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縱囚論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罚杀戮施于小人。

刑罚到死刑的，是罪大恶极，这又是小人中尤其严重的。

宁可依义而死，不苟且侥幸求生，而视死如归，这又是君子中尤其难得的。

当唐太宗的六年，登录死刑

囚犯三百多人。放他们回家，约定他们自己回来就死。这是以君子难得的，期望小人中尤其严重的必定能做到。

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没有落后的，这是君子所难的，而小人所易的。

这难道近于人情吗。

有人说，罪大恶极，确实是小人了。等到施恩德来对待他们，可以使他们变为君子。因为恩德进入人心之深，而改变人之快，有像这样的。

我说，太宗做这件事，是用来求这个名声的。

然而怎么知道放他们去时，不是料想他们必定会来以希望免罪，所以才放他们呢。又怎么知道被放而去时，不是料想自己回来必定获得免罪，所以才回来呢。

料想他们必定会来而放他们，这是君上贼害下情。料想必定免罪而回来，这是下贼害上心。

我只见上下相互贼害以成就这个名声。哪里有所谓施恩德与知信义呢。

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到现在六年了。不能使小人不做极恶大罪。而一天的恩德，能使他们视死如归，而存信义，这又是不通的论调。

那么怎样才可以呢，说，放了而回来，杀之无赦。而又放他们，而又回来，则可知是恩德所致罢了。

然而这是必定没有的事。

至于放了而回来就赦免他们，可以偶尔做一次罢了。如果屡次做，则杀人的都不死。这可以作为天下的常法吗。不可作为常法的，难道是圣人的法吗。

所以尧舜三王的治理，必定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取誉。

## 收录目录

- 《古文观止》 · 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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