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買賣不和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闕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乙买卖不和，鄣固以取财科杖罪，郡以盗论。乙并不伏。〉

必藉美言爰资善价，化其小大，是等精粗。乙之蚩蚩，参市为业，取诸噬嗑，乃竞锥刀。既不我虞，遂成尔诈，惑乱为意，高下在心。览文惠之书，漏略岂宜免罪？披萧何之律，鄣固安得无辜！县吏守文，加杖刑而为当；郡僚无智，宁以盗而深疑。请据明文，斯为适理。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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