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百姓鑄錢詔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国家所依靠的，泉货为重，销毁蛀蚀很严重，添铸没有听说，应令三京各道州府，不问公私，所有铜的，都允许铸钱。仍以天福元宝为文，左环读之，每一钱重二铢四参，十钱重一两，仍禁止将铅铁杂铸。各道所有久废的铜冶，允许百姓取便开炼，永远为主，官中不取课利，除铸钱外，不得趁机别铸铜器。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114
- 《全唐文》 · 卷114
- 《全唐文》 · 卷一百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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