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憲宗不當稱祖議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伏惟《礼经》，三代之制，始封之君，谓之太祖。太祖之外，又祖有功而宗有德。所以夏后氏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祖契而宗汤，周人郊祀后稷，祖文王而宗武王。自东汉、魏、晋，渐违经意，沿革不一，子孙以推美为先。自始祖以下，并有建祖之制。盖非典训，不可法也。国朝祖宗制度，本于《周礼》。以景皇帝为太祖，又祖神尧而宗太宗。自高宗以下但称宗，谓之尊名，可为成法。不然，则太宗造有区夏，理致升平；元宗扫清内难，翊戴圣父；肃宗龙飞灵武，收复两都，此皆应天顺人，拨乱反正，至于庙号，亦但称宗。谨按经义，祖者始也，宗者尊也。所以《传》说：“始封必为祖。”《书》说：“德高可宗，故号高宗。”今宜本三代之定制，去魏晋之乱法，守贞观、开元之宪章，而拟议大名，垂以为训。大行庙号宜称宗。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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