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道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問：贍軍國，給公上，出於物力，其賦稅之謂耶？煩則擾罷黎，省則乏經用。縉紳多士之論及此也，莫不曰擾農困商，敦本抑末，知倚市者為弊，樹稼者誠勞。必在乎慎擇臨長之官，加重耕織之出。今牧宰非不選也，而富庶未至；衆貨非不制也，而粟帛猶輕。用何方可以致龔黃蒲密之理，以惠康吾人；用何術可以均衣食緡錢之饒，以利澤南畝。斯上心所注，亟以延問。觀光之士，期為指明。

對。百姓之貢輸賦，患不在重，而在於勞逸不均也。今自謀叛以來，農勞而兵逸。其租稅所出之名不一，猾吏撓之，後期而輸者，則鞭體出血。若聲仍終不得，蒙不忍欺。故豪農得，以蠹奸賈倍之，而美地農產，盡歸豪奸。益其地，資其利，而賦歲以薄。失其產者，吏督其不奉，而賦歲以重。是以割姻愛，棄墳井，亡之他郡而不顧。亡者之賦又均焉。故農夫蠶婦，蓬徙塵走於天下，而道死者多矣。由是商益豪而農益敗，錢益貴而粟益輕也。今返之法，必在刺史長吏而擇其良者，使久留於任。一年政成者，一階之官，一歲一加之。三年而政成者，歲加之。異政累聞者五年，而后遷之連率。不如法者，削其本不得齒。則度幾乎化矣。謹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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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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