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李宏泰疏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伏惟陛下情笃于功臣，恩隆于右戚，因无忌横遭诬告，事并是虚，欲戮告人，以明赏罚，一以绝诬谤之路，二以慰勋戚之心。又若所犯是真，无忌便有破家之罪；今告为妄，宏泰即宜立即处戮，不待时日。且真犯之人，事当罪逆，诬谤之类，罪仅及身。以罪校量，明非恶逆，若欲依律，合待秋分。今时属阳和，万物生育，而特行刑罚，此谓有伤春气，窃谓未安。《左传》声子说：“赏以春夏，刑以秋冬。”顺天时也。又《礼月令》说：“孟春之月，无杀昆虫。省囹圄，去桎梏，无肆掠，止狱讼。”又《汉书》董仲舒说：“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长养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伏惟陛下纂圣升祚，继明御极，追连胥之绝轨，蹈轩顼之良规，欲使举动顺于天时，刑罚依于律令。阴阳为之式序，景宿于是无差。风雨不愆，雩禜辍祀。今方太蔟统律，青阳应期，当生长之辰，施肃杀之令。伏愿暂回圣虑，察古之言，傥蒙垂纳，则生灵幸甚。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144
- 《全唐文》 · 卷144
- 《全唐文》 · 卷一百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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