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刑獄用捨策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问：君主垂拱而治，治理归于上德，法令越繁杂，世事就越浇薄。因此唐虞画象，四罪都服；姬夏训刑，三千而更乱。所以知道胜残去杀，一定在于宏仁；返朴还淳，不务于多刑法。方知削去三尺法律，专循五礼。希望陈述用舍的适宜，以适合当时之要。

对：天地养育，聚严刑于积阴；四气平分，降明罚于秋序。因此知道观象设教，是圣人所以胜残；因物造端，是懿后所以立法。所以妫川受命，士师陈九德之歌；瑶山载刑，吕侯训百锾之典。然而激扬神化，鼓舞皇阶，资粉泽而宏风，待德刑而振俗。因此六辔在御，飞龙之驾可期；九罭不施，奔鲸之害就兆。纵使业优卷领，道迈曾巢，齐饮啄于鹑居，绝往为于犬吠，犹未可长悬三礼，永摈五刑，削去噬嗑之科，专行忠信之薄。何况如今时推纂圣，运属升皇，犹劳丹浦之诛，尚漏青邱之罪。伯夷典礼，与猾夏同科；司寇详刑，共春官联事。自可远稽九伐，近命三驱，释刀锯于凶魁，休甲兵于原野。然后施威象阙，展事天宗，继美娲黄，追风火燧。渠魁未灭，岂得辄议寝刑？中岳既封，自可专循大礼，谨对。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161
- 《全唐文》 · 卷161
- 《全唐文》 · 卷一百六十一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a4f781f0cd6139051317d1aef2398dd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