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登城而指專席而坐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闕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甲登城而指，乙告他惑众。甲说：“实无妖言。”又丁专席而坐，庚于是吊他。有人认为失礼，庚不服。〉

《礼经》已备，丧纪所设，君子行之以立身，贤者俯之以合道。理应“非礼勿动”，遵循不忒的威仪；临丧必哀，吊丧匍匐。甲也未达，自招登城之罪；庚也有仪，突然惊失礼之谤。那则乖戾了，此有何误？况且登而不言，既异于仲宣之赋；吊而未爽，无违孔父之经。抚事劳于三思，片言申其一割。只是指则为惑，何必有妖言？吊其有丧，岂可科其失礼。假如登而不指，乙告即说诬人；坐而不专，庚吊便为失礼。况且理则无昧，事其可观，自邀惑众之科，未阙吊人之礼。置甲之罪，这算得当吗？论庚之辜，颇多失当。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85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b4bc778afd5f14aa90e479741248ac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