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對狀】

类型：古籍独立作品
作者：苏辙
体裁：poem

## 原文

準御史台牒。五月一日文德殿視朝，臣次當轉封。臣待罪地官，以財賦為職，朝夕從事，於今半年。耳目所接，或幹利病，敢緣虞人守官之義，庶幾百工執藝以諫，謹條具本職三事，昧死上獻：一、臣伏見本部一月出入見錢之數，率皆五十餘萬貫，罄竭所得，僅給經費而已，稍加他用，輒幹求朝廷，方能辦事。有司惴惴，常有闕事之懼。臣聞古之為國，皆食租衣稅而足。降及近世，始有鹽鐵酒稅之利。凡郊廟、朝廷、祿士、養兵、捍邊、睦鄰，百色取俱於此。蓋天之所生，地之所產，足以養人。自三代、漢、唐至於祖宗之盛，未有舍此而外求者也。今四海萬里，耕稼相屬，而以不足為憂，臣實怪之。孟子有言：“無政事則財用不足。”臣愚無知，意者朝廷之政，豈有所未立故耶。臣觀諸道監司，自近歲以來，觀望上下，無復厲精之實，妄意朝廷以不親細務為高，以不察奸吏為賢。於是巡歷所至，或不入場務，不按有罪，郡縣靡然承風。懦者頹弛，權歸於吏，貪者縱恣，毒加於民，四方嗷嗷，幾於無告。其他害理而傷化者，非臣之職，臣不敢議也。若夫雨稅、征商、榷酤無故虧欠者，比比皆是，此臣之職也。欲乞陛下特降指揮，令本部左曹，具諸路去歲三事增虧之數，其非因水旱災傷，特以寬弛不職而致虧欠者，擇其最甚，黜免轉運使副判官。罰一以勸百，上意所向，下之所趨也。如此施行，庶幾財賦漸可治矣。一、臣聞漢以九卿治事，唐以六曹為政。漢非無尚書，而唐非無卿、寺也，蓋事不在耳。先帝法唐之故，專任六曹，故雖兼置寺、監，而職業無幾。量事設官，其間蓋有僅存者矣。頃元祐之初，患尚書省官多事少，始議並省郎曹，所損才一二耳。而寺、監之官，如鴻臚、將作，舊不設卿、丞者，紛紛列置，更多於舊。中外之議，以此疑惑，以為朝廷為人設官，非為官擇人，此言一出，為損非細，其於治體，非臣所當議也。而至於京師廩給之厚，出於本部，故臣願明詔有司，減去寺、監不急之官，以寬不貲之費而已。一、臣聞財賦之源，出於四方，而委於中都。故善為國者，藏之於民，其次藏之州郡。州郡有餘，則轉運司常足，轉運司既足，則戶部不困。唐制：天下賦稅，其一上供，其一送使，其一留州。比之於今，上供之數，可謂少矣。然每有緩急，王命一出，舟車相銜，大事以濟。祖宗以來，法制雖異，而諸道蓄藏之計，猶極豐厚。是以斂散及時，縱舍由己，利柄所在，所為必成。自熙寧以來，言利之臣不知本末之術，欲求富國，而先困轉運司，轉運司既困，則上供不繼，上供不繼，而戶部亦憊矣。兩司皆困，故內帑別藏，雖積如丘山，而委為朽壞，無益於算。故臣願陛下近歲朝廷無名封樁之物，歸之轉運司。蓋禁軍闕額與差出衣糧，清、汴水腳與外江綱船之類，一經擘劃，例皆封樁。夫闕額禁軍尋常以例物招置，而出軍之費罷此給彼，初無封樁之理，至於清、汴水腳，雖損於舊，而洛口費用，實倍於前。外江綱船，雖不打造，而雇船運糧，其費特甚，重複刻剝，何以能堪。故臣謂諸如此比，當一切罷去。況祖宗故事，未嘗有此，但有司固執近事，不肯除去。惟陛下斷而與之，則轉運司利柄稍復，而上供有期，戶部亦有賴矣。右件如前，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 白话译文

按照御史台的公文。五月一日文德殿视朝，臣依次应当转对。臣待罪于地官，以财赋为职，早晚从事，到现在半年了。耳目所接触到的，或许关系到利害，斗胆依着虞人守官的义，或许像百工各执其艺来谏诤，谨列举本职的三件事，昧死献上：一、臣看到本部一个月出入的现钱数目，大都是五十余万贯，用尽所得到的，仅仅够供给经费罢了，稍微增加别的用度，就要向朝廷请求，才能办事。有关部门惴惴不安，常有耽误事情的恐惧。臣听说古代治国，都是吃租穿衣就足够了。到了近世，才开始有盐铁酒税的收益。凡是郊庙、朝廷、禄士、养兵、捍卫边境、和睦邻邦，各种需用都从这里取办。大概天所生的，地所产的，足以养人。从三代、汉、唐直到祖宗的盛时，没有舍弃这些而向外求取的。如今四海万里，耕稼相连，却以不足为忧，臣实在觉得奇怪。孟子说过：“没有政事，那么财用就不足。”臣愚昧无知，想来朝廷的政事，难道有什么还没有确立的缘故吗。臣看诸道监司，从近年以来，观望上下，不再有励精的实绩，妄自认为朝廷以不亲自处理细务为高，以不察奸吏为贤。于是巡历所到之处，有的不进入场务，不查办有罪，郡县随风倒伏。懦弱的颓废松弛，权柄归于吏，贪婪的放纵恣肆，毒害加于民，四方嗷嗷，几乎无处告诉。其他害理伤化的，不是臣的职分，臣不敢议论。至于两税、征商、榷酤无故亏欠的，比比皆是，这是臣的职分。想乞求陛下特降指挥，令本部左曹，把诸路去年三事增减的数目列出，其中不是因为水旱灾害，而特别因为宽弛不职而导致亏欠的，选择最严重的，罢黜转运使副判官。罚一个来劝百个，上面意向所向，就是下面所趋。这样施行，或许财赋可以渐渐治理好。一、臣听说汉以九卿治事，唐以六曹为政。汉不是没有尚书，唐也不是没有卿、寺，大概是因为事不在那里罢了。先帝效法唐的旧制，专任六曹，所以虽然兼设寺、监，而职业没有多少。量事设官，其中大概有仅仅保留的。近来元祐初年，担心尚书省官多事少，开始商议合并省郎曹，所减的才一二人罢了。而寺、监的官，如鸿胪、将作，以前不设卿、丞的，纷纷设列，比旧时更多。中外的议论，因此疑惑，认为朝廷为人设官，不是为官择人，这话一出来，损害不小，它对于治体，不是臣所应当议论的。至于京师廪给的丰厚，出于本部，所以臣希望明诏有关部门，减去寺、监不急需的官，来宽缓数不清的费用罢了。一、臣听说财赋的源头，出于四方，而委积于中都。所以善于治国的人，把它藏在民间，其次藏在州郡。州郡有余，那么转运司就常足，转运司既然足，那么户部就不困。唐制：天下赋税，其中一份上供，一份送使，一份留州。比起今天，上供的数目，可以说少了。然而每当有缓急，王命一出，舟车相连，大事就办成了。祖宗以来，法制虽然不同，而诸道蓄藏的办法，还极为丰厚。因此敛散及时，纵舍由己，利柄所在，所为必成。从熙宁以来，言利之臣不知道本末的办法，想求富国，却先困住转运司，转运司既然困了，那么上供就接不上，上供接不上，而户部也就疲惫了。两司都困，所以内帑别藏，虽然堆积如山，却委弃朽坏，对计算没有益处。所以臣希望陛下把近年以来朝廷没有名目的封桩之物，归给转运司。大概禁军缺额和差出衣粮，清、汴水脚和外江纲船之类，一经筹划，照例都封桩。缺额禁军平常以例物招置，而出军的费用停这边给那边，本来没有封桩的道理，至于清、汴水脚，虽然比旧时减少，而洛口的费用，实际比从前加倍。外江纲船，虽然不打造，而雇船运粮，那费用特别大，重复刻剥，怎么能承受。所以臣认为诸如此类，应当一切罢去。何况祖宗旧事，不曾有这些，只是有司固执近事，不肯除去。希望陛下决断而给他们，那么转运司的利柄稍为恢复，而上供有期限，户部也有所依赖了。右件如前，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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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栾城集》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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