人。七世祖韩茂，在后魏有功，封为安定王。父亲韩仲卿，担任武昌令，有美好的政绩，离任后，县人刻石颂扬他的德行。最终官至秘书郎。（李白为文公父亲仲卿所写的《去思碑》说：“南阳人。”而先生常自称“昌黎”。李翱写先生的《行状》，也说：“昌黎某人。”皇甫湜写《墓志》，没有说乡里；又写《神道碑》却说：“上世曾居住南阳，又隶属延州的武阳。”而《旧史》也只说：“昌黎某。”现在按：《新史》大概是因为李翱的碑文而加了“邓州”二字。但考察《汉书·地理志》，有两个南阳，一个是河内修武，就是《左传》所说的“晋启南阳”。一个是南阳堵阳，即荆州的南阳郡。字与“赭”相同，在唐代属于邓州。《元和姓纂》、《唐书·世系表》有两个韩氏。其中一个汉弓高侯颓当的玄孙韩骞，避乱居住在南阳郡的赭阳。九世孙河东太守韩术，生河东太守韩纯。韩纯的四世孙韩安之，晋员外郎。两个儿子：韩潜、韩恬。（韩恬）跟随司马休之进入后魏，担任玄菟太守。两个儿子：韩都、韩偃，韩偃生后魏中郎韩颖。韩颖生韩播，迁到昌黎棘城。另一个则是颓当的裔孙韩寻，为后汉陇西太守，世代居住在颍川。生司空韩棱。后来迁到安定武安。到后魏有常山太守武安成侯韩耆，迁居九门，生尚书令、征南大将军、安定桓王韩茂。韩茂生韩均。韩均生韩晙。韩晙生韩仁泰。韩仁泰生韩叡素。韩叡素生韩仲卿。韩仲卿生韩会、韩愈，而中间曾迁到陈留。以此推断，那么先生本是颍川的族系，是韩寻、韩棱的后代，而不能承接韩骞的世系。而洪兴祖所撰写的《年谱》，只因为韩骞的后代曾迁到昌黎，就附会《新史》的说法，独以赭阳为均州，稍有不同罢了。等到他再考察两《书》，而看到先生世系的实际情况，就隐讳不敢再写仲卿、会、愈的名字，而直接认为不可考。现在固然不能依据。只有方崧卿《增考》，引用董逌的说法，认为韩骞是韩瑗、韩休的祖先，而先生出自韩寻、韩棱，与两《书》相合。他论南阳，则又说：现在的孟州、怀州都是春秋南阳之地。从汉到隋，二州都属于河内郡。唐显庆年间，才开始以孟州隶属河南府。建中年间，才以河南的四县入河阳三城使，后来改为孟州。现在河内有河阳县，韩氏世代居住在那里。所以先生常自言归河阳，省视坟墓，而女儿韩挐的铭文也说：“归骨于河南之河阳韩氏墓。”张籍祭先生诗也说：“旧茔盟津北。”就知道先生是河内南阳人。这个说法唯独正确。先生诗所谓的“旧籍在东都”，“我家本瀍谷”，则必定是因为地近而后曾迁居罢了。但据此，则先生与昌黎的韩氏不同派，而常以昌黎自称，则又有不可理解的地方。难道是当时昌黎的族类兴盛，所以随自称，也像所谓的言刘都出彭城，言李都出陇西那样吗？然而假使先生的派系果然出自昌黎，则离开赭阳，已经经历数世，其后人屡次迁徙，不应该舍弃近世所居的土地，而远指邓州为乡里。方崧卿又引用孔武仲的说法，也同董氏。而王铚认为先生生于河中的永乐，现在永乐还有韩文乡，那么他的说法已经荒诞。大概世系虽然有不了解的地方，但南阳是河内修武，则没有可疑的，而《新史》、洪兴祖《年谱》的错误，绝对可以识别了。）

韩愈出生三岁就成了孤儿，跟随伯兄韩会贬官到岭表。韩会去世，嫂子郑氏抚养他。（李汉《序》说：先生生于大历三年戊申，三岁而孤。见《祭嫂文》及《乳母志》。韩会的事见卢东美《志》。洪兴祖《年谱》说：卢《志》所谓的宗兄，是大宗小宗的宗。《旧史》认为是从父兄，错了。又说：《旧史》（大历十二年）夏五月，起居舍人韩会，因元载获罪贬官。柳宗元《先友记》说：“韩会善于清谈，有文章，名声最高，因此多遭诽谤。”韩会去世后，先生携家北归，葬韩会于河阳。建中、贞元年间，又避地到江南，韩氏有别业在宣城，因而在那里谋生。见《欧阳詹哀词》、《复志赋》、《祭嫂》及《老成文》、《示爽》诗。）韩愈自己知道读书，每天记诵数千百字，等到长大，完全能通晓《六经》百家之学。（《行状》说：“读书能记住前生所学的。”《墓志》说：“先生七岁好学，出口成文。”现在按：《复志赋》说：“值中原之有事兮，将就食于江之南。始专专于讲习兮，非古训为无所用其心。”则先生治学，正是在就食江南的时候。）考中进士。（洪兴祖《年谱》说：贞元二年丙寅，先生年十九，才到京师。见《祭老成文》、《欧阳哀词》、《答崔立之书》。五年己巳，有《上贾滑州书》。六年庚午，有《河中府连理木颂》。七年辛未，有《送齐皞序》。八年壬申，登进士第，时年二十五，见《上邢君牙书》。《唐科名记》说：贞元八年，陆贽主考，考《明水赋》、《御沟新柳》诗。先生名字在榜中。见《与陆员外书》。《旧史》说：大历、贞元年间，文士多崇尚古学，而独孤及、梁肃最称渊奥。韩愈跟随他们的门徒交游，锐意钻研，想自振于一代。等到考进士，向公卿投献文章，故相郑余庆颇为延誉，由此知名。这年有《争臣论》。九年癸酉，博学宏词科考《太清宫观紫极舞赋》、《颜子不贰过论》，见《上考功崔虞部书》及《与韦舍人书》。十九年甲戌，有《省试学生代斋郎议》。方崧卿考：此议应当系于十一年考宏词下，不详细是否。洪兴祖《年谱》又说：这年曾归河阳省视坟墓，见《祭老成文》。有《赠张童子序》。十一年乙亥，又考宏词，见《答崔立之书》。有《三上宰相书》，都没有答复。这年离开京师，过潼关，有《感二鸟赋》。既归河阳，有《画记》。于是从河阳到东都，有《祭田横文》。现在按：八年以后，此年以前，又曾游凤翔，以书信抵邢君牙，不得意离去，有《岐山诗》。洪兴祖、程俱都定为此年六月，错了。）适逢董晋为宣武节度使，上表署为观察推官。董晋去世，韩愈跟从丧事出城，不到四天，汴军作乱，于是离去。依附武宁节度使张建封，张建封征辟为府推官。操行坚正，直言无所顾忌。（《董晋行状》说：“十二年七月，董晋拜宣武节度使，受命就出发，韩愈实随从。”先生《行状》说：“董公辟先生同行，得试秘书省校书郎，为观察推官。”《墓志》说：“先生三十一岁出仕。”《神道碑》说：“十四年用进士从董晋平汴州。”推官，《旧史》作巡官。洪兴祖《年谱》说：二《状》载先生入汴，在十二年丙子，与史相合，而《志》、《碑》所记，都在后二年，很不可理解。难道今年征辟先生同行，到十四年才有任命吗？也不应该这样缓慢。方崧卿考：蜀本、樊本，没有“三十一而仕”的文字，只说“历官二十有七年尔”。然而从先生卒年逆数，也应当以十四年三十一岁为历官的开始。所以先生入汴，虽然在十二年，然而《水门记》十四年正月作。石本还只称“摄节度掌书记前进士韩愈”，这是征辟的命令还没有下达。估计必定是这年辟命才下达，所以《碑》、《志》的话如此。不应当以命下的缓慢为疑。现在按：先生入汴的年份，洪兴祖、方崧卿是对的。《碑》、《志》所计年数，如果以命下之日言之，也不算失，但说十四年从董晋平汴州，则错了。又《送俱文珍序》，也在十三年，怎么能说十四年才入汴呢？总之应当以先生的自言及二《状》、二《史》、《通鉴》为正。皇甫湜狂躁，他的考证或许有未审慎，不足依据。《旧史》作巡官，则程《记》已经辨明其非了。洪兴祖《年谱》又说：十三年，先生在汴有《复志赋》、《送汴州监军俱文珍序》。十四年戊寅，先生在汴，有《天星诗》、《水门记》、《杨燕奇碑》。十五年己卯，《董晋行状》说：二月三日，丞相薨，先生从丧行，四日而汴州乱。有《汴州乱诗》。《历官记》说：汴军乱，韩愈家在围中，不久得脱。下汴东趋彭城，韩愈从丧至洛，还孟津，度汜水，出陈、许间，以二月末抵达徐州。节度使张建封让他住在符离睢上，到秋天将辞去，张建封奏为节度推官试协律郎。到冬天，张建封派韩愈朝正于京师，见《欧阳哀辞》。这年有《此日足可惜》、《汴泗交流诗》、《答李翱书》、《上建封书》、《论晨入夜归事》，后来又有《谏击毬书》、《贺白兔状》、《徐泗豪节度掌书记厅石记》、《崔翰墓志》。十六年庚辰春，先生朝正回徐，有《归彭城诗》。夏去徐，西居洛阳，见《孟东野书》及《题下邳李生壁》。按先生《与东野书》，想至秋辞去，而《题李生壁》，在五月十四日，则不等到秋天而已离开徐州了。《旧史》也说：“先生发言真率，无所畏避。”难道竟然因此不合，虽然张建封是知己，也不能容吗？先生既去徐，而张建封去世。第二天，徐军乱，见白乐天《哀二良文》。在洛有《与卫中行书》。冬，先生到京师。）调任四门博士，（洪兴祖《年谱》说：十七年辛巳，先生在京师，从调选，三月东还，见《与卢汝州荐侯喜状》。将归，有《赠孟东野》、《房蜀客》诗。这年有《送李愿归盘谷序》、《李楚金墓志》。先生从去年冬参调，竟无所成而归，今年冬再往。十八年壬午春，才有四门博士的授命。为博士时，曾谒告归洛，因而游华山，就是《答张彻诗》所谓的“洛邑得休告，华山穷绝陉”。李肇《国史补》说：“韩愈好奇，与客登华山绝峰，估计不可返回，发狂痛哭，写信与家人诀别。华阴令百般取之，才下来。”沈颜作《聱书》，认为李肇妄载，哪有贤者轻命如此？考察先生诗，则知道《国史补》是实录。这年有《送陆歙州序》、《上巳日燕太学听弹琴序》、《与崔群书》、《施士丐墓志》、《马汇行状》。）升迁监察御史。上疏极力论宫市，德宗大怒，贬为阳山令。有爱在民，民生子，多用他的姓字命名。（洪兴祖《年谱》说：十九年癸未，先生年三十六，自博士拜监察御史，时有《齿落》、《哭杨兵曹》、《陆歙州傪》诗，及《与陈京给事书》、《禘祫议》、《论权停选举状》、《苗氏墓志》。又上《李实书》称“前守四门博士”，当时已罢博士，未受御史之命。《书》说：“愈来京师，于今十五年。”大概先生自贞元五年，从郑滑间复来京师，至此十五年了。《实录》于李实诋之不余力，而此书却盛称其所长，这又不可理解。方崧卿考：唐制，凡居官以四考为满，先生在官逾年罢了，不知何故而罢，罢而复迁。《行状》、《墓碑》都只说选授四门博士，迁监察御史，而此书称前官，又以文投贽于李实，似乎不得已。这固然曾罢博士而别迁。这年七月，先生犹任博士，《乞免停选状》，说：“臣虽非朝官，月受俸钱。”可以考见。罢免之由，不可详究。但恐怕不至于媚李实以求进。或者说：德宗末年，不任宰相，所取信的是李实、韦执谊等人罢了。先生大概未免于屈身以伸道。然而先生《天旱人饥状》，专指李实而言，他修《实录》，又对李实一辞不恕，独于此书，抵牾如此。又先生年十九，才来京师，在贞元二年。至贞元十九年，实十八年了。现在说“来京师，于今十五年”，洪兴祖虽以再至言之，其实是牵合。连同《志》所疑，以等待知者。洪兴祖《年谱》又说：这时有诏，以旱饥蠲租之半，有司征愈急，先生与张署、李方叔上疏说：关中天下根本，民急如此，请宽民徭而免田租。天子恻然，终为幸臣所谗，贬连州阳山令。幸臣，是李实。见《进学解》及《祭张署文》。《旧史》说：韩愈曾上章数千言，极论宫市之弊，贬阳山令。疏今不传，则先生的被贬，坐论此两事。方崧卿考说：先生阳山之贬，《寄三学士》诗，叙述其详，而《行状》只说“为幸臣所恶，出宰阳山。”《神道碑》也只说，“因疏关中旱饥，专政者恶之”，则其非为论宫市明矣。今先生集有《御史台论天旱人饥状》，与诗正合。何况李翱、皇甫湜都是跟从先生交游的，不应该先生曾论宫市数千言，而《状》及《碑》、《志》，略不一言及。然而《行状》且说“为幸臣所恶”，而先生诗说：“或自疑上疏，上疏岂其由。”则是又未必都是上疏的罪。又说：“同官九俊，偏善柳与刘。或虑语言泄，传之落冤仇。”又《岳阳楼诗》说：“前年出官由，此祸最无妄。奸猜畏弹射，斥逐恣欺诳。”这大概是为王叔文、韦执谊等所排挤了。德宗晚年，韦、王之党已成。这年，补阙张正买疏谏它事，得召见，与所善者数人都被谴斥，意先生的出，有类于此。《忆昨行》说：“伾文未揃崖州炽，虽得赦宥常愁猜。”这是为叔文等所排挤，岂不明显？只是无所归咎，驾其罪于上疏罢了。洪兴祖兼宫市、旱饥两事言之，而又不考韦、王始末，所以为他申及。洪兴祖《年谱》又说：以先生诗考之，大概以十九年冬末贬官，二十年甲申春，才到阳山，时有《同冠峡》、《贞女峡》、《和张十一功曹》、《送刘生》、《谢李员外》诸诗，及《别知赋》、《送杨八弟归湖南序》、《区册序》、《答窦存亮书》、《王弘中燕喜亭记》。）改江陵法曹参军。（洪兴祖《年谱》及《历官记》说：廿一年乙酉正月丙申，顺宗即位；二月甲子，大赦；八月辛丑，改元永贞，迁者都追回。韩愈为观察使所抑，只徙江陵府法曹参军，事见《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及《张署墓志》、《河南同官记》。洪兴祖又说：先生以今年春遇赦，夏秋离开阳山，在郴等候命令三个月，到秋末，才受法曹之命，见《祭李郴州文》。时有《郴州祈雨》及《郴口》诸诗。从郴到衡，有《合江亭》及《谒衡岳庙诗》。从衡到潭，有《陪杜侍御游湘西寺》及《湘中》诸诗。从此泛洞庭，有《阻风赠张十一》诗。到岳州，有《别窦司直》诗。赴江陵，有《途中寄翰林三学士》诗，又有《送孟琯序》、《荆潭唱和序》、《上李巽书》、《郑夫人殡表》及《五箴》。序说余生三十有八年，则其《箴》大概是这年作。所谓的“幕中之辨”，大概指在徐州时；“台中之评”，则指为御史时。）元和初，权知国子博士，分司东都，三年为真。（洪兴祖《年谱》说：永贞元年丙戌，正月丙寅朔，改元元和，当时宪宗即位之逾年。先生年三十九，其春夏犹在江陵，有《李花》、《寒食出游夜归赠张十一》、《郑群赠簟》、《答张彻》诸诗。六月，自江陵召拜国子博士。还朝后，有《丰陵行》、《游青龙寺》、《赠崔立之》、《送文畅》诸诗，《城南》诸联句，及《祭十二兄岌文》并《墓志》。二年丁亥春，先生为博士，有《元和圣德诗》，并《释言》。《行状》：“宰相有爱先生文的，将以文学职处先生，有争先的，构先生语以飞之。先生恐及难，遂求分司东都。”而先生作《周况妻韩墓志》，却说：“从兄俞卒开封尉，愈于时为博士，乞分教东都生，以收其孥于开封界中，教畜之。”飞语，即《释言》所解的谗，而竟不能解，故以兄丧为辞而求去。时宰相郑絪，翰林舍人李吉甫、裴复。先生以夏末离京，赴东都，有《酬裴十六途中见寄》诗。这年有《张中丞传后叙》、《答冯宿书》、《卢于陵墓志》。三年戊子，改真博士，见《行状》。有《酬崔十六少府》及《东都遇春》诗，《与少室李渤书》，《裴复墓志》。《新史》李渤传说：洛阳令韩愈遗李渤书。先生时为博士，五年才为河南令，未尝为洛阳令。）改都官员外郎，即拜河南令。（洪兴祖《年谱》说：四年己丑，先生年四十二，改都官员外郎，守东都省。《神道碑》说：除尚书都官郎中，分司判祠部。《行状》、《新、旧史》都说员外郎，《送李正字序》，也只说都官郎，碑文错了。方崧卿考：先生除都官，六月十日。制辞也作员外郎。洪兴祖《年谱》又说：《神道碑》说：“中官号功德使，司京城观寺，尚书敛手失职，先生按《六典》尽索之以归。诛其无良，时其出入。禁哗众以正浮屠。”《历官记》说：“先生判祠部，日与宦者为敌，恶言骂辞，狼籍公牒，乃上书留守郑余庆，乞与诸郎官更判，不见允。”在东都有游嵩洛诸《题名》、《送李翱》、《侯参谋》、《和卢汀钱徽》、《与窦韦寻刘尊师》诸诗，《送李正字归湖南序》并诗，《郑涵校理序》、《祭薛公达文》并《墓志》、《京兆韦夫人墓志》、《河南府同官记》。五年庚寅，授河南县令。《神道碑》说：“魏郓幽镇各为留邸，贮潜卒以橐罪士，官无敢问者。先生将擿其禁，以壮朝廷，断民署吏，俟令且发。留守、尹大恐，遽相禁。有使还为言，宪宗悦曰：韩愈助我者。是后郓邸果谋反，东都将署留守，以应淮蔡。”又有《上留守郑公启》。时先生以论事失郑公意，既令河南，军人有罪，先生追而杖之。留守不悦，先生以启辨明，且力求去，见《集》中。《行状》说：“改河南令，日以职分辨于留守及尹，故军士莫敢犯禁。”疑郑公卒听其言，故军人畏服如此。在河南有《感春诗》、《燕河南秀才序》、《送石洪序》并诗，及《月蚀》、《招杨之罘》、《河南令舍池台》诸诗，《张圆墓碣》、《卢殷墓志》。）迁职方员外郎。（洪兴祖《年谱》说：六年辛卯，行尚书职方员外郎。这年春，先生尚在河南，有《送穷文》、《辛卯年雪》、《寄卢仝》、《谁氏子》诸诗，《送温造序》、《乳母志》。到京师，有《酬卢云夫望秋作》、《石鼓歌》、《复仇状》、《卢丞》、《房武》、《毕坰墓志》。）

华阴令柳涧有罪，前刺史劾奏之，未报而刺史罢。柳涧讽百姓，遮索军顿役直，后刺史恶之，按其狱，贬柳涧房州司马。韩愈过华，认为刺史阴相党，上疏治之。既御史覆问，得柳涧赃，再贬封溪尉。韩愈坐是复为博士。（洪兴祖《年谱》说：七年壬辰二月乙未，以职方员外郎复为国子博士，年四十五。《旧史》说：“韩愈因使过华，上疏理涧。”先生自去年以来，未尝出使。或者说：即先生赴职方时，过华睹其事，遂疏于朝。《进学解》说：“三年博士，冗不见治。”《旧》又作“三为博士。”按：先生贞元壬午，授四门博士；元和丙戌，为国子博士；丁亥，分教东都；今年又自郎中下迁，凡四为博士了。此先言暂为御史，继言三为博士，则自丙戌而后，三历此官。若说三年，则自元年夏赴召，至四年春尚为博士，首尾已四年了。方崧卿考：丙戌初除，丁亥分教，自不必厘而为二，其为博士，实三迁。当作三为为是。现在按：上句说暂为御史，而此句说三年博士，正以其居官之久近为言，恐怕当作年为是，然而也未敢必。洪兴祖《年谱》又说：这年二月，有《论钱重物轻状》。《新志》说：“自建中定两税，而物轻钱重，民以为患，于是诏百官议革其弊。”方崧卿考认为：此议在穆宗即位之初，《通鉴》附于长庆元年秋，为得其实。今年初，无此议。只有《会要》载元和六年二月制，说建中后，货轻物重，许诸道所纳见钱，五分量征二分，余三分兼纳实估匹段。或当时有此议，但也不是七年。况且先生六年二月尚在东都，洪兴祖错了。洪兴祖《年谱》又说：这年有《石鼎联句》、《赠刘师服诗》、《祭石洪文》、《李素》、《石洪墓志》、《路应神道碑》。）既才高数黜，官又下迁，乃作《进学解》以自谕。执政览之，奇其才，改比部郎中、史馆修撰。（洪兴祖《年谱》说：此除在八年癸巳三月乙亥，《旧史》说：“执政览其文而怜之，以其有史才，故除是官。”时宰相武元衡、李吉甫、李绛。这年有《答刘秀才论史书》，及《乌氏》、《田氏庙碑》、《郑儋神道碑》、《李虚中》、《董溪》、《息国夫人墓志》。）转考功，知制诰。（洪兴祖《年谱》说：九年甲午十月甲子，为考功郎中，依前史馆修撰。十二月戊午，以考功知制诰。这年有《元微之书》、《田弘正书》、《送张道士序》、《刘昌裔神道碑》、《王适》、《孟郊》、《扶风郡夫人墓志》。十年乙未，先生知制诰，有《和库部卢曹长元日朝回》及《寒食直归遇雨》二诗，《与李绛书》、《进顺宗实录状》。《旧史》说：“韩愈撰实录，繁简不当，叙事拙于取舍。”按：退之作史，详略各有意，削去常事，著其系于政者，其褒善贬恶之旨明甚。当时议者非之，卒窜走无全篇，良可惜。史又说：“韩愈说禁中事颇切直，内官恶之，往往于上前言其不实。”此言是。这年有《与柳公绰》二书，《论淮西事宜状》，说见明年。又有《捕贼行赏表》、《蓝田县丞厅记》、《独孤郁》、《卫之立墓志》、《徐偃王庙碑》。）进中书舍人。

当初，宪宗将平蔡，命御史中丞裴度出使诸军按视。及还，具言贼可灭，与宰相议不合。韩愈也奏言：“淮西连年侵掠，得不偿费，其败可立而待。然而未可知的，在陛下断与不断罢了。”执政不喜，适逢有人诋毁韩愈在江陵时为裴均所厚，裴均子裴锷素无状，韩愈为文章，字命锷，谤语嚣暴。由此改太子右庶子。（洪兴祖《年谱》说：十一年丙申正月丙戌，以考功郎中知制诰，迁中书舍人。丙申，赐绯鱼。五月癸未，降为太子右庶子。《行状》说：“盗杀武元衡，先生以为盗杀宰相而遽息兵，其为懦甚大，兵不可以息，以天下力取三州，尚何不可？与裴丞相议合，故兵遂用，而宰相有不便的。月满，迁中书舍人，后竟以它事改右庶子。”时宰相李逢吉、韦贯之。其说月满迁中书舍人，大概唐制台郎满岁则迁。先生以去年冬知制诰，至今春，竟一岁了。李汉说：“收拾遗文，无所失坠。”先生掌纶诰一年，无一篇见收的，失坠多了。只有后集有《崔群户部侍郎制》一首罢了。现在按：《行状》、《通鉴》、洪兴祖《年谱》，《论淮西事宜状》在去年知制诰时，而《神道碑》、《新史》则在迁中书舍人之后。但《行状》说，先生所论有杀宰相事，乃在去年六月，而《状》中实无此语。若《状》果在六月之后，则不应全不言及，则是此《状》，不惟不在十一年正月之后，也不在十年六月之后。故《通鉴》直以系于五月之下。《行状》叙事虽实，而记言则误。《碑文》、《新史》固为失之。今当以《通鉴》为正。洪兴祖《年谱》又说：这年有《酬卢云夫曲江荷花行》、《周况妻韩氏墓志》、《王用碑》、《科斗书后记》。）及裴度以宰相节度彰义军，宣慰淮西，奏韩愈行军司马。韩愈请求乘驿先入汴，劝说韩弘，使协力。元济平，迁刑部侍郎。（《行状》、《神道碑》及《旧史》说：十二年丁酉秋，以兵老久屯，贼未灭，上命裴丞相为淮西节度使，以招讨之。丞相请先生以行，赐三品衣、鱼，为行军司马，从丞相居于郾城。军出潼关，先生请先乘驿至汴，感说都统弘。弘说用命，师乘遂和。先生知道蔡州精卒，悉聚界上，以拒官军，守城的都是老弱，且不过千人，亟白丞相，请以兵三千人，间道以入，必擒吴元济。丞相未及行，而李愬自唐州文城垒，提其卒以夜入蔡州，果得元济。三军之士为先生恨。蔡州既平，布衣柏耆，以计谒先生，先生与语，奇之，遂白丞相说：“淮西灭，王承宗胆破，可不劳用众，宜使辩士奉相公书，明祸福以招之，彼必服。”丞相然之，先生口占为书，使柏耆袖之，以至镇州，承宗果大恐，上表请割德、棣二州以献，遣子入侍。丞相归京师，以功迁刑部侍郎，诏先生撰《平淮西碑》，其辞多叙裴度事。时先入蔡州擒元济，李愬功第一。李愬不平之，李愬妻出入禁中，因诉碑辞不实，诏令磨先生文，命翰林学士段文昌重撰文勒石。这年有《送殷侑序》、《祭张署文》并《墓志》，及东征往还酬唱诸诗，《晚秋郾城夜会联句》。为刑部时，有《举钱徽自代状》。十三年戊戌四月，郑余庆详定礼乐使，奏韩愈、李程为副。这年有《李惟简墓志》、《权德舆碑》。）

宪宗遣使者往凤翔迎佛骨入禁中，三日，才送佛祠。王公士庶，奔走膜呗，至为夷法灼体肤，委珍贝腾杳系路。韩愈听闻，厌恶，乃上表极谏。帝大怒，持示宰相，将抵以死，裴度、崔群说：“韩愈言讦牾，罪之诚宜。然而非内怀至忠，安能及此？愿少宽假，以来谏争。”帝说：“韩愈说我奉佛太过，犹可容；至说东汉奉佛以后，天子都夭促，言何乖剌呢？韩愈，人臣，狂妄敢尔，固不可赦。”于是中外骇惧，虽戚里诸贵，也为韩愈说话。乃贬潮州刺史。既至潮，以表哀谢。帝颇感悔，欲复用之，持示宰相说：“韩愈前所论，是大爱朕。然而不应当说天子事佛乃年促罢了。”皇甫镈素忌韩愈直，即奏言：“韩愈终狂疏，可且内移。”乃改袁州刺史。

当初，韩愈到潮，问民疾苦，都说：“恶溪有鳄鱼，食民畜产且尽，民因此穷。”数日，韩愈自往视，令其属秦济，以一羊一豚，投溪水而祝之。是夕，暴风震电起溪中，数日水尽涸，西徙六十里。自是潮无鳄鱼患。

袁州人把男女当作奴隶，过了期限不赎回，就没收他们。韩愈到任后，全部计算工钱得以赎回被没收的人，归还给父母的有七百多人，于是与他们约定，禁止他们做奴隶。（洪《谱》说：韩公在十四年己亥正月癸巳，被贬为潮州刺史。宰相怀疑冯宿起草奏疏，将冯宿外放为歙州刺史。当时的宰相是皇甫镈、程异。韩公被贬，当天就上路，走便道快速行进，以至于到了海上。根据《宜城驿记》，他是在三月二日经过宜城；根据《泷吏诗》，他是在三月将近十五日到达曲江；根据《谢表》，他是在三月二十五日到达潮州；根据《祭文》，他是在四月二十四日驱逐鳄鱼。他从曲江到潮州，用了十多天，走了三千里，大概是泷水湍急的缘故。方《考》却说：《谢表》及《祭神文》都只说今月，而《逐鳄鱼文》正本，都只说‘年月日’，那么韩公到郡，实在不知道是哪月哪日。况且从韶州到广州，虽然是顺流，但从广州到惠州，从惠州到潮州，水陆各半，总之不是十天可以到达的，所以韩公的表也说，‘从潮州到广州，来往动辄都要经过一个月。’那么韩公到郡，绝不是三月；而驱逐鳄鱼，也未必在四月二十四日。今按：道路里程行程，方氏的说法是对的，但《与大颠第一书》，石刻本却说：四月七日，那么又似乎确实是在三月二十五日到郡。不清楚哪种说法对，存疑就可以了。洪《谱》又说：韩公从京城回到潮州，有《路旁堠》、《至蓝关示侄孙湘》、《武关西逢配流吐蕃》、《食曲河驿》、《次邓州界》、《过南阳》、《泷吏》、《题临泷寺》、《至韶州寄张使君》、《酬张使君惠书》、《过始兴江口感怀》、《赠元十八协律》、《初南食贻元十八》、《答柳柳州食虾蟆》、《别赵子》诸诗，以及《宣城驿记》、《潮州谢表》、《祭鳄鱼文》、《请置乡校牒》、《贺册尊号表》。这年七月己丑，群臣上尊号，大赦。十月己巳，按例量移，改授袁州刺史。）召拜国子祭酒，（洪《谱》说：十五年庚子闰正月，穆宗即位，韩公在这年春天到达袁州，途中有《酬张韶州端公》及《韶州留别张使君》二诗。到袁州有《袁州谢上》、《贺穆宗即位》、《贺赦》、《贺册皇太后》、《贺庆云》五表、《举韩泰自代状》、《滕王阁记》。九月，召拜国子祭酒，而《阁记》却说‘十月，袁州刺史’，大概任命在九月，接受任命在十月。有《祭湘君夫人文》，祭文所谓‘复其章绶’，是韩公做行军司马时，赐金紫，现在做祭酒，才恢复旧制。从袁州赶往京城，有《次石头驿寄江西王中丞阁老仲舒》诗。到江州，有《寄鄂岳李大夫程》及《题西林寺故萧二郎中旧堂》诗。《因话录》说：‘萧颖士的儿子萧存，字伯诚，做金部员外郎，厌恶裴延龄的为人，弃官归庐山。韩公年轻时，曾受金部赏识，等到经过江州，游览庐山，访问金部故居，于是赋此诗，留百匹缣以救济他。’行次安陆，有《寄随州周员外君巢》二诗。到枣阳县，有《题广昌馆》诗。到襄州，有《醉中留别李相公》诗。在冬末到达京城。这年有《南海庙碑》、《与孟简书》、《论黄家贼事宜》及《典贴良人男女状》。又《论夷僚》，请求趁改元大庆，派遣使者宣谕，并选择经略使安抚他们。又有《柳子厚》及《侄孙滂祭文》、《墓志》。洪《谱》又说：《行状》说，韩公入迁祭酒，有直讲，能讲礼但容貌丑陋，学官多是豪族子弟，排斥他不能一起吃饭。韩公命吏说：召直讲来，与祭酒一起吃饭。学官由此不敢轻视直讲。奏请儒生为学官，每天让他们会讲。学生奔走听讲，都相互高兴地说：‘韩公来做祭酒，国子监不寂寞了。’韩公在国子监有《雨中寄张籍诗》、《举张惟素自代》及《请复国子监生徒状》、《论新注学官牒》、《荐张籍状》、《请上尊号表》。）转兵部侍郎。（洪《谱》说：这个任命在长庆元年辛丑七月，当时有《举韦顗自代状》、《李郱》、《张彻祭文》，《李郱》、《郑群》、《薛戎墓志》。今按方氏《增考》，《论钱重物轻状》，应当在这年秋天。）

镇州发生叛乱，杀死田弘正而拥立王廷凑。下诏韩愈去宣抚。出发后，众人都认为很危险。元稹说：‘韩愈可惜。’穆宗也后悔，下诏韩愈根据情况便宜行事，不一定要进入。韩愈说：‘哪有接受君命却滞留自顾的？’于是快速驱马进入。王廷凑严兵迎接他，甲士陈列在庭中。坐下后，王廷凑说：‘所以纷乱，就是这些士卒。’韩愈大声说：‘天子认为你有将帅之才，所以赐给你节旄，哪里料到你同贼人反叛呢？’话没说完，士上前奋起说：‘先太师为国家攻击朱滔，血衣还在，这军有什么辜负朝廷，却当作贼呢？’韩愈说：‘我以为你们不记得先太师了。如果还记得，那很好。且说叛逆与顺服的利害，不能远引古事，只用天宝以来的祸福，为你们说明。安禄山、史思明、李希烈、梁崇义、朱滔、朱泚、吴元济、李师道，有儿子或孙子在吗？也有做官的吗？’众人说：‘没有。’韩愈说：‘田公以魏博六州归顺朝廷，官至中书令，父子接受旗节。刘悟、李祐都是大镇，这是你们军中所共同知道的。’众人说：‘弘正刻薄，所以这军不安。’韩愈说：‘是的，你们害了田公，又残害他的家人，还有什么可说？’众人于是欢呼说：‘侍郎说得对。’王廷凑怕众人心动，急忙挥旗让他们离开，于是哭着对韩愈说：‘现在想要廷凑做什么？’韩愈说：‘神策六军的将领，像牛元翼这样的不少，但朝廷顾全大体，不可抛弃他。你长久围困他，为什么？’王廷凑说：‘马上就放他出来。’韩愈说：‘如果这样，那就没事了。’恰逢元翼也突围出来，王廷凑不追击。韩愈回来奏报这些话，皇帝非常高兴，转吏部侍郎。（洪《谱》说：长庆元年七月，镇州叛乱，杀死田弘正，立王廷凑。命深州刺史牛元翼节度深冀以讨伐他。十月，命裴度为镇州四面行营都招讨使。元翼被王廷凑围困。二年壬寅二月，赦免王廷凑，下诏韩愈宣抚，回来后，牛元翼果然出来。《行状》说：‘韩公回来，在皇上面前奏报与王廷凑及三军的话，皇上非常高兴地说：你直接向伊如此说。由此有意大用，授吏部侍郎。’今按：‘先太师’指已故镇帅王武俊。《神道碑》说：‘方镇反，太原兵以轻利引诱回纥，召先生祸福，譬引虎啮臃血，直今所患，非兵不足，遽疏陈得失。’今按：这几句话不可理解，其他书也都没有，不清楚是什么意思，恐怕有误。洪《谱》又说：这年有《次寿阳驿》、《次太原呈副使吴郎中》、《次承天营奉酬裴司空》、《镇州路上酬裴司空重见寄》、《镇州初归》诸诗，以及《韦侍讲盛山诗序》、《论变盐法事宜状》。二年壬寅九月，转吏部侍郎。《行状》说：凡是令吏都不锁门，听任出入，有人问韩公，韩公说：‘人所以怕鬼，是因为不能看见，鬼如果可以看见，那么人就不怕了。选人不能见令史，所以令史权势重。听任他们出入，所以权势轻。’这年有《郓州溪堂诗》、《窦司业祭文》、《墓志》、《楚国夫人墓志》、《黄陵庙碑》。）当时宰相李逢吉厌恶李绅，想驱逐他，于是以韩愈为京兆尹，兼御史大夫，特诏不必台参，而授李绅中丞。李绅果然弹劾韩愈，韩愈以诏书自解，其后文刺纷纭。宰相因为台府不协，于是罢韩愈为兵部侍郎，而外放李绅为江西观察使。李绅见皇帝得以留下，韩愈也复为吏部侍郎。（洪《谱》说：三年癸卯六月，以吏部侍郎为京兆尹兼御史大夫，敕放台参，后不得为例。十月癸巳，为兵部侍郎。庚子，为吏部侍郎。《行状》说：‘改京兆尹，六军将士都不敢犯，私下相互告诉说：这是还想烧佛骨的人，怎么可以忤逆？所以盗贼止息。遇旱，米价不敢上涨。李绅为御史中丞，械囚送府，让用尹杖杖打。韩公说：哪有这样，让归还其囚。当时，李绅正得幸，旦夕且相，宰相想除去他，所以以台与府不协为请，两改其官。李绅既后留，韩公入谢，皇上说：你与李绅争什么事？韩公于是自辩。数日，复为吏部侍郎。’《神道碑》说：‘复为兵部侍郎，铨不锁入吏。选父七十，母六十，身七十，悉与三利扰，财势路绝。’今按：《碑》失兵部一节，这兵字应当作吏字。‘不锁入吏’，即指前纵吏出入事。‘三利扰’，不清楚其义，怀疑铨法有此语，或是有脱误。洪《谱》说：韩公为京兆，有《举马摠自代状》、《贺雨》及《贺太阳不亏表》、《祭竹林神》、《曲江祭龙文》。再为兵部，有《举张正甫自代状》。这年，有《罗池庙碑》、《送郑权序并诗》、《祭马摠》、《女挐文》，并李干、女挐《墓志》、《韩弘碑》、《论孔戣致仕状》。）长庆四年去世，年五十七，赠礼部尚书，谥号文。（洪《谱》说：四年甲辰正月，敬宗即位，二月有《王仲舒碑》，四月有《张彻墓志》。八月有《孔戣墓志》，这年韩公去世，年五十七。《行状》说：得病，满百日假，既罢，以十二月二日卒于靖安里第。韩公临终说：某伯兄德行高，懂方药，吃必看《本草》，年止于四十二。某疏愚，吃食不择禁忌，位为侍郎，年出伯兄十五岁了。如果又不足？到什么才足，而且获终于窗下，幸而不至失大节，以下见先人，可以说荣耀了。明年，张籍祭韩公诗有说：‘去夏公请告，养疾城南庄。籍时官休罢，两月同游翔。’又说：‘共爱池上佳，联句舒遐情。’又说：‘公为游溪诗，唱咏多慨慷。’城南庄，在长安城南，是韩公的别墅。《池上联句》，集中没有。游溪诗，即《南溪始泛三首》就是。又说：‘公有旷达识，生死为一纲。及当临终晨，意色亦不荒。赠我珍重言，傲然委衾裳。’他对于死生之际如此。《神道碑》说：‘遗命丧葬无不如礼。俗习夷狄，画写浮图，日以七数之，及拘阴阳，所谓吉凶，一无污我。’今按：这事，可见韩公平生谨守礼法，排斥异教，自信之笃，至死不变，可以成为后世法则。而《谱》不记载，大概不认为对。）

韩愈性情明锐，不诡随，与人交往，始终不变。成就后进士，往往知名。经韩愈指授，都称‘韩门弟子’。韩愈官位显赫，逐渐谢遣。凡是内外亲戚或朋友没有后代的，为他们嫁遣孤女而抚恤其家。嫂子郑氏去世，为她服期以报答。（《行状》说：‘韩公气厚性通，论议多大体。’《神道碑》说：‘朝有大狱大疑，文武会同，莫先发言；先生援经引决，考合传记，侃侃正色，伏其所词。’《墓志》说：‘韩公洞朗轩辟，不施戟级；平居虽寝食，未尝去书，怠以为枕，餐以饴口，讲评孜孜，以磨诸生，恐不完美；游以诙笑啸歌，使皆醉义忘归。呜呼，可谓乐易君子巨人者矣。’《碑》又说：‘内外茕弱悉抚之，一亲以仁，使男有官，女有从，不啻于己生。交于人，已而我负，终不计。死则庀其家，均食剖资，虽微弱，待之如贤戚。人诟笑之，愈笃。未尝一食不对客，闺人或昼见其面，退相指语，以为异事。未尝宿货余财。每曰：吾前日解衣质食，今存有已多矣。’）

每说文章，从汉司马相如、太史公、刘向、扬雄之后，作者不出世，所以韩愈深探本元，卓然树立，成一家言。他的《原道》、《原性》、《师说》等数十篇，都奥衍闳深，与孟轲、扬雄相表里，而辅佐《六经》。至于其他文章造端置辞，总之不因袭前人的。然而只有韩愈做起来，沛然像是有余，到他的门徒李翱、李汉、皇甫湜跟着效仿，就远不及了。跟韩愈交游的，如孟郊、张籍，也都在当时自名。（《墓志》说：‘先生之作，无圆无方，至是归工。抉经之心，执圣之权，尚友作者，跋邪抵异，以扶孔氏，存皇之极。知人罪，非我计，茹古涵今，无有端涯，浑浑灏灏，不可窥校。及其酣放，豪曲快字，凌纸怪发，鲸铿春丽，惊耀天下。然而栗密窈眇，章妥句适，精能之至，入神出天。呜呼极矣！后人无以加之矣！姬氏已来，一人而止矣！’按：‘知人罪，非我计’，这句中必有脱误。怀疑应当说：‘人知人罪，非我所计。’方氏《附录》：程子说：‘韩愈也是近世豪杰之士，如《原道》的话，虽然不能无病，但自孟子以来，能知道这个的，只有韩愈而已。他说孟氏醇乎醇，又说荀与扬也，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详。如果无所见，怎么能由千载之后，判断其得失如此明白呢？’又说：‘退之晚年的文章，所见甚高，不可轻易读。古之学者，修德而已。有德则言可不学而能，这是必然之理。退之却以学文的缘故，每天追求所未至，所以他所见及此。他对于为学的次序，虽然像有所违背，但他说：轲之死不得其传，这不是因袭前人的话，也不是凿空信口，率然而言，是必有所见。如果无所见，那么他所谓以是而传的，究竟是什么事呢？’今按：诸贤的论，只有这两条，为能极其深处。但再考临川王氏的书，则其诗有说：‘纷纷易尽百年身，举世何人识道真？力去陈言夸末俗，可怜无补费精神。’他的予夺，乃有大不同的，所以曾折其中而论之。私下认为程子的意思，固然为得其大端；而王氏的话，也自不为无理。大概韩公对于道，知道其用周于万事，而未知其体具于吾之一心；知道其可行于天下，而未知其本应当先于吾之一身。因此其言常详于外，而略于内；其志常极于远大，而其行未必能谨于细微。虽知文与道有内外浅深之殊，而终未能审其缓急重轻之序，以决取舍；虽知汲汲以行道济时，抑邪与正为事，而或未免杂乎贪位慕禄之私。这是见于文字之中，确实有如王氏所讥的。但王氏虽能说此，而他所谓道真的，实乃老佛的余波，正是韩公所深诋。那么楚虽失，而齐也未为得。所以今兼存其说，而因附以狂妄管窥的一二。私下认为若以此而论，则对于韩公之学所以为得失的，差不多有分吧。）

赞曰：唐兴，承五代分裂，王政不纲，文弊质穷，蛙俚混并。天下已定，治荒剔蠹，讨究儒术，以兴典宪，熏酿涵浸，大概百余年，其后文章稍稍可述。到贞元、元和间，韩愈遂以六经之文为诸儒倡，障堤末流，反刓以朴，刬伪以真。但韩愈的才，自视司马迁、扬雄，到班固以下不论。当他所得，粹然一出於正，刊落陈言，横骛别驱，汪洋大肆，总之没有抵触圣人的。他的道大概自比孟轲，以荀况、扬雄为未淳，难道不信然？至于进谏陈谋，排难恤孤，矫拂媮末，皇皇于仁义，可谓笃道君子了。自晋到隋，老、佛显行，圣道不断如带。诸儒倚天下正议，助为怪神。韩愈独喟然引圣，争四海之惑，虽蒙讪笑，跲而复奋，开始像是不信，终于大显于时。昔日孟轲拒杨、墨，离孔子才二百年。韩愈排二家，乃去千余载，拨衰反正，功与齐而力倍之，所以过荀况、扬雄不少了。自韩愈没，其言大行，学者仰之，如泰山、北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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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黎先生集》 ·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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