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於方等詔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李恒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于方所犯的罪行，本应处以极刑。因为他的父亲于頔，从前在襄阳时，很能委婉进谏，不使父亲陷入不义，于方确实有这样的表现。又念及他的弟弟于季友，曾与皇室联姻，特此应当免去死罪，长期流放到端州。李赏流放到潮州。郭元览、于启明、王昭，因为于方既然已经从轻论处，一并免去杖刑。郭元览发配流放封州，于启明发配流放新州，王昭发配流放雷州。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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