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司馬貞等議孝經老子注易傳奏（開元初禮部）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臣等商议后说：现在的《今文孝经》，是汉代河间王所得的颜芝本。刘向拿这个本子与古文相互参校，删去繁琐、消除疑惑，定为这一十八章。它的注相传承说是郑玄所作，但郑玄的志及目录等没有记载，所以从前的贤者都怀疑此事。只有荀昶、范煜认为是郑玄的注。所以荀昶集解《孝经》时，详细收录了此注。而他的序说：以郑注为主，这是前辈贤达广泛选取，认为此注较好。况且此注纵然不是郑玄所作，但义理也敷畅通达，颇为得当。虽然有几处小有隐晦失实，也不妨碍经义通顺。那古文二十二章，原本出自孔壁。先前安国作传，后来遭遇巫蛊之祸，世代未能流行。荀昶集注的时候，还有孔传，中原后来亡失了它的本子。近来的儒者想崇尚古学，妄作此传，假称孔氏，动辄穿凿更改，伪造《闺门》一章。刘炫诡随，妄称它好。况且“闺门”的意义，是近俗的用语，一定不是仲尼的正说。查考那章说：“闺门之内具体矣乎，严亲严兄妻子臣妾繇百姓徒役”之句，凡俗鄙陋不合经典。又把《庶人》章从“故自天子”以下另分为一章，于是加“子曰”二字。然而“故”是连上文的词，既然作为章首，不应当说“故”。这是古文既已亡失，后人妄自分出这等数章，以凑合二十二章之数。不仅经文不真，而且传文浅陋虚假。又注说：“顺应天时，就地之利。暴露其肌体，早晚从事。露发涂足，少而习之，其心安焉。”此话虽旁出于诸子，引来作注，言语何其鄙俚呢？与郑玄所说：“分别五土，视其高下。高田宜黍稷，下田宜稻麦。”优劣悬殊，何止等级之差？如今议者想取近儒的诡说，残缺经文、缺略传文，而废弃郑注，于理实在不可。希望请求依照令式，《孝经》郑注与孔传依旧一并流行。

又收到议称，《老子道德》者，是所谓的玄言，注家虽多，很少穷尽其旨意。“河上”大概是愚妄虚假的称号，汉史实际没有其人。然而其注以养神为宗，以无为为体。其词浅近，其理宏大。小足以修身洁诚，大可以宁人安国。所以顾欢说：“河上公虽说是注书，即史立教，都隐没远体，指明近用。”这可以说是知言了！王辅嗣很擅长玄谈，颇采道要。穷尽神明于橐龠，宁静默于玄牝。其理畅达，其旨微，在玄学方面，颇称其所长。至于像近人立教，修身宏道，则河上为得。如今希望请求王、河二注，令学者一并施行。

又收到议称：谨按刘向《七略》，有《子夏传》。但此书不流行已经很久。如今所存者，多失真的本子。又荀勖《中经簿子夏传》四卷，或说“丁宽所作”，这是前辈贤达怀疑不是子夏了！又《隋书·经籍志》说：“《子夏传》残缺。”梁氏六卷，今两卷。这说明其书错谬很多了！王俭《七志》引刘向《七略》说：《易传》子夏韩氏而“载薛虞记”又今秘库有《子夏传》“薛虞记”。其传文质朴简略，指意总是不远，无益后学，不可用来帖正经。伏奉今年三月十日敕说：《孝经》者德教所先，自则天以来，独宗郑氏遗旨，今则无文。又《子夏易》传，近来没有习者。辅嗣注者，也很甄明。诸家所传，原本有得失。独据人说，能无短长？令儒官详定所长，令明经者依习。若将理等，也可兼行。其作《易》者兼帖《子夏易传》详其可否奏闻者。又奉四月九日敕说：“太子左庶子刘子元奏《孝经》注请废郑依孔，《老子》注请停河上公行王辅嗣：《易传》非子夏所造者，付臣所司，令诸儒与子元对质定详。必须理胜义成，不得饰词争辩者，”臣等与国子博士司马贞、太学博士郤尝通等十人对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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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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