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恤刑策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问：《易》称议狱，《书》载恤刑，人命所系，于此为重。然而姬旦制三典之宜，萧何定九章之律，汉文除肉刑之科，孝景减笞箠之令，互相沿革，虽复不同，志在明威，终资慎罚。今既道符太古，德侔往初，化越可封，时当刑措。专欲道德齐礼，才画衣冠；反朴还淳，肌肤不惨。又恐随时之义，草艾不足惩其愆；揆事立方，赭墨无以防其伪；历代轻重舍用之规，幸为陈之，何者便俗？

对：结绳以往，阙文字而不传；观迹以来，焕图书而可瞩。日温月冷，既畅之以阴阳；左春右秋，亦效之以生杀。方之四序，取则二仪。震雷霆以曜威，象天讨而明罚。至如赭衣艾笔之制，用于唐虞之朝；劓刖宫割之刑，施于夏殷之日。既申之以三刺，亦放之以五流。郑产铸书，吕侯训赎，秦炊鼎镬，汉调菹醢。变三章而制九章，减五百而笞二百。历当途而且用，涉典午而兼行。今德冠往初，功高邃古，既反直淳之俗，还归仁义之衢。解网泣辜，惟刑是恤。断而难续，夙采缇萦之言；议狱缓刑，久纳温舒之奏。不轻不重，非省非繁，既合时宜，无劳横议。谨对。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163
- 《全唐文》 · 卷163
- 《全唐文》 · 卷一百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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