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免岐延等州稅錢敕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李亶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叛党未平，难辍转输之役；流民既复，必资安集之谋。朕应天顺人，端居静治。若涉大水，如履薄冰，翼翼乾乾，惧不克荷。所赖文武宣力，天地降祥，雨顺风调，政宽事简。虽四夷一主，远殊贞观之朝；而斗粟十钱，近比开元之代。无何，董璋构乱，蜀郡缠灾，万方共乐于太平，一境独嗟于多事，遂致数年动众，千里劳民，奔驰秦凤之郊，委顿岷峨之路。盖彼乐祸，非我愿为。今则逆顺分明，车书混一，陆梁之党，已归菹醢之刑；涣汗之恩，宜及疮痍之俗。示以归还之路，慰其怀恋之诚。应秦、岐、延、泾、宁、庆、邠、同、兴元、京兆等州府所欠长兴元年二年夏秋税赋诸色钱物及营田户部庄宅务课利等物并放。如闻州使廉察，自前每降敕书，稍关除放，颇淹行遣，转急征催，物已输官，人方见榜，厚利实归于州县，鸿恩虚及于生灵。而况一户逃移，一村骚扰，残欠之物，盖藏于形气腹中；披诉之词，指注于逃亡脚下。朝廷比哀贫户，州县转启幸门，欲峻条流，宜先晓谕。今后敕到，画时晓谕所管，仍勒要路粉壁晓示。如敕未到时，已征到物色，据数附帐，不得隐落。如有人陈告，以枉法赃论。敕到并须半月内施行，除放讫奏闻。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112
- 《全唐文》 · 卷112
- 《全唐文》 · 卷一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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