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字詁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甲書寫字詁，所由計算功課不及日請。科罪，不伏。訴云：紙類不同。〉

離開聖人久遠，微言已經斷絕，向淳儒求取，保存在詁訓中。陳列吳恢的青簡，恐怕誤了當時；許蔡邕的丹書，將傳給後學。況且秘緯有府，寫書置官，傭計長功，能歸典藝。紙既不同於大小，課業就不能齊於徐疾。覽之繁文，豈將鳥以觀跡；率其大較，乃非人之掣肘。惟甲斯篆，非罪勿籍。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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