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吊服加麻判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甲乙二人，所受学的老师去世，都穿着吊服并加麻带。甲外出到某处就戴绖，乙在家就戴绖，外出就不戴。县司判定甲乙不该为老师穿丧服，二人都不服。〉

惟甲惟乙，早受唐廷封荫；如琢如磨，勤服师训。自凝情于竹素，将比色于朱蓝。既而逝水方惊，梁木其坏。微言已绝，先师从召于鹤书；素业无凭，弟子空思于鳣序。闲阶寂历，泣对履綦；旧宅凄清，愁闻丝竹。乃制衰绖，以报师资，虽违背心丧之仪，未失礼经之意。为什么呢？宣尼既没，子贡为他筑庐；郑生云亡，叔然为他制服。往哲不留下讥诮，县司为何急加绳责？请宽恕二公的过失，不要滥施五刑之法。

承先，开元时中书判拔萃科。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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