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御署官準同有出身人申送詔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李亶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凡于禄仕，固有规程，发身必藉于器能，在任须彰于劳考。否臧斯异，黜陟并行。朕自统寰区，务均渥泽，淹滞者皆期振举，勤恪者亦议旌酬。既开进取之门，遂有躁求之众。或不守选限，捷路希恩；或才罢官资，奔波取事。侵有数之员阙，屈无媒之选人。以此比方，宜各条理。自今后应前资官有出身及两除官，并可依常调赴选。兼有庄宗并朕御署，亦可准近敕赴选。其一任除官，未入选绪，若无定制，难以进身。宜约所守官资序高低，许令同有出身人合格年限求官，赴京日仍须本道申送，则与除第二任官，两除后便准常调选人例。如此，则事有区分，人无奔竞。如藉才器，非时升擢，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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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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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唐文》 · 卷一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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