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祭星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甲祭司人沃盥执烛，而献人数未便陈玉彻奠。监祀纠其失仪，甲诉云：来岁美恶，岂玉能知〉

？

利用祭物，肃敬鬼神，不差于物，实在承受其福祉。甲任司人，事著于宗伯，应当执烛以献数，也应敷陈玉以完备礼仪。为何放肆无稽之言，用来亏损有恒之典，虽然雅有泂酌，以清洁为贵；而传称瓘犖，在祈祷时施行。福善如果违背，珪璧所伤无几；荐诚或许应验，黎元所获则多。既不能终于旧章，将凭什么表于明德；神则不享，我何以观？纠察失仪，确实为得实？罪是自己招来的，刑罚还能舍去吗？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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