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0673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白居易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白居易（十八）

△景与乙一同经商，景多获取了利润，人们指责他贪心，景辩解说：“因为知道我贫穷啊。”

仁德的人不贪图财货，道义上应互通财物，这在洁身自好上虽然违背，但对于知己来说则是可以的。景与乙同做买卖，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争相逐利，起初听说小人懂得利益，推求其财物，最终见到君子用心，情意表明深知，事情符合古人的行为。如果贫富一定同类，自当兴起谦让树立廉洁，如今则有无相差悬殊，固然应该损多益寡，这是为了遵循道义，怎能说是竭尽忠诚？接受粮食更加亲近，孔子以此敦厚我们的道，分财损己，鲍叔牙曾说我贫穷。不要畏惧人言，应彰显交情。

△景夜间越过关隘，被吏卒抓获，辩解说：“有追捕任务。”

设置关防，辨别出入，既然谨慎守卫而不敢懈怠，岂能伪装游走而能通过？景勤勉谨慎在心，日夜奔命，认为盗贼之事紧急，应早作打算，没有考虑呵察戒严，不可逾越。萑蒲之事乃是司败的小事，襟带之地实为国家的大防，仰慕老子的文章，虽知善于关闭，考查周公的制度，尚且说不征。责备已具备于有司，道理难以推辞于靡盬。何不遵从追究，不要相信掩饰过错。

△乙以庶男冒婚丁女，事情败露后离异，丁办理馈赠贺礼衣物，请求以所下聘财折抵，不服。

婚姻以匹配而成，嫡庶应当有别，诉讼由情察理，曲直可知，将令人有所惩戒，必在弊端未发生之时。隐瞒其庶孽身份，冒然婚姻，情以矫诬，起初听说好合，事情如此暴露，随即见到分离。既生非偶的嫌疑，遂起纳徵的诉讼，词多争执，理有适归。乙则隐瞒欺骗，在法律上聘财应没收，丁非欺骗冒犯，原情而馈礼可追回。是非足以明辨，取与在此。

△乙在田间，妻子送饭不到，路上遇到父亲说饥饿，便把饭送给父亲，乙发怒，遂休弃妻子，妻子不服。

效法那坤仪，妻子只应守顺，根于天性，父亲则本于恩情，饭食宜进于先生，膳食可辍于田畯。丈夫望深送饭，正期望相敬如宾，父亲念切饥饿，随即听到受哺于子，义虽乖于齐体，孝则见于因心。何不嘉奖陟岵之仁，反而肆意送畿之怒。谁亲是念，难忘父一之言，不爽可征，无效士二其行。犬马犹能有养，尔岂无闻，凤凰欲阻于飞，吾将不取。

△丁上言：“豪富人家畜养奴婢超过制度，请根据品秩为限约。”有人责备他越职论事，不服。

品秩不同等级，奴婢有数量，如果逾越等列，是紊乱典常。丁志在作程，厌恶超过制度，爰陈诚于白奏，使知禁于素封，将使豪富之徒，资虽积于巨万，僮仆之限，数无逾于指千，抑淫义合于隋时，革弊道符于汉日。责备他论事，无乃失辞。若守职而越思，则为出位，将尽忠于陈计，难伏嘉言。楚既失之，郑有辞矣。

△甲为邠州刺史，正月令人修耒耜，廉使责备他失农候，诉云“土地寒”。

教有權節，業無易宜，地如果异于寒温，农则殊于早晚。甲分忧率职，从俗勉人，天时有常，农宜先定，地气不类，寒则晚成，虽愆揉木之时，未违把草之候。正惟廉使，何昧遗风。纵稼器之已修，先成焉用，苟土膏之不起，欲速何为？诚宜嘉乃辨方，岂可诘其行古？循诸《周礼》，修耒虽在于季冬，训此豳人，于耜未乖于正月。责则迂也，诉之宜哉。

△乙掌管宿息井树，客至不诛相翔者。御史纠之，辩解说：“罪在守涂之人。”

奸或不诛，吏将焉用，苟欲科其官失，必先辨以司存。乙慎守无闻，庀徒有怠，嘉宾戾止，诚宜虑以相翔，暴客聿来，固合擒而勿佚，既隳官禁，是纵公行。且戒事之前，不申严于聚柝，慢官之后，欲移过于守涂，诚乖率属之方，宜甘责帅之罚。然以官虽联事，等列或殊，罪不同科，重轻宜别，比夫所属，请以异论。

△景为私客，擅入馆驿，欲科罪，辩解说：“虽入未供。”

传舍是崇，使车攸处，将供行李，必辨公私，何彼客游，欲从分食？岂无逆旅，宜受馈于盘飧，既匪使臣，何苟求于馆谷，信饕餮而是启，宁僭滥之可容？同《周官》之庐，入宜衔命，非郑氏之驿，置岂延宾？法既自干，咎将谁任？然则不应入而妄入，刑固难逃，而已供与未供，罪宜有别，请从减降，庶叶科条。

△洛水暴涨，冲决中桥，往来不通。人诉其弊，河南府说：“雨水犹涨，未可修桥，纵苟施功，水来还破。请待水定。”人又有辞。

大水为灾，中桥其坏，车徒未济，诚有阻于往来，修造从宜，亦相时之可否。顾兹浩浩，阻彼憧憧，人诉川梁不通，壅而为弊，府虑水沴荐至，毁必重劳。苟后患之不图，则前功之尽弃，将思济众，固合俟时。征启塞之文，虽贝梯于一日，防怀襄之害，未可应乎七星。无取人辞，请依府见。

△景为将，敌人遗之药，景受而饮之。或责失人臣之节，不伏。

军尚隐情，臣宜守道，况握中权之要，当绝外交之嫌。景受命建牙，遇敌饮药，直虽可举，忠则不知。且事君在公，训旅贵信，失人臣之节，尔岂自明，惑士卒之心，吾将安仰？况兵惟尚诈，人不易知，同馈醪而无他，推诚犹可，苟流毒而不察，虽悔宁追？无谋既昧三思，不伏恐涉贰过。勿疑以饮，徒徇陆抗之名，未达而尝，且坠宣尼之训。是违师律，难偿邻言。

△丁将在别屯，士卒有犯，每专杀戮。御史举劾，诉称：“曾受𫓧戟之赐。”

将非处右，莫敢示威，军或别屯，则宜专命。丁位虽佐理，分以戎行，执专征之权，锡亏于周典，操司狱之柄，受𫓧于汉仪。既有令而必行，信无瑕而可戮，实握兵之能政，奚执简之举违。如或禀命于连营，畏子不敢，今则分部而赐戟，无我有违。宜崇魏绛之威，勿议秦彭之罪。

△甲告老，请立长为嗣，长辞云不能，请让弟。或诘之，云弟好仁。

让贤虽仁，废长非顺，徒闻建善则理，其如乱嗣不祥。甲告老于朝，立子为后，虽急难自举，必有可观者焉。而长幼以伦，无所苟而已矣。况欲正其爵位，岂宜越以雁行？于弟克恭厥兄，徒见好仁之请，知子莫若于父，盍从立长之言。无忌虽欲传家，季札终当弃室。谅可致诘，罔听不能。

△甲出妻，妻诉云“无失妇道”，乙云：“父母不悦则出，何必有过。”

孝养父母，有命必从，礼事舅姑，不悦则出。乙亲存为子，年壮有妻，兆启和鸣，授室之仪虽备，德非柔淑，宜家之道则乖。若无爽于听从，曷见尤于谴怒，信伤婉娩，理合仳离。且闻莫慰母心，则宜去矣，何必有亏妇道，然后弃之。未息游词，请稽往事。姜诗出妇，盖为小瑕，鲍永去妻，亦非大过。明征斯在，薄诉何为。

△景有姊之丧，合除而不除，或非之，称：“吾寡兄弟，不忍除也。”

丧虽宁戚，礼宜节哀，使不足与有馀，必俯及而俯就。景爱深血属，礼过时制，兴鲜兄之叹，情既钟于孔怀，及居姊之丧，服将除而不忍，虽志崇敦睦，而事越典彝。况仪贵适中，哀不在外，宜抑情而顺变，多奚以为，苟在礼而或逾，过犹不及。请遵仲尼之训，无执季路之辞。

△丁陷贼庭，守道不仕。贼帅逼之，辞云：“尧舜在上，下有巢许。”遂免。所司欲旌其节。大理执不许。

臣节贵忠，国经懋赏，宜遵善道，难废彝章。丁陷在贼庭，强其禄仕，敦在三之义，因时难而名闻，守无二之忠，经岁寒而节见。逼夷齐以周粟，引巢许于唐臣，身以道存，情非利动。所当厚奖，何乃深疑？且人无不臣之心，所谓顺也，邦有惟重之典，其可废乎？从乱则必论辜，守道岂无旌善。野哉大理，信乃执迷，展矣所司，诚为劝沮。

△景为大夫，有丧，丁为士而特吊，或责之，不伏。

官有常尊，礼无不敬，位若殊于等列，吊则异其节文。景为大夫，丁乃元士，居丧而哭，合遵朝夕之期，特吊以行，奚越尊卑之序，既乖前典，乃速斯言。且礼贵明征，位宜慎守，俟非其事，信干食菜之荣，仪失其宜，徒展赠刍之意。是曰无上，将何以观。

△吏部选人入试，请继烛以尽精思，有司许之。及考其书判善恶，与不继烛同。有司欲不许，未知可否？

旁求俊造，迨将筮仕，历试文辞，俾从卜夜，苟狂简而无取，宜确执而勿听。萃彼群才，登于会府，惟贤是急，虑失宝于握珠，有命则从，许借光于秉烛。及乎考核，罕有菁英，属辞既谢于拣金，待问徒烦于继火。将期百炼之后，思苦弥精，何意一场之中，心劳逾拙。曷如早已，焉用晚成，敢告有司，勿从所请。

△乙贵达，有故人至，坐于堂下，进以仆妾之食。或诮之，乙曰：“恐以小利而忘大名，故辱而激之也。”

贵贱苟合，曾是泛交，穷达相致，乃为执友。乙既登贵仕，爰有故人，以为念旧追欢，知己之心未至，行权励节，成人之美则多，不登夫子之堂，乃进仆人之食。苟推诚而相激，虽屈辱以何伤？安实败名，重耳竟惭于子犯，感而成事，张仪终谢于苏君，是勉后图，且符注行。如或识才半面，契未同心，虽发愤以达人，必取怨于谤己，以斯致诮，亦谓合宜。

△景领县，府无蓄，廪无储，管郡诘其慢职，景云：“王者富人，藏于下故也。”

赋敛异名，君臣殊政，藏诸百姓，在王得而则然，虚我千仓，于职司而不可。景匮兹国用，丰彼家财，人不诛求，诚为宽政，府无储蓄，宁匪慢官？况今征税有常，公私兼济，苟能取之以道，则下自乐输，何必藏之于人，使上将乏用。既爽奉公之节，宜甘掠美之科，罔纵县辞，请依郡诘。

△丁食于丧者之侧而饱，或责之，辞云：“主人食我以礼，故饱。”

饮食以陈，庶无求饱，齐衰可恤，仁岂忘情。丁靡念人丧，姑求主礼，遇加笾之膳，诚可疗饥，对泣血之哀，亦宜忘味，既念吉蠲之饎，是忘恻隐之心。况舂于其邻，相犹违礼，而食于其侧，饱亦非仁。徒嘉施氏之仪，且昧宣尼之教，勿思变色，当顾戚容。

△甲为狱吏，囚走限内，他人获之，甲请免罪。

圜土不严，罪人其遁，亡而由己，诚曰慢官，获则因人，其何补过？相维彼甲，所谓攸司，不念恪居，儆于羑里，旋闻失守，逸乃楚囚，虽非故纵所为，曾是慢常而致。徒称勿佚，未可塞违。得于他人，自是疏网无漏，失其所职，岂可出柙不科？无贪假手之功，固合甘心于罚。

△乙川游，所由禁之，云有故要渡。

示众知防，必修水禁，救人鲜死，无纵川游。乙行险不思，冯河无悔，慕吕梁之术，习于浮水，违《周官》之令，忘彼危身。将不吊而是虞，虽有故而宜禁。忘子产喻政，尔则狎而玩之，引仲尼格言，吾恐蹈而死者。既殊利涉，当戒善游，未可加刑，且宜知惧。

△景为将，每军休止，不缮营部。监军使劾其无备，辞云：“有警军阵必成，何必劳苦？”

将苟有谋，劳而后逸，师不用律，臧亦为凶。况未靖方隅，尚勤征伐，即戎推毂，既崇四七之名，临敌屯营，何乖什伍之列？是使人慢，孰谓戎昭？薄威虽欲恤劳，彻警恐为懈怠。且有严有翼，犹夺先人之心，不备不虞，宁救长蛇之尾？必也权能制胜，谋必出奇，亦待临事有成，然后斯言可信。监军之劾，举未失中，彼景之辞，试可乃已。

△丁乘车，有醉吐车茵者。丁不科，而吏请罪之，丁不许。

克宽克仁，所谓易事，不知不愠，是曰难能。况乎醉起瓮间，呕盈车上，小人沉湎，自贻诮于彼昏，君子含宏，乃忘情于斯怒。宥过所宜无大，知非庶使有惭，未乖观过之仁，雅叶谛思之义。且吮及物，察贵用情，绝缨继淫，醉而犹舍，吐茵及乱，误岂不容？无从下吏之规，庶叶前贤之美。

△甲牛踠乙马死，请偿马价，甲云：“在放牧处相踠，请备半价。”乙不伏。

马牛于牧，蹄角难防，苟死伤之可征，在故误而宜别。况日中出入，郊外寝讹，既品量以齐驱，或风逸之相及。尔牛孔阜，奋骍角而莫当，我马用伤，踠骏足而致毙。情非故纵，理合误论。在皂栈以来思，罚宜惟重，就桃林而招损，偿则从轻。将息讼端，请征律典，当备半价，勿听过求。

△景娶妻三年无子，舅姑将出之，诉云：“归无所从。”

承家不嗣，礼许仳离，去室无归，义难弃背。景将崇继代，是用娶妻，百两有行，既启飞凤之兆，三年无子，遂操别鹄之音。将去舅姑，终鲜亲族，虽配无生育，诚合比于断弦，而归靡适从，庶可同于束蕴。固难效于牧子，宜自哀于邓攸。无抑有辞，请从不去。

△丁丧亲，卖宅以奉葬，或责其无庙，云：“贫无以为礼。”

慎终之道，必信必诚，死葬之仪，有丰有省，谅欲厚于卜宅，亦难轻于虑居。丁昊天降凶，远日叶吉，思葬具之丰备，欲祔九原，顾家徒之屡空，将鬻五亩。爱虽深于送死，义且涉于伤生。念颜氏之贫，岂宜厚葬，观子游之问，固合称家。礼所贵于从宜，孝不在于益侈。盍伸破产之禁，以避无庙之嫌。

△甲的周亲执工伎之业，吏曹以甲不合仕，甲云：“今见修改。”吏曹又云：“虽改，仍限三年后听仕。”未知合否？

业有四人，职无二事，如或居肆，则不及仕门（一作任）。甲爰有周亲，是称工者，方耻役以事上，且思禄在其中。有慕九流，虽欲自迁其业，未经三载，安可同升诸公？难违甲令之文，宜守吏曹之限。如或材高拔俗，行茂出群，岂惟限以常科，自可登乎大用。以斯而议，谁曰不然？

△乙请用父荫，所司以赠官降正官荫一等，乙云：“父死王事，合与正官同。”

官分正赠，荫别品阶，如酬死继之勋，则厚赏延之宠。追思乙父，励乃臣节，捐躯致命，尚克底定尔功，继代劝能，岂忘勤恤我后。椒卿既称有实，桃李未可无阴，忠且忘身，优宜及嗣。如或病捐馆舍，赠官当合降阶，今则死卫国家，叙荫所宜同正，庶旌义烈，用叶条章。

△景为录事参军，刺史有违法事，景封状奏闻。或责其失事长之道，景云：“不敢不忠于国。”

守位居常，小宜事大，持法举正，卑可纠尊。景名署外台，身由中立，直而自守，郡邮之政必行，明不相蒙，州将之邪无隐。且六条枉挠，百事滋昏苟不提纲，是为漏网。虽举违犯上，亏敬长之小心，而陈奏尽忠，得事君之大节。既非下讪，难抑上闻。

△丁私发制书，法司断依漏泄坐，丁诉云：“非密事，请当本罪。”

君命是专，刑其无小，王言非密，罪则从轻。丁乃攸司，属当行下，不慎厥德，擅发如纶之言，自灾于身，难求疏网之漏。然则法通加减，罪有重轻，必也志在私行，唯当专达之责，如或事关枢密，则科漏泄之辜。请验迹于紫泥，方定刑于丹笔。

△甲为所由稽缓制书，法直断合徒一年，诉云“违未经十日”。

王命急宣，行无停晷，制书稽缓，罪有常刑，将欲正其科绳，必先揆以时日。甲懈位败度，慢令速尤，蓄怠弃之心，既亏臣节，壅骏奔之命，自犯国章。然则审时勾稽，考程定罪，法直以役当刑月，所由以违未浃辰，将计年以断徒，恐乖阅实，请据日而加等，庶叶公平。是曰由文，俾乎息讼。

△乙盗买印用，法直断以伪造论，诉云：“所由盗卖，因买用之，请减等。”

贿以公行，印惟盗用，罪之大者，法可逃乎？伊人无良，同恶相济，所由既败官为墨，予取予求，彼乙乃窃器成奸，不畏不入。潜谋斯露，窃弄难容，犹执薄言，将求末减。用因于买，比自作而虽殊，情本于奸，与伪造而何异？以兹降等，诚恐利淫。

△有圣水出，饮者日千数。或谓伪，言不能愈疾，且恐争斗，请禁塞之。百姓云：“病者所资，请从人欲。”

执禁之要，在乎去邪，为政之先，必也无讼。毖彼泉水，流于道周，饮瓢之人孔多，蔑闻病间，滥觞之源不足，必起争端，讼所由生，欲不可纵。上善未能利物，左道足以惑人。且稽以祥符，征之时事，地不藏宝，当今自出醴泉，天之爱人，从古未闻圣水。无听虚诞之说，请塞讹伪之源。

△景有志行，隐而不仕，为郡守所辟，称是巫家，不当选吏。功曹按其诡诈，景不伏。

鸣鹤处阴，声闻于外，元豹隐雾，乐在其中，此将适于退藏，彼何强之维絷。景业敦道行，志薄宦情，太守以举尔所知，将申蒲帛之聘，夫子以从吾所好，不顾亏旌之招，惧俗吏之徒劳，引巫家以自秽。冀其言逊获免，翻以行诈论辜。况商洛拂衣，汉且求之不得，颍川洗耳，尧亦存而勿论。天子尚不违情，功曹如何按罪？

△丁为刺史，见冬涉者，哀之，下车以济之。观察使责其不顺时修桥，以徼小惠，丁云“恤下”。

津梁不修，何以为政，车服有命，安可假人？丁职是崇班，体非威重，轻汉臣之宠，失位于高车，徇郑相之名，济人于大水，志虽恤下，道昧叶中。与其熊轼涉川，小惠未遍，曷若虹桥通路，大道甚夷。启塞既阙于日修，揭厉徒哀其冬涉，事关失政，情近沽名。宜科十月不成，庶辨二天无政。

△甲告其子行盗，或诮其父子不相为隐，甲云：“大义灭亲。”

法许原情，慈通隐恶，俾恩流于下，亦直在其中。甲忝齿人伦，忍伤天性，义方失教，曾莫愧于父顽，攘窃成奸，尚不为其子隐，道既亏于庭训，礼遂阙于家肥。且情比乐羊，可谓不慈伤教，况罪非石厚，徒云大义灭亲。是不及情，所宜致诮。

△州府贡士，或市井之子孙，为省司所诘，甲称：“群萃之秀出者，不合限以常科。”

惟贤是求，何贱之有，况士之秀者，而人其舍诸？惟彼郡贡，或称市籍，非我族类，则嫌杂以萧兰，举尔所知，安得弃其翘楚？诚其恶于稗败，谅难舍其茂异。拣金于砂砾，岂为类贱而不收，度木于涧松，宁以地卑而见弃？但恐所举失德，不可以贱废人。况乎识度冠时，出自牛医之后，心计成务，擢于贾竖之中，在往事而足征，可常科而是限？州申有据，省诘非宜。

△乙充选人职官，选人代试，法司断乙与代试者同罪，诉云：“实不知情。”

官择贤良，选稽名实，苟作伪而心拙，必代斫而手伤。乙情非容奸，行乖周慎，将如吾面，遂充职以不疑，未见子心，果代试而有悔。既彰闻而贻戚，乃连坐以论辜。察情谅不同谋，诘罪诚应异罚。法无攸赦，选者当准格论，人不易知，职官所宜情恕。削夺恐为过当，贬降庶叶决平。

△甲与乙爵位同，甲以齿长，请居乙上，乙以皇宗，不伏在甲下，有司不能断。

庠序辨仪，则先长长，朝廷列位，必尚亲亲。惟彼周行，是名同位，德非心竞，礼失肩随。甲以桑榆年高，何以卑我，乙以葛藟族贵，奚独后予。各兴争长之辞，遂昧常尊之位。然《礼经》尚齿，且王室贵亲，晋郑同侪，信高卑之或等，滕薛异姓，谅先后之可知。难遵少长之伦，宜守亲疏之序。

△选举司取有名之士，或云：“不息驰骛，恐难责实。”

声虽非实，善岂无名，不可苟求，亦难尽弃。属时当侧席，任重抡材，思得士于声华，惧诱人于奔竞。若驰骛而方取，虑非岁贡之贤，傥寂寥而后求，恐失日彰之善。将期摭实，必在研精。但取舍不私，是开乎公道，则吹嘘无益，自闭其幸门。名勿论于有无，鉴自精于举措。

△太学博士，教胄子毁方瓦合，司业以非训导之本，不许。

教惟驯致，道在曲成，将逊志以乐群，在毁方而和众。况化人由学，成性因师，虽和光以同尘，德终不杂，苟圆凿以方枘，物岂相容，道且尚于无隅，义莫先于不劌。司业以训导贵别，或虑雷同，学官以容众由宽，何伤瓦合。教之未坠，盖宣尼之言然，文且有征，则戴氏之典在。将劝学者，所宜韪之。

△甲居家，被妻殴笞之。邻人告其违法，县断徒三年。妻诉云：“非夫告，不伏。”

礼贵妻柔，则宜禁暴，罪非夫告，未可丽刑。何彼无良，于斯有怒，三从罔敬，待以庸奴之心，一杖所加，辱于女子之手。作威信伤于妇道，不告未爽于夫和，招讼于邻，诚愧声闻于外，断徒不伏，未乖直在其中。虽昧家肥，难从县责。

△乙居家理，廉使举请授官，吏部以无出身不许，使执云：“行成于内，可移于官。”

调选正名，诚宜守序，敷求懋德，安可拘文？乙积行于中，暗彰于外，廉使以道敦知己，欲致我于青云，天官以限在出身，将弃予于白屋？事虽异见，理可明征。抡琐琐之材，则循旧格，刈翘翘之楚，宁守常科？幸当侧席之求，无惑刻舟之执。况自家刑国，移孝入忠，既闻道不虚行，足见举非失德。所宜坚决，无至深疑。

△景定婚讫，未成而女家改嫁，不还财。景诉之，女家云：“无故三年不成。”

义敦好合，礼重亲迎，苟定婚而不成，虽改嫁而无罪。景谋将著代，礼及问名，二姓有行，已卜和鸣之兆，三年无故，竟愆嬿婉之期，桃李恐失于当年，榛栗遂移于他族，既闻改适，乃诉纳征。揆情而嘉礼自亏，在法而聘财不返。女兮不爽，未乖九十之仪，夫也无良，可谓二三其德。去礼逾远，责人斯难。

△丁为大夫，与管库士为友，或非之，云：“非交利也。”

见贤不称，且亏事上之节，非义苟合，则涉黩下之嫌。丁贵乃立家，友其管库，不思进善，徒务降尊。若接而或非，自贻交利之责，傥知而不举，则速蔽贤之尤。既未核于是非，故欲紊乎贵贱。况公叔荐士，家臣尚见同升，虽文子好能，管库不闻为友。信乖慎守，宜及或非。

△四军帅令禁兵于禁街中种田，御史劾以无敕文，辞云：“因循岁久，且有利于军。”

为国劝农，田畴有制，示人知禁，衢路攸先。瞻彼三农，艺斯五稼，且町疃是务，岂是赡军，虽辙迹不加，未为旷土。辇毂必资于平易，康庄难纵以荒芜，务有畔之农，秋成而利亦盖寡，侵如砥之道，岁久而弊则滋多。请论环卫之非，式表铁冠之劾。

△甲为郡守，部下渔，色御史将责，之辞：“云未授官以前纳采。”

诸侯不下，用戒淫风，君子好求，未乖婚义。甲既荣为郡，且念宜家，礼未及于结褵，责已加于执宪。求娶于本部之内，虽处嫌疑，定婚于授官之前，未为纵欲。况礼先纳采，足明嬿婉之求，聘则为妻，殊非强暴之政。宜听隼旟之诉，难科渔色之辜。

△乙为三品，见本州刺史不拜，或非之，称“品同”。

桑梓攸重，必在恪恭，官品斯同，则宜抗礼。乙班荣是践，威重可观。况衣锦还乡，已崇三品之秩，虽剖符临郡，应无再拜之仪。岂以州里版图，而紊邦家典制？如或商周不敌，敢不尽礼事君，今且晋郑同侪，安得降阶卑我？既不愆素，何恤或非。

△景为兽人，冬不献狼，责之，诉云：“秦地无狼。”

鲜或不给，既旷乃官，辞且无征，是重而罪。景兽人斯掌，禽献罔供，当路可求，曾不思于疐尾，充庖为用，遂有阙于去肠。既愆冬献之期，难偿秋官之责。载详地产，重振（一作核）国章，荐必以时，吾能言于周有，生靡常所，子勿谓其秦无。纵口给之不惭，在面欺而无舍。

△景负丁财物，丁不告官，强取财物过本数。县司以数外赃论之，不伏。

人纵于贪，动而生悔，物非其道，取则有赃。丁放利欲赢，景逋债未偿，怀不忌而强取，姑务丰财，逞无厌之过求，岂非黩货？情难容于强暴，法必禁以夺攘。以交易而求多，尚宜准盗，在倍称而过数，孰谓非赃？若以律论，当从县断。

△乙请袭爵，所司以乙除丧十年而后申请，引格不许，乙云有故，不伏。

爵命未坠，嗣袭有期，在纪律而或愆，当职思而宜举。乙旧德将继，新命未加，所宜纂彼前修，相承以一子，何乃废其后嗣，自弃于十年。岁月既已滋深，公侯固难必复。然以法通议事，理贵察情，如致身于宴安，则宜夺爵，若居家而有故，尚可策名。须待毕辞，方期析理。

△丁为士，葬其父用大夫礼，或责其僭，辞云：“从死者。”

礼惟辨贵，孝不贬亲，是谓奉先，孰云僭上？丁庆加一命，忧及三年，凶降昊天，且结茹荼之痛，吉从远日，方追食采之荣。既贵贱之殊宜，亦父子之异道，同曾元易箦，正位于大夫，殊晏婴遣车，见非于君子。未爽慎终之义，允符从死之文，辞则有征，责之非当。

△甲将死，命其子以嬖妾为殉，其子嫁之。或非其违父之命，子云：“不敢陷父于恶。”

观行慰心，则禀父命，辨惑执礼，宜全子道。甲立身失正，没齿归乱，命子以邪，生不戒之在色，爱妾为殉，死而有害于人。违则弃言，顺为陷恶。三年之道，虽奉先而无改，一言以失，虽致亲于不义。诚宜嫁是，岂可顺非？况孝在慎终，有同魏颗理命，事殊改正，未伤庄子难能。宜忘在耳之言，庶见因心之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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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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