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於頔諡疏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谥号，是用来惩罚恶人、勉励善人，激扬清浊，使忠臣义士知道受到勉励，乱臣贼子知道畏惧。忠臣义士，虽然在生前受屈，死后却获得美名；乱臣贼子，虽然在当时窃取权位，死后却加上恶谥，这是用来惩罚暴戾、留下劝阻和勉励的作用。孔子修订《春秋》，乱臣贼子感到畏惧，说的就是这种事。留下这样的典范尚且不能挽救，何况又毁坏典章法度呢！臣听说这件事，是徐泗节度使李上奏请求的。李是有功之臣、有节操的将领，陛下恩宠他的功劳，赐给他爵禄、车服、宅第是可以的；如果扰乱朝廷的典章法度，将怎么用来劝阻和勉励呢？仲尼说：“唯有名分和器物，不可以借给别人。”器物是君主所掌管的，如果借给别人，就是给人政权，政权丧失了国家也就跟着丧失了。于頔当年镇守襄汉，杀戮无罪之人，恣意行凶施暴；移军到襄邓，胁迫朝廷，擅自扣留被放逐的臣子，拦阻天子的使者。在先朝继承帝位之初，以安定反侧之人为贵，以平定四方，他侥幸免于斧钺之诛，得以保全性命而死。实在应当给他谥为“谬厉”，以阻止凶邪，怎么能曲加美名，来惠利奸恶之人？如果这样，那就是于頔生前是奸臣，死后获得美谥。臣私下恐怕天下有见识的人，会说圣朝没有人才，才有这种颠倒的事。伏请迅速追回前诏，仍依太常所谥为“厉”，使朝廷典章不受亏损，国家法度不混乱。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725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92ac8afc6ec0b6bb33c054ad92207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