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廢隱太子等四廟議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议曰：谨按前件，四庙等并前皇嫡嗣，殒身昭代，圣上哀骨肉之深，赐蒸尝之厚，宪章往昔，垂法将来。今欲使陵庙有凭，神灵是享。故《礼》说：“礼从宜。”又说：“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礼从宜者，明可置也；善继志者，不可改也。我太宗文武圣皇帝功成理定，制礼作乐；太上皇能事斯毕，窅然高视：皆以礼顺于情，情通则类应；乐感于物，物感则德和。所以深悼友于，敬申孝享，范围轨躅，润色鸿名。昔原庙列周，戾园居汉，并位非七代，置在一时：这都是前史宏规，后贤令范。固知父子之爱，兄弟之恩，情有所殷，方从大教。又按《春秋》，狐突适下国，遇太子，使登仆，说：“我将以晋畀秦，秦将祀我。”这是太子之言，无后明矣；回答说：“神不歆非类，人不祀非族，君祀无乃殄乎！”这是晋有其祀，立庙必矣。虽史有详略，而微旨见存。又定公元年立炀宫，经传更无异说。郑玄注说：“炀公伯禽之子，季氏祷而立其宫也。”窃以宫庙国号，建立不殊，季氏陪臣，炀公远祖，因祷立庙，尚不为嫌，岂与夫睿圣深恩，阐扬至化，笃惟亲之祀，垂可久之法。考之汉储晋嫡则如彼，言乎周庙鲁宫则如此，岂可使晋求秦祀，戾匪汉思？所枉者深，所直者鲜，黩神慢礼，理必不然。昔炎德灭秦，自以功高百代，天下郡国，皆立高庙，二祧不迁，九祖并享，三分国用，四海共违，徒议废兴，竟无得失。既而疾因梦谴，嗣阙承祧，虽天道有因，亦人事何补？既非比例，不假榷扬。但乐有差等，礼亦异数，恭闻正议，虔访有司，金石取象于轩悬，牢礼不亏于乾豆。谈乐废庙，绝恩弃德，神之无形，亦可欺也。又按《周礼》，官有其职，修其事，若废官去职，何以敬神？失敬与诚，何以降福？且尊以储后，位绝诸侯，谥号既崇，官吏有典，去羊存朔，非理所安，徇利忘礼，何以为国？谨议。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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