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犯徒配軍詔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李隆基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刑之所以设置，将用来防邪，法不在严，贵在知禁。我自临万国，将近三纪。想宏扬至道之化，实在致力于好生之德。近来应犯极法的，都令免死配流，所以市无刑人，狱无冤系。哀矜勿喜，希望在生灵融洽，大小以情，怎忘于鉴寐。至于徒罪，虽非重刑，力役之外，不免拘系，经历寒暑，诚可矜量。从今以后，其犯罪应合徒的，都应当配诸军效力，希望感激之士，因以成功，宽大之恩，合于在宥。且本置杖罪，是代替肉刑，将用来矜人，不只是重法。如今官吏决罚，或有任情，因此致毙，深可哀悯。其犯杖罪，情非巨蠹的，量事也令效力。应令所司作载限，仍立条例处分。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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