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封事疏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夫道贵适时，谋须应务。不可专遵前古，不可苟徇今时。必在合宜，方能致理。臣见贼盗律，凡盗窃资财多少，及放火烧场，据所烧物数，为钱数裁断。比来法司，尝行此律令。若情敦去杀，道在恤刑。欲令恶鸟移声，小人革弊，致风行草偃，须以猛济宽。臣窃见乡村人有杀牛赌钱嗜酒不事家产者，初则恣其凶顽，后则利于财物。若以严刑止绝，因兹蚁结蜂屯，便成群盗耳。臣以为但是窃盗，不计财物多少，及放火劫舍，并望且行极法。俟余风稍殄，浇俗既移，然后用轻刑，未为晚也。臣又见诸州置捕贼巡务，比来以备警巡。近者却被为非人诈为巡司，劫盗闾里。既难辨认，为恶滋深。乞一切去除此务。凡盗贼出于百姓，其原出于屠牛赌博饮酒，不务营生。请下诸州府巡属，普令沙汰此色之人。严刑条法，则无盗矣。何必别置巡司！臣又见州县乡村有力户，于衙府投名服事。如有差役，只配贫户。臣请州县节级立定人数，其余令归田里，即不困贫民。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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