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祭闕頒誥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主管部门有祭祀之事，不颁发诰命，所由官被断罪，上诉不服。〉

对于纠察礼官而言，不可辱没祭祀典章。恭敬地顺应天地，严肃地敬奉神人。为何主管部门，失于颁发诰命。将如季氏那样对待昏暗，失掉仲由那样的质直明察。致使燔柴祭祀不能供给，难以举行鲁国的祭典。烽火没有设置，就违背了汉代的典制。宗伯或许在三望之祭上有差错，太常偶或在六宗之祀上有缺漏。职守由此，而亵渎其职责。上天的秩序有礼，没有不能聚集的。处以徒刑，又有什么疑问呢。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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