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誅襄王煴不宜受賀奏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伏以伪煴违背宗社，僭窃乘舆。欺天之祸既盈，盗国之罪斯重。果至覆败，以就诛夷。九重之妖祲既除，万国之生灵共庆。宜陈贺礼，以显皇猷。然物议之间，有所未允。臣按礼经，公族有罪，狱既具，有司闻于公曰：“某之罪在大辟。”君曰“赦之。”如是者三。有司走出致刑，君复使谓之曰：“虽然，固当赦之。”有司曰：“不及矣。”君为之素服，不乐三日。《左传》：卫君在晋，卫臣元咺立卫君之弟叔武。卫君入国，叔武为前驱所杀。卫君哭之，左氏书焉，今伪煴，皇族也。虽犯殊死之罪，宜就屠戮，其可以朝群臣而受贺乎？臣以伪煴允系金枝，名标玉牒，迫胁之际，不能守节效死。而乃甘心逆谋，罪实滔天，刑不可赦。已为军前处置，宜即黜为庶人，绝其属籍。其首级仍委所在以庶人礼收葬。大捷之庆，当以朱玫首级到日称贺，为得其宜。上不轸于宸衷，下无伤于物体。协礼经之旨，祛中外之疑。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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