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山中院大律師塔銘（並序）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柳宗元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衡山中院大律师叫希操，去世时年五十七。已逝二十七年，其大弟子誡盈奉公遗事，愿铭塔石。公昝姓，凡离儒为释者三十一年，掌律度众者二十六会。南尼戒法，坏而复正，由公而大兴；衡岳佛寺，毁而再成，由公而大变。所以当世之士如李丞相泌，道未尝屈，见公而稽首，尊之不称名；出世之士如石廪瓒公，言未尝形，遇公而叹息，推以护法。所以建功之始，则震雷大风示其兆；灭迹之际，则陨星黑告其期。这是神怪，不可测度了。所以其与物大同，终无争，受学之众，他莫能比。凡所受教，如华严照公、兰若贞公、荆州至公、律公，都是大士；凡所授教，如惟瑗、道郢、灵幹、惟正、惠常、誡盈，都是闻人。唉！始终啊。为之铭曰：

首有承啊终有传，革大讹啊持法权。众之至啊志益虔，雷发兆啊功已宣。星告妖啊寿不延，灵变化啊迎大仙。磨此石啊垂万年，世有坏啊德无迁。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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