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朝廷事體狀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右，臣等每蒙延英殿召对，获闻圣言，常欲朝廷尊，臣下肃，此则是陛下深究为理之本。伏以管仲古之大贤，明于理国，其言可以为百代之法。管仲云：“凡军国之重器，莫重于令。令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故安国在乎尊君，尊君在乎行令。明君察于理人之本，莫要于令。故曰亏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从令者死，五者死而无赦。”又曰：“令虽在上，而论可与不可者在下，是上失其威，下系于人也。”自太和以来，风俗大坏，令出于上，非之者在下，此弊不除，无以理国。韦宏质所论宰相不合兼领钱谷，臣等敢以事体闻奏。昔匡衡云：“所以为大臣者，国家之股肱，万姓所瞻仰，明王所慎择也。”《传》曰：“下轻其上爵，贱人图柄臣，则国家动摇而人不静矣。”今韦宏质受人教导，辄献封章，则是贱人图柄臣矣。臣等又以萧望之是汉朝名儒重德，为御史大夫，奏云：“今首岁日月少光，咎在臣等。”上以望之意轻丞相，乃下侍中、御史中丞诘问。又贞观中，监察御史陈师合上书云：“人之思虑有限，一人不可兼总数职。”太宗云：“此人妄有毁谤，止欲离间我君臣。”流师合于岭表。又贾谊云：“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众庶如地。”故陛九级，上廉远地则堂高，陛无级，廉近地则堂卑，亦由将相重则君尊，其势然也。如宰相有奸媒隐慝，则人人皆得上论，至于制置职业，固是人主之柄，非小人所得干议。古者朝廷之士，各守其官，思不出位，况韦宏质贱人，岂得以非所宜言，上黩明主，此是轻宰相矣。后汉太学诸生，颇干时政，其时谓之处士横议，皆是乱风，深要惩绝。伏望陛下知其邪计从朋党而来，每事明察，遏绝将来之渐，则朝廷安静，邪党自销。臣等不胜感愤，辄具闻奏，伏望特赐省览。谨录奏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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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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