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葬荊王一行事札子】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欧阳修
体裁：poem

## 原文

臣風聞已有聖旨，荊王葬事，令三司與太常禮院及監葬官等同議減節浮費。此足見陛下厚於皇叔之恩，念民惜費之意，一舉而兩得也。然臣每見朝廷作事，欲愛民節用，而常枉費勞人。蓋為議事之初，不得其要，或失於不精審者有四：民間不科配，一也。州縣供應，物有定數，二也。送葬之人在路，禁其呼索，三也。州縣官吏不得過外供須以邀名譽，四也。苟絕此四者，則無大患矣。昨京西一路遭張海驚劫之後，不可更有誅求。臣今欲乞指揮三司，應是合要之物並須官給，不得民間科買。仍乞先將一行儀仗人馬並送葬人等一人以上，先定人數，然後札與京西，令依數供頓，則可無廣費。自荊王以下諸喪，非至親者不必令其盡往，仍乞限定人數，及每人將帶隨行人數亦乞限定。凡皇親及一行官吏，除宿頓合供飲食外，不得數外呼索。州縣官吏，亦不得於官供飲食外，別以諸物獻送權要。其受獻送並呼索，並以入己贓論。仍乞御史裏行一人，隨行糾察。其數外帶人，及州縣隨順呼索獻送物等官吏，物出於己，亦從違制。若托以供應為名，於民間賤買及率掠者，皆以枉法贓論。如此防禦，方可杜絕浮費，以稱陛下厚親節用之心。

## 白话译文

臣风闻已有圣旨，荆王葬事，令三司与太常礼院及监葬官等同议减节浮费。此足见陛下厚于皇叔之恩，念民惜费之意，一举而两得也。然臣每见朝廷作事，欲爱民节用，而常枉费劳人。盖为议事之初，不得其要，或失于不精审者有四：民间不科配，一也。州县供应，物有定数，二也。送葬之人在路，禁其呼索，三也。州县官吏不得过外供须以邀名誉，四也。苟绝此四者，则无大患矣。昨京西一路遭张海惊劫之后，不可更有诛求。臣今欲乞指挥三司，应是合要之物并须官给，不得民间科买。仍乞先将一行仪仗人马并送葬人等一人以上，先定人数，然后札与京西，令依数供顿，则可无广费。自荆王以下诸丧，非至亲者不必令其尽往，仍乞限定人数，及每人将带随行人数亦乞限定。凡皇亲及一行官吏，除宿顿合供饮食外，不得数外呼索。州县官吏，亦不得于官供饮食外，别以诸物献送权要。其受献送并呼索，并以入己赃论。仍乞御史里行一人，随行纠察。其数外带人，及州县随顺呼索献送物等官吏，物出于己，亦从违制。若托以供应为名，于民间贱买及率掠者，皆以枉法赃论。如此防御，方可杜绝浮费，以称陛下厚亲节用之心。

## 收录目录

- 《欧阳文忠公集》 · 卷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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