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子賓客分司西京謝公墓誌銘】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欧阳修
体裁：poem

## 原文

惟景祐元年十月之晦，太子賓客、分司西京謝公薨。明年三月，嗣子絳自京師舉其柩南歸，用八月某吉，葬杭州富陽縣某鄉某原，合以夫人晉陵郡君許氏，而從王父戶部侍郎府君之墓次。

公世居富春。生十一歲時已如成人，嘗與客談論，侍郎竊從聽之，往往能奪其客議。十四歲詣州學，學《左氏春秋》，略授其說，即為諸生委曲講論，如其師。稍長，居蘇州。時天子平劉繼元，露布至，守臣當上賀，命吳中文士作表章，更數人，皆不可意。公私作於家，客有持去者，吳士見之大驚，遂有名於南方。

淳化三年，以進士及第，為梓州榷鹽院判官。會兩川盜起，攻劫州縣，公乘賊未至，盡伐近郊林木內城中，且曰：「除賊隱蔽以修閉守之具，有餘可給薪蒸，為久圍之備。」身與士卒守壍壁，凡圍百日，不能破。賊平，知州事尚書左丞張雍、轉運使馬襄狀言其能，就除觀察判官，賜以器幣。明年，知益州華陽縣。縣人苦兵劫，皆逃失業，朝廷下令，許民能倍租入官者皆得占其田，既而良田盡為大豪所奪，而逃人歸者不復得。公至，則手判訟牒，以謂恤亂撫人，不宜利倍租，而使貧人失業，盡奪之，格其詔書不用。由華陽召改著作佐郎，通判壽州、筠州，知興國軍，三遷至太常博士。真宗方考責能吏，一日，自內出中外賢吏有治狀者二十四人付中書，以名召。公由興國召見於長春殿，賜緋魚袋，即日試於學士院。明日，邊臣有急奏，天子詔且親征。是時，大賊王長壽又劫曹、濮，真宗麵語宰相，委公曹州，遂改屯田員外郎以往。至則縛凶人趙諫、趙諤，斬於京師，曹人以寧。自曹歸朝，是歲，火星見西南方，占曰在蜀。奉使巡檢益、利兩路，蜀卒無事。又議大鐵錢，平其法，至今行之。使還，舉州縣吏三十餘人，宰相疑其多，公願署連坐以取信，朝廷從之，所舉後皆為能吏。奉使舉人連坐，自公始。既而為三司度支判官，知泰州、歙州，再遷司封員外郎，坐三司舉吏奪官，後為度支，通判河南府。侍中始平公自洛來朝，薦之，召試，授兵部員外郎，直史館，判三司理欠憑由司，出為兩浙轉運使，賜金紫，遷禮部郎中，判司農寺。朝廷方議以知制誥，將試，忽得疾，逾旬不能興，遂寢。天禧五年，以戶部郎中兼侍御史知雜事，同判吏部流內銓。真宗葬永定陵，詔山陵使：道路所經，拆民廬舍及城門，以過車輿象物。公上言先帝封祀，行幸，儀物全盛，不聞所過壞民居。今少府治塗車明器，侈大非禮，且違遺詔務儉薄之意，請裁損之。書奏，不聽，以疾求去職，遷吏部郎中，直昭文館，知越州。還，遷太常少卿，判太府寺登聞檢院，復以疾求西京留司御史臺。逾年，就台拜秘書監，遂求分司。明道元年，轉太子賓客。

公少以文行有名於時，自言吾於天下無一嫌怨。待士君子，必盡其心，雖人出其下，亦未嘗敢懈怠。家居有法度，撫養孤幼，極恩愛。常時溫和謙厚，真長者。及在官臨事，見義喜為，過於勇夫。故所至必有能稱，不幸中廢以疾，不得盡其所為。及居西京，不關人事，惟理醫藥，與方術士語，終日不休。歲時，河南官屬詣門請見，慘然肅潔，有威儀，不若老且病者。享年七十有四，以壽終。嗚呼！可謂君子者已。

公諱濤，字濟之。高祖希圖，仕至衛州刺史。曾祖延徽，處州麗水縣主簿。祖懿文，杭州鹽官令。父崇禮，泰寧軍節度掌書記，以公贈戶部侍郎。母崔氏，博陵郡太君。弟四人，炎最有文行，知名於時，見國史。子三人：長曰絳；次將作監主簿約；次太廟齋郎綺，亦有文，皆早亡。

謝氏自曾、高不顯，由公始昌其家，而子絳又以文行繼之。初，公之葬其先君也，為兵部員外郎；今公之葬，絳亦世其宮度支判官、河南府通判，並踐世職判太府寺，實父子相代。書府之任，昭文、史館、集賢院、秘閣，父子同時為之，見於《衣冠盛事錄》。謝氏其不衰又將大也歟！銘曰：

謝之遠世，河南緱氏。四代之祖，因仕過江。卒葬嘉興，始留南方。曾祖在南，佐麗水縣。卒又葬焉，世亦未顯。祖令鹽官，始葬富陽。凡三徙遷，遂家於杭。世久當隆，其昌自公。富陽之原，三世有墓。父大於祖，子大於父。後有賢嗣，又有令孫。公其安居，有祀有承。

## 白话译文

景祐元年十月最后一天，太子宾客、分司西京谢公去世。第二年三月，嗣子谢绛从京城护送他的灵柩南归，选用八月某吉日，葬于杭州富阳县某乡某原，与夫人晋陵郡君许氏合葬，并附葬在王父户部侍郎府君墓旁。

谢公世代居住在富春。十一岁时已像成年人，曾与客人谈论，侍郎私下听从旁听，往往能驳倒客人的议论。十四岁到州学，学习《左氏春秋》，稍微教授其中的说法，就能为诸生详细讲论，如同他们的老师。稍长大，住在苏州。当时天子平定刘继元，捷报送到，守臣应当上表祝贺，命吴中文士作表章，更换数人，都不满意。谢公私下在家写成，有客人拿去，吴地士人见了大惊，于是在南方出名。

淳化三年，考中进士及第，任梓州榷盐院判官。恰逢两川盗贼起事，攻打劫掠州县，谢公趁贼人未到，全部砍伐近郊林木运入城中，并说：“除去贼人的隐蔽处，用来修缮闭守的器具，多余的可以供给柴薪，作为长期被围的准备。”亲自与士卒守壕壁，共被围一百天，贼人不能攻破。贼平后，知州事尚书左丞张雍、转运使马襄上状陈述他的才能，就地授观察判官，赐给器物币帛。第二年，任益州华阳县知县。县民苦于兵劫，都逃亡失业，朝廷下令，允许百姓能加倍交纳租税入官者都可占有其田，不久良田全被大豪夺去，而逃亡归来的人不再得到。谢公到任，就亲手判决讼牒，认为抚恤乱后安抚百姓，不应以倍租获利，而使贫人失业，全部夺回，阻止诏书不用。由华阳召改著作佐郎，通判寿州、筠州，知兴国军，三次升迁至太常博士。真宗正考核责成能吏，一天，从内廷拿出中外贤能官吏有治绩的二十四人交付中书，按名召见。谢公由兴国召见于长春殿，赐绯鱼袋，当日到学士院考试。第二天，边臣有急奏，天子下诏将要亲征。这时，大贼王长寿又劫掠曹、濮，真宗当面告诉宰相，委任谢公到曹州，于是改屯田员外郎前往。到任就绑缚凶人赵谏、赵谔，斩于京城，曹州人得以安宁。从曹州回朝，这年，火星出现在西南方，占卜说在蜀。奉命出使巡检益、利两路，蜀地士卒无事。又议论大铁钱，平抑其法，至今施行。出使回来，举荐州县官吏三十余人，宰相怀疑太多，谢公愿签署连坐以取信，朝廷听从，所举荐后来都成为能吏。奉命举人连坐，从谢公开始。不久任三司度支判官，知泰州、歙州，再迁司封员外郎，因三司举吏获罪夺官，后为度支，通判河南府。侍中始平公从洛来朝，荐举他，召试，授兵部员外郎，直史馆，判三司理欠凭由司，出为两浙转运使，赐金紫，迁礼部郎中，判司农寺。朝廷正商议以知制诰任用，将要考试，忽然得病，过十天不能起身，于是停止。天禧五年，以户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同判吏部流内铨。真宗葬永定陵，诏山陵使：道路所经，拆民房及城门，以通过车舆象物。谢公上言先帝封祀、行幸，仪物全盛，没听说所过之处损坏民居。如今少府治涂车明器，奢侈庞大不合礼，且违背遗诏务求俭薄之意，请裁减。书奏，不听，因病请求去职，迁吏部郎中，直昭文馆，知越州。回朝，迁太常少卿，判太府寺登闻检院，又因病请求西京留司御史台。过一年，就台拜秘书监，于是请求分司。明道元年，转太子宾客。

谢公年少以文行有名于时，自称我对天下没有一毫嫌怨。对待士君子，必尽心，即使人出自其下，也不曾敢懈怠。家居有法度，抚养孤幼，极尽恩爱。平时温和谦厚，真是长者。到在官临事，见义喜为，超过勇夫。所以所到必有能称，不幸中途因病废，不能尽其所为。到居西京，不关人事，只治理医药，与方术士交谈，终日不休。岁时，河南官属到门请见，他凄然肃洁，有威仪，不像年老且病的人。享年七十四，以寿终。呜呼！可称君子了。

谢公名涛，字济之。高祖希图，官至卫州刺史。曾祖延徽，处州丽水县主簿。祖懿文，杭州盐官令。父崇礼，泰宁军节度掌书记，因谢公赠户部侍郎。母崔氏，博陵郡太君。弟四人，谢炎最有文行，知名于时，见国史。子三人：长子谢绛；次将作监主簿谢约；次太庙斋郎谢绮，也有文才，都早亡。

谢氏自曾祖、高祖不显，由谢公开始昌盛其家，而子谢绛又以文行继承。当初，谢公葬其先君时，为兵部员外郎；如今谢公之葬，谢绛也世袭其官度支判官、河南府通判，并践世职判太府寺，实为父子相代。书府之任，昭文、史馆、集贤院、秘阁，父子同时为之，见于《衣冠盛事录》。谢氏其不衰又将大吗！铭曰：

谢氏远世，河南缑氏。四代之祖，因仕过江。卒葬嘉兴，始留南方。曾祖在南，佐丽水县。卒又葬焉，世也未显。祖令盐官，始葬富阳。凡三迁，遂家于杭。世久当隆，其昌自公。富阳之原，三世有墓。父大于祖，子大于父。后有贤嗣，又有令孙。公其安居，有祀有承。

## 收录目录

- 《欧阳文忠公集》 · 卷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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