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百姓自鑄農器詔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李亶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富民之道，没有比务农更好的；力田之资，必先於利器。器如果不锋利，民何以安？近闻诸道监冶所卖农器，或大小异同，或形状轻怯，才当垦辟，旋即导致损伤。近来百姓秋稼虽登，时物颇贱，既艰难於买置，遂抵犯於条章。苟利锥刀，擅兴炉冶，稍闻彰露须议诛夷。缓之则赡国不充，急之则残民转盛。加以巡检节级，骚扰乡闾，但益烦苛，殊非通济。欲使上不夺山川之利，下皆遂亩亩之宜，务在从长，庶能经久。自今后不计农器烧器动使诸物，并许百姓逐便自铸。诸道监冶，除依常年定数铸办供军熟铁并器物外，只管出生铁。比已前价，各随逐处见定高低，每斤一例减十文货卖。杂使熟铁，亦任百姓自拣。巡检节级勾当，卖铁场官并铺户等，一切并废。乡村百姓，只于系省秋夏田亩上，每亩纳农器钱一钱五分足陌，随秋夏税二时送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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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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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一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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