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不拘文法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甲做郡守，不拘守法令条文。判他有罪说：无所作为而已。）

垂示规范制定准则，以资政教为根本；居上位训导下民，以文法为先。甲没有特异才能，却忝居专守之职。治理百姓的缰绳鞭策，竟不曾奉行于公家；为政的脂粉，却听说毁坏于吏道。如果他一定心中怀疑有所等待，以为道贵在无为。远远企慕华胥氏的朝代，或许使人迷惑于日用；久已不同于大庭氏的习俗，为何不随事与时代变迁？何况浇薄之风大行，淳厚之化已止。应当奉行先王之法，用来革除小人之心。为什么却不拘守，自己招来罪咎！纵然引用古训，也要置于今科。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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