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宦官不必盡誅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佚名
体裁：essay

## 白话译文

东内的变故，敕使谁不是同恶？处置他们应当在正月初一，现在已经失去时机了。臣见陛下诏书说：“自刘季述等四家之外，其余一概不问。” 君主所看重的，没有比信义更大的。既然下了这道诏书，就应当坚守。如果又杀一人，那么人人都会怕死。然而后来所除去的人，已经不少。这就是他们所以惶恐不安的原因。陛下不如选择其中特别无良的几个人，公开宣布他们的罪行，将他们依法处置。然后安抚其余的人说：“我怕你们以为我心里藏着什么，从今以后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了。” 于是选择其中忠厚的人，让他们做首领。他们的徒众有善行就奖励，有罪过就惩罚，就都自安了。如今这些人在公私的以万计，怎么能全部诛杀呢？帝王之道，应当以厚重来镇抚，以公正来驾驭。至于琐细机巧，这个机巧产生那个机巧就应，最终不能成就大功，所谓理丝而使之纷乱。何况如今朝廷的权力，散在四方。如果能先收回这些权力，那么事情没有不能做的了。

## 收录目录

- 《全唐文》 · 卷0829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works/work-be8a15d90a425962c07f6be620fe0a0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