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政殿大學士尚書左丞贈吏部尚書正肅吳公墓誌銘】

欧阳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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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嘉祐四年十一月丁未,資政殿大學士、金紫光祿大夫、尚書左丞、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上柱國、渤海郡開國公、食邑二千八百戶、食實封八百戶、贈吏部尚書、諡曰正肅吳公,葬於鄭州新鄭縣崇義鄉朝村之原。吳氏世為建安人,自高、曾以來皆葬建州之浦城,至公始葬其皇考於新鄭。公諱育,字春卿。為人明敏勁果,強學博辯。能自忖度,不可,守不發;已發莫能屈奪。天聖中,與其弟京、方俱舉進士,試禮部為第一,遂中甲科,而京、方皆及第。當是時,吳氏兄弟名聞天下。

公初以大理評事知臨安、諸暨二縣,遷本寺丞知襄城縣。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策入三等。遷著作佐郎,直集賢院,通判蘇州,同知太常禮院,三司戶部、度支二判官,知諫院,修起居注,知制誥,判太常、大理二寺,吏部流內銓,史館修撰,累遷起居舍人,為翰林學士。久之,遷禮部郎中,以學士知開封府。

公為政簡嚴,所至,民樂其不擾,去雖久,愈思之。初,秦悼王葬汝州界中,其後子孫當從葬者與其歲時上塚者不絕,故宗室,宦官常往來為州縣患。公在襄城,每裁折之。宗室、宦官怒,或夜半叩縣門索牛駕車以動之,公輒不應,及旦,徐告曰:「牛不可得也。」由是宗室、宦官曰:「此不可為也」,凡過其縣者,不敢以鷹犬犯民田,至他境矣,然後敢縱獵。其治開封,尤先豪猾,曰:「吾何有以及斯人,去其為害者而已。」居數日,發大奸吏一人流於嶺外,一府股栗。又得巨盜積贓萬九千緡,獄具而輒再變,眾疑以為冤,天子為遣他吏按之,卒伏法。由是京師肅清。

方元昊判河西,契丹亦乘間隳盟,朝廷多故,公數言事,獻計畫。自元昊初遣使上書,有不順語,朝廷亟命將出師,而群臣爭言豎子即可誅滅。獨公以謂元昊雖名藩臣,而實夷狄,其服叛荒忽不常,宜示以不足責,外置之。且其已僭名號,誇其人,勢必不能自削以取羞種落,第可因之賜號若國主者,且故事也,彼得其欲宜不肯妄動。然時方銳意於必討,故皆以公言為不然。其後師久無功,而元昊亦歸過自新,天子為除其罪,卒以為夏國主。由是議者始悔不用公言而虛弊中國。

公在開封,數以職事辨爭,或有不得,則輒請引去,天子惜之。慶曆五年正月,以為諫議大夫、樞密副使。三月,拜參知政事。與賈丞相爭事上前,上之左右與殿中人皆恐色變,公論辯不已,既而曰:「臣所爭者,職也;顧力不能勝矣,願罷臣職,不敢爭。」上顧公直,乃復以為樞密副使。居歲餘,大旱,賈丞相罷去。御史中丞高若訥用《洪範》言大臣廷爭為不肅,故雨不時若。因並罷公,以給事中知許州,又知蔡州。

州故多盜,公按令,為民立伍保而簡其法,民便安之,盜賊為息。京師有告妖賊千人聚確山者,上遣中貴人馳至蔡,以名捕者十人。使者欲得兵自往取之,公曰:「使者欲藉兵立威?欲得妖人以還報也?」使者曰:「欲得妖人不爾。」公曰:「吾在此,雖不敏,然聚千人於境內,安得不知?使信有之,今以兵往,是趣其為亂也。此不過鄉人相聚為佛事,以利錢財爾,一弓手召之,可致也。」乃館使者,日與之飲酒,而密遣人召十人者,皆至,送京師,告者果伏辜。

拜資政殿學士,徙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又徙陝府。遷禮部侍郎,徙永興軍。丁父憂,去官。起復,懇請終喪。服除,加拜翰林侍讀學士,且召之。公辭以疾,上惻然,遣使者存問,賜以名藥,遂以知汝州。居久之,又辭以疾,即以為集賢院學士、判西京留守司御史臺。疾少間,復知陝府,加拜資政殿大學士。

自公罷去,上數為大臣言吳某剛正可用,每召之,輒以疾不至,於是召還,始侍講禁中,判通進銀台司、尚書都省。明年,拜宣徽南院使、鄜延路經略安撫使、判延州。龐丞相經略河東,與夏人爭麟州界,亟築柵於白草。公以謂約不先定而亟城,必生事。遽以利害牒河東,移書龐公,且奏疏論之,皆不報。已而夏人果犯邊,殺驍將郭恩,而龐丞相與其將校十數人皆以此得罪,麟、府遂警。既而公復以疾辭不任邊事,且求解宣徽使,乃復以為資政殿大學士、尚書左丞、知河中府,遂徙河南。公前在河南,逾月而去,河南人思之,聞其復來,皆歡呼逆於路,惟恐後。其卒也,皆聚哭。

公享年五十有五,以嘉祐三年四月十五日卒於位,詔輟朝一日。曾祖諱進忠,贈太師;妣陳氏,吳國太夫人。祖諱諒,贈中書令;妣葛氏,越國太夫人。父諱待問,官至禮部侍郎,贈太保;妣李氏,楚國太夫人。娶王氏,太原郡夫人。子男十人:安度、安矩、安素,皆太常寺太祝;安常,大理評事;安正、安本、安序,皆秘書省正字;安厚,太常寺奉禮郎;安憲、安節未仕。女三人:長適集賢校理韓宗彥,次適著作佐郎龐元英,皆早卒;次適光祿寺丞任逸。

公在二府時,太保公以列卿奉朝請,父子在廷,士大夫以為榮。而公

不安,自言子班父前,非所以示人以法,顧不敢以人子私亂朝廷之制,願得罷去,不聽。天子數推恩群臣子弟,公每先及宗族疏遠者,至公之卒,子孫未官者七人。有文集五十卷,尤長於論議。銘曰:

顯允吳公,有家於閩。自公皇考,卜茲新原。厚壤深泉,樂其寬閑。今公其從,公誌之安。公昔尚少,始來京師。挾其二季,名發聲馳。乃賜之策,以承帝問。語驚於廷,有偉其論。乃登侍從,乃任大臣。出入險夷,周旋屈伸。公所策事,先其利害。初有不從,後無不悔。公於臨政,簡以便人。人失而思,愈久彌新。帝曰廷臣,汝剛而直。來汝予用,斷餘不惑。公曰臣愚,負薪之憂。帝為谘嗟,公其少休。優以本邦,寵其秩祿。尚冀公來,公卒不復。史臣考德,作銘幽宅。

白话译文

嘉祐四年十一月丁未日,资政殿大学士、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左丞、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上柱国、渤海郡开国公、食邑二千八百户、食实封八百户、赠吏部尚书、谥号正肃的吴公,葬在郑州新郑县崇义乡朝村的原野上。吴氏世代是建安人,从高祖、曾祖以来都葬在建州的浦城,到公才开始将他的父亲葬在新郑。公名育,字春卿。为人明智敏捷刚劲果断,勤学博辩。能自己忖度,认为不可,就坚守不发;已经发出后没有人能使他屈服改变。天圣年间,与他的弟弟吴京、吴方一起考中进士,礼部考试为第一,于是中甲科,而吴京、吴方也都及第。当时,吴氏兄弟名闻天下。

公起初以大理评事知临安、诸暨二县,升为本寺丞知襄城县。被举为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策试入三等。升为著作佐郎,直集贤院,通判苏州,同知太常礼院,三司户部、度支二判官,知谏院,修起居注,知制诰,判太常、大理二寺,吏部流内铨,史馆修撰,累升为起居舍人,为翰林学士。很久后,升为礼部郎中,以学士知开封府。

公为政简易严格,所到之处,百姓喜欢他不扰民,离开虽然很久,更加思念他。起初,秦悼王葬在汝州界中,其后子孙应当从葬的与每年上坟的不绝,所以宗室、宦官常往来成为州县的祸患。公在襄城,常常裁抑他们。宗室、宦官发怒,有的半夜敲县门索要牛驾车来动摇他,公总是不回应,到天亮,慢慢告诉说:“牛不能得到。”因此宗室、宦官说:“这里不能乱来”,凡经过他县的人,不敢用鹰犬侵犯民田,到了其他境内,然后才敢放纵打猎。他治理开封,尤其先治豪强狡猾之人,说:“我有什么能惠及这些人,除去那些为害的人罢了。”过了几天,揭发大奸吏一人流放到岭南,全府恐惧。又获得巨盗积赃一万九千缗,案件具结却总是再变,众人怀疑以为冤屈,天子为此派遣其他官吏审查,最终伏法。因此京师肃清。

当元昊叛离河西,契丹也乘机毁弃盟约,朝廷多事,公多次言事,献计策。自从元昊初派遣使者上书,有不顺的话,朝廷急忙命令将帅出兵,而群臣争着说这小子就可以诛灭。唯独公认为元昊虽然名为藩臣,而实际是夷狄,他的服叛荒忽无常,应该表示不值得责备,置之度外。况且他已经僭越名号,夸耀于人,势必不能自己削去来取羞于部落,只可因此赐号像国主那样,而且有旧例,他得到想要的应该不肯妄动。然而当时正锐意于一定要讨伐,所以都认为公的话不对。后来军队久无功劳,而元昊也归过自新,天子为他除罪,最终封为夏国主。因此议论者才开始后悔不用公的话而白白弊病中国。

公在开封,多次因职事争辩,有时不得,就总是请求引退,天子惋惜他。庆历五年正月,任命为谏议大夫、枢密副使。三月,拜参知政事。与贾丞相在皇帝面前争事,皇帝的左右与殿中人都恐色变,公论辩不止,既而说:“臣所争的是职分;只是力不能胜,愿罢臣职,不敢争。”皇帝看公正直,于是又任命为枢密副使。过了一年多,大旱,贾丞相罢去。御史中丞高若讷用《洪范》说大臣廷争为不肃,所以雨不按时。因此一并罢公,以给事中知许州,又知蔡州。

州本来多盗,公按法令,为民立伍保而简化其法,民便安之,盗贼止息。京师有告妖贼千人聚集在确山的,皇帝派遣中贵人驰至蔡,以名捕者十人。使者想得到兵自己前往取之,公说:“使者想借兵立威?想得到妖人回去报告吧?”使者说:“想得到妖人,不这样。”公说:“我在这里,虽然不敏,然而聚集千人在境内,怎能不知?假使真有,如今以兵前往,是促使他们作乱。这不过是乡人相聚做佛事,以图钱财罢了,一个弓手召他们,可以招来。”于是安排使者住下,每天与他饮酒,而秘密派人召那十人,都到了,送到京师,告者果然伏罪。

拜资政殿学士,徙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又徙陕府。升礼部侍郎,徙永兴军。遭父丧,去官。起复,恳请终丧。服除,加拜翰林侍读学士,且召之。公以疾辞,皇帝恻然,遣使者存问,赐以名药,于是以知汝州。过了很久,又以疾辞,即以为集贤院学士、判西京留守司御史台。病稍好,复知陕府,加拜资政殿大学士。

自从公罢去,皇帝多次对大臣说吴某刚正可用,每次召他,总以疾不至,于是召还,开始侍讲禁中,判通进银台司、尚书都省。明年,拜宣徽南院使、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判延州。庞丞相经略河东,与夏人争麟州界,急忙在白草筑栅。公认为约定不先定而急忙筑城,必生事。急忙以利害牒河东,移书庞公,且奏疏论之,都不答复。后来夏人果然犯边,杀骁将郭恩,而庞丞相与其将校十数人都因此得罪,麟、府于是警急。既而公又以疾辞不任边事,且求解宣徽使,于是又以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知河中府,于是徙河南。公前在河南,过月而去,河南人思念他,听说他再来,都欢呼迎于路,唯恐落后。他死时,都聚哭。

公享年五十五,以嘉祐三年四月十五日卒于位,诏辍朝一日。曾祖讳进忠,赠太师;妣陈氏,吴国太夫人。祖讳谅,赠中书令;妣葛氏,越国太夫人。父讳待问,官至礼部侍郎,赠太保;妣李氏,楚国太夫人。娶王氏,太原郡夫人。子男十人:安度、安矩、安素,皆太常寺太祝;安常,大理评事;安正、安本、安序,皆秘书省正字;安厚,太常寺奉礼郎;安宪、安节未仕。女三人:长适集贤校理韩宗彦,次适著作佐郎庞元英,皆早卒;次适光禄寺丞任逸。

公在二府时,太保公以列卿奉朝请,父子在廷,士大夫以为荣。而公

不安,自言子班父前,非所以示人以法,顾不敢以人子私乱朝廷之制,愿得罢去,不听。天子多次推恩群臣子弟,公每先及宗族疏远者,至公之卒,子孙未官者七人。有文集五十卷,尤长于论议。铭曰:

显允吴公,有家于闽。自公皇考,卜兹新原。厚壤深泉,乐其宽闲。今公其从,公志之安。公昔尚少,始来京师。挟其二季,名发声驰。乃赐之策,以承帝问。语惊于廷,有伟其论。乃登侍从,乃任大臣。出入险夷,周旋屈伸。公所策事,先其利害。初有不从,后无不悔。公于临政,简以便人。人失而思,愈久弥新。帝曰廷臣,汝刚而直。来汝予用,断余不惑。公曰臣愚,负薪之忧。帝为谘嗟,公其少休。优以本邦,宠其秩禄。尚冀公来,公卒不复。史臣考德,作铭幽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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