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遺腹襲侯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乙将要承袭祖父的侯爵，因为遗腹子没有正式名识，上诉说：「生下就有文采，小同作为字〉

」

周代的制度不亏损，继承依从嫡长；鲁国的风气一变，新用吉祥。考察仲子的文采，确实确定伯禽的后裔。抑或作为大典，犹似上天之志不可轻慢；议定以合于权变，继月之书可以仰观。只有乙诞生这兰梦，喜庆延及茅封，上天孤独他侍奉的欢愉，神灵赐予小同之字。等同康成之后裔，能够继承家声；类似桓子的先宗，或许成为公辅。况且立嗣不拘于遗腹，没有长子就应当承家，这不是俗说的轻谈，本是典章的常范。乙应当承袭，道理没有疑惑。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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